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0月14日】 訪加拿大歸來的公司領導在考察報告中提到法輪功 警察說:我甚麼也沒看見 訪加拿大歸來的公司領導在考察報告中提到法輪功
十一前,國內某行業公司副總以上級別的一行人,到加拿大作了一次商務考察。回國後,我們公司的領導利用國慶長假把他考察的見聞做成了幻燈片。長假結束後他在公司內做了兩次專題報告,報告中,他提到大法弟子在加拿大的活動。也許加拿大弟子的純正和慈悲觸動了他,他說到,法輪功在加拿大不但是合法的,而且影響很大。 共有50多人聽了他的報告,我因為上班,沒有去聽,是同事把這件事情轉述給我的。 警察說:我甚麼也沒看見
2004年初的一天晚上,我和一位同修到當地派出所發真象資料。資料剛放到門口,裏面的人可能聽到了動靜就出來了。我走出100米遠,那人就跟過來了,問我們是哪兒的。同修沒理他走了,我想向他講真象,就告訴他我是煉法輪功的。他讓我到派出所去一趟,我說:「你們警察應該去抓壞人,我們是修煉真、善、忍的好人,不去派出所。」他說:「你讓我看見了,不去行嗎?」說著就拽我。拽著我走出30米,累的他上氣不接下氣。我一邊向他講真象,告訴他江澤民在多國被起訴了,自焚是編造的謊言,不要追隨江澤民幹壞事毀了自己,幹壞事只能給自己和家人帶來災難。他好像聽進去了,沉默了一會兒說:「你走吧,我甚麼也沒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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