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0月19日】2004年9月24日上午,雲南昆明大法弟子孫顯馨發送小卡片講真象時被惡警看見,跟蹤到一朋友家。孫顯馨剛進門不久,就有四名惡警闖入門來,不由分說將孫顯馨綁架,孫顯馨高聲對惡警說:「我沒有做壞事,你們為甚麼要綁架我,我們修煉法輪功做好人,有甚麼罪?」 孫顯馨一路上向警察、向行人講真象:「法輪大法是正法,天安門自焚事件是編造的,是江××嫁禍法輪功的,請大家不要相信。」並且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壞人綁架好人啦!……」 惡警被嚇住了,他們說:「你別說了,別喊了,有啥到派出所再說。」孫顯馨不走,4個警察就連推帶拉將孫顯馨綁架到西山區永昌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孫顯馨見人就講真象。中午12點,一個警察提醒孫顯馨說:「大媽,12點了,煉功吧!」孫顯馨立即發正念,清除另外空間的邪惡,救度眾生,包括這些警察。 下午,家裏人得知孫顯馨被永昌派出所綁架後,就到派出所要求放人,走時將平時由孫顯馨帶的兩個小外孫留在派出所說:「她們爹媽不在,小外孫就留在派出所,你們代看吧!」後來派出所又將外孫送到孫顯馨的單位。 9月24下午,家人不見孫顯馨回家,其丈夫、妹妹、女兒、姪女、外孫數人到派出所要求放人,並質問警察:「你們憑甚麼亂綁架人?沒有任何根據,也沒有任何法律手續,非法關押公民是違法的,你們必須立即放人。」 幾個警察推諉說:「這事我們管不了,得由西山區國保大隊管,放不放人他們說了算。」這時一個姓殷的惡警來了,問甚麼事,當家人向他講明了來意,並把登有最高人民檢察院用一年時間糾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犯罪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高揚「犯人可殺不可辱」的講話報紙遞給他時,這個惡警將報紙揉成一團扔了,惡狠狠的趕他們出去。 由於惡警的蠻橫,其家屬就與他爭執起來,並指出他這種野蠻行為,有辱警察的形像,違反了警察法,必須道歉,否則要追究他的法律責任,最終這個惡警還是道歉並認了錯。 9月25日上午,西山區國保大隊隊長李銳、徐崢榮等數名警察闖到孫顯馨住宅進行抄家,抄走了13盤講法錄音帶、兩盤煉功帶等,隨後就將孫顯馨帶到了西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審訊,審訊中惡警大喊大叫的亂罵說:「國家已把法輪功定為×教,你們還要煉?」孫顯馨對他們說:「我沒有見過任何把法輪功定為×教的法律,而把法輪功說成×教的是江澤民,它代表不了法律。你們要清楚,善惡有報,你們這樣迫害法輪功是會遭報應的。」 惡警們講不出理就亂罵人,孫顯馨就不吱聲,不斷的發正念,惡警要她簽字、按手印,她一概不配合、惡警就將她非法關入了西山區看守所,一路上孫顯馨不斷的以自己的親身經歷,跟警察講法輪大法好以及大法弟子遭受無故迫害的真象。 在看守所,孫顯馨不配合邪惡,不穿監服、不背監規、不照像(凡入看守所的都要拍照),見人就講真象。看守所體檢時發現孫顯馨的血壓高達240/120MMHG,看守所怕出問題,就偷偷的在她吃的東西裏放了降壓藥,後來醫生再次測血壓時,血壓不降仍高達230/120MMHG,醫生說:「吃了降壓藥,怎麼還這麼高?」這時醫生講出了往食物裏偷偷放降壓藥的事情,她對醫生說:「你們這樣做太卑鄙了。」 孫顯馨家裏人不斷到公安局反映,她女兒對公安說「你們無故把我母親關起來,再次迫害,使多年來不高的血壓又高了起來,若我母親出事,我們跟你們沒完。」 在看守所警察要孫顯馨背監規,她不配合,同監室的人就說:「你不背,我們會跟著受牽連,全監室的人不得吃飯,晚12點前不得睡覺。」警察威逼全監室的人來威脅她,她就向同監室的人講真象,並說:「我信仰真、善、忍,沒有違法,我不是犯人,為甚麼要背監規,穿犯人衣服,他們這樣搞牽連是違法的,你們不要怕,他們不敢對你們怎麼樣。」 警察非法提審孫顯馨時,要她穿監服,她就不穿,出監室要抱頭,她也不抱,要她沿著紅線走,她就說:「我想怎麼走就怎麼走。」有一天,看守所有檢察官來視察,要犯人都低著頭,孫顯馨反而把頭抬得高高的,她始終抵制不配合邪惡。警察最後沒辦法,在綁架後的第四天將她送回了家。 她體悟說:師父講:放下生死,你就是神,放不下生死,你就是人。當我真正把生死放下,只感到身體是空的,腦子裏只會想如何去講真象,救眾生,真正溶於法中,真是「弟子正念足,師有回天力」。(《洪吟》二《師徒恩》)這時師父就給我無窮的智慧,幫我除盡邪惡,否定邪惡的迫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