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0月24日】我於1998年有緣得法,我一口氣讀完《轉法輪》,覺得這是一本好書,經過反覆看了幾遍,才知道這是一本修煉的書,我看到了法理。從此下決心做一個真修弟子。在證實法的歷程中,摔過跟頭,走過彎路,是慈悲的師父給了我一次次機會,從彎路上拽了回來,走上了正法的光明之路,是師父的法引導我在證實法中走向成熟。 2000年6月,我因傳送經文被抓,在看守所呆了20多天,因家裏人著急花錢才把我放出來。 2000年8月,我去北京天安門證實大法被惡警抓住送到當地(唐山)駐京辦,它們強行搜身,把我身上帶的錢全部搜去,至今未還。還問我們還來不來北京,我說還來。就把我們銬上,不給飯吃,不給水喝,不准大小便。晚上被當地派出所接回,送到唐山看守所,過著非人的生活,打罵著幹活,吃著發霉的玉米餅子,沒油的菜湯,吃不飽,睡在冰冷的地上。我想起了師父的《洪吟》「歷盡萬般苦,兩腳踏千魔;立掌乾坤震,橫空立巨佛。」我們決不能向邪惡低頭。我們沒有錯,我們要求合法權益,要求給我們學法煉功的環境。吃晚飯我們就打坐煉功。惡警聞訊跑過來,用電棍電我們,面對邪惡我們沒有怕,心裏背師父的經文。我沒有做錯甚麼,有師在有法在正念闖過這一關。所長劉浩氣急敗壞的吼叫「不許煉功。」我們高聲說「我們就藉這個地方煉功。」由於我們的不配合,惡警只好不了了之。後來惡警給我們戴上了腳鐐和手銬。但它們用電棍電我,我卻不覺得痛,而且手銬腳鐐自動開了。我想一定是師父在幫我,在為我承受呀!同修們心疼我為我包紮,互相幫助、互相切磋,向惡警講真象。惡警想盡一切辦法想強迫我們放棄信仰,但是大法弟子不吃那一套。它們拿我們沒辦法。由於我堅定修煉被判勞教一年。最後一時糊塗寫了「保證書」,出來後再同修的幫助下,努力學法,師父點悟,知道自己錯了,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一定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後來被壞人舉報被送到洗腦班,我沒有配合邪惡,正念闖了出來。 有一次,在講真象中,被不明真象的人告密,派出所來了幾個人,當時我們發正念,幾個同修走後就我一人,我記起了師父的《師徒恩》「狂惡四年颮 穩舵航不迷 法徒經魔難 重壓志不移 師徒不講情 佛恩化天地 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我堅定正念,跟他們講真象。當它們問我去不去北京,我說去北京是我的人身自由,憲法也沒有規定不讓去北京。誰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就是犯法。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利。它們氣急敗壞,說把我抬走,所長氣得臉色鐵青,來了四、五個警察,我默念正法口訣,心裏想著決不配合邪惡。結果四、五個警察抬不動我,把衣服都拽下來了,也拉不動我,結果它們不抬了。我知道這是師父的呵護,法的威力。 今後我一定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決不辜負正法賦予我們的歷史責任和使命,在證實法中講清真象,救度世人,同時修好自己,歸正自己。最後以師父《洪吟》與同修共勉 無阻修煉路不同 都在大法中 萬事無執著 腳下路自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