【明慧網2004年10月28日】(明慧記者周杉編譯報導)2004年10月26日,來自澳大利亞、新西蘭和台灣等地的大約100多位法輪功學員,冒雨在新西蘭的奧克蘭市高等法院外,聲援11名新西蘭學員起訴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新西蘭電視台對訴訟案進行了採訪報導。 報導說,11名法輪功學員向奧克蘭市高等法院提交控告中國前國家領導人的起訴狀。他們說,在江××執政期間,他們因修煉法輪功而遭受酷刑折磨。法輪功是一種包含打坐和動功的修煉功法。 新西蘭電視台在新聞報導中引用法輪功學員的代理律師羅倫斯(Chris Lawrence)的話說,前中國主席發起並煽動對法輪功的迫害。這樁起訴案是全球起訴江××的一部份,來自19個國家的人士參加了對江的起訴。 羅倫斯律師以其中一名學員的經歷為例說,這位男學員是北海岸(North Shore)的出租汽車司機,1999年他回中國探望母親時,曾被監禁,而且遭受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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