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0月13日】我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1999年11月25日為法輪功討個公道,我進京上訪,還沒有進信訪辦的大門就被當地警察抓了,送回遼源,關押在遼源看守所了。 在看守所裏被一個姓曹的男管教用涼水往身上潑,還有打嘴巴子。按規定,男管教在晚上不准進女監室,他違反規定,執法犯法。跟我一起被打的還有一位老太太。 2000年2月1日,因我堅持信仰被遼源市公安局判勞教一年送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非法關押。剛進所在新生隊,大隊長姓張,還有一個姓李,晚上就把我們捆在床上,上廁所都不讓,管教幹部指使犯人(吸毒和賣淫的)對我們拳打腳踢。有一個吸毒的犯人姓王,是長春人,長得又高又大,非常兇狠,她一腳踢在我的小肚子上,我倒退好幾步倒在地上。她還拿抬水的棍子往我們身上猛打,打的我們身上青一塊紫一塊。有個管教姓侯,用電棍電我們,讓我們坐在硬板凳上,黑天白天坐著不動,誰閉眼就讓犯人打。還有的人被綁在床上,大冬天窗戶門都開著,只穿線衣線褲,就這樣凍著。惡警強迫我們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光著腳,大彎腰,姿勢不對就讓犯人連踢帶打,一站就是一上午。還有的人用手扣子銬在門把手上,大背挎,站不起來,也蹲不下,只能翹著腳,非常痛苦。 在新生隊,我們每天都被這樣殘酷迫害。一個多月後下到三大隊,隊長付玉芬、習桂榮。我被分到二小隊沒幾天,朱管教把我叫到管教室,她氣勢洶洶,過來就是一頓打,一邊打一邊罵,朱管教從櫃子裏拿出準備好的充足電的電棍往我前胸,後背,兩肋,手,最殘忍的是往心臟部位電,我被電的一抽一抽的,電棍在我身上打出火花,劈啪直響,身上被電起了大包,現在心口窩處還有被電的痕跡,她一邊電一邊辱罵我,都是很低級下流的話,沒法形容。 在三大隊還有一次最殘忍的迫害。四月份的一天,我被叫到管教室,當時我已經兩頓沒吃飯了,管教強迫我把衣服脫了,只穿一個褲頭,背對它們,不讓我看它們。三個管教三根電棍發狂的往我身上一起電,其中有一個姓金的,是個朝鮮族人,一邊電一邊問我還煉不煉?我被電的渾身不停的抖動著,我高喊「死也煉。」我被折磨的皮包骨,走路都沒有力氣,血壓達到200多,這樣惡警每天還強迫幹活,根本不管人死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