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0月16日】河南省鄭州市法輪功學員陳麗君,今年40歲,身高1.65左右,曾兩次被鄭州市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在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隊長周曉紅和另一個隊長任遠芳和管教等的唆使指揮迫害下,陳麗君受盡了種種殘酷的折磨,包括上繩,毒打胸部、小腹、陰部以及全身,被吸毒犯往嘴上貼用過的衛生巾,往嘴上抹屎等等。於2004年9月29日下午4點多去世。(明慧網曾經報導) 在第二次被非法勞教的過程中,曾以沒有做早操,隊長要同她談話為由,不法人員把陳麗君單獨叫到勞教所二樓,唆使三名吸毒犯輪番對其胸、腹、背部凶殘的毒打,導致陳麗君連續發燒一個多月,咳嗽。陳麗君實在無法承受毫無人性的折磨和侮辱,以絕食抗議勞教所對她的迫害,最後身體十分虛弱,被送往醫院,醫院檢查說是肺結核(實際可能是毒打導致肺部發炎),整個人已脫相。 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為推卸責任,給陳辦理了保外就醫,妄圖把責任推到陳麗君的家人,陳的家人見到這種情況,拒絕接受,要求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將陳麗君的身體治好,再送回家中。勞教所又將陳麗君送到陳戶口所在地鄭州市中原區秦嶺辦事處,辦事處不得已又將陳麗君送到醫院。期間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的不法人員任遠芳逼迫陳麗君到其朋友、家人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家中借了數千元的所謂醫療費用。 陳麗君不堪忍受幾年來在勞教所所承受的殘酷迫害,又怕自己再被送回到勞教所,於2004年9月7日找到機會從醫院逃了出來。從醫院逃出後,鄭州市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和有關的人員害怕它們的惡行曝光,立即開始秘密搜捕,甚至到陳麗君遠在漯河市的姨媽家中進行搜捕,並對其姨媽威逼利誘,說它們對陳麗君如何好,要陳的姨媽見到陳麗君後,就將陳麗君送回去。陳從醫院逃到其姨媽處後,被不法人員欺騙恐嚇的姨媽不敢收留,並要她寫保證書送到勞教所。陳麗君就哭著說自己好不容易跑了出來,你們不能再將我往火坑裏推,回去就等於送死,自己絕不再回去了。 陳麗君無處可去,又沒有錢,只好向一個常人朋友求助,這位朋友借給了她50元錢,陳坐車找到了以前曾認識的法輪功學員家中。陳麗君原本皮膚白皙,相貌秀麗,可陳麗君回來時,臉色蠟黃,瘦的只有骨頭架子,胳膊像麻桿一樣,比小孩子的胳膊還要細,有時走路需要人攙扶,只能吃稀飯,不能吃肉,不認得錢的數目,精神有些恍惚,有些記不清楚人名。
幾年來在勞教所遭受的迫害使陳麗君的身心都受到了極大的摧殘,精神處於緊張恐懼之中,不敢在此法輪功學員家中久住,見到生人,就會令她緊張和不安,常記起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有好幾道鐵門,令她不寒而慄。因為她遭受了太多常人所無法想像的殘酷折磨,以至於不敢將自己幾年來所遭受的迫害公布到明慧網上,害怕自己曝光邪惡的所為會加重邪惡對她的迫害,害怕自己再回到邪惡的牢籠承受更多的迫害等等,自己受迫害的經歷也尚未完整的敘述,便於2004年9月29日下午4點多去世。 陳麗君去世後,鄭州市中原區公安局、原鄭州市中原區610、中原區秦嶺辦事處、陳所在的醫院介入,並對陳生前所居住地點(法輪功學員家中)進行現場勘察,並拍了陳的照片,對參與照顧陳麗君的部份法輪功學員,進行了騷擾和監控,似乎有意將陳麗君死亡的責任推到曾照顧和接觸過陳麗君的法輪功學員身上。陳的弟弟也因公安局的介入而害怕,未曾讓法輪功學員對陳的遺體拍照。有關陳麗君的一些詳細情況,了解後,再詳細敘述。 在此我們正告每一個曾參與迫害陳麗君和其他法輪功學員的惡人,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你們殘酷迫害了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毒害了無辜的人們,扭曲了他們的心靈,你們的所作所為在歷史的審判中,一定會得到應有的懲罰和可恥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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