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0月13日】2001年大約4月,我和同修晚上出去講真象,噴標語,被惡人跟蹤,惡人騎摩托車追上我們,兩個惡人下車把我和同修圍住,要搜身,看同修兜裏裝的是甚麼。我看沒人管我就往前走了幾步,想脫身,轉念又一想:我不能扔下同修一人,後來認識到,人的情出來了,沒有想到為法負責,為眾生負責,我不能讓他們抓住我,還有許多的眾生等著我去救度。我走過去對惡人說:我們都是好人,惡人說:「這一片屬於我們管,只要有法輪功的標語我們就得自己花錢買油漆塗掉,我們已經買了好幾桶了。」其中一個惡人讓另一個看住我們,然後他就找車去了,這時同修就跟惡人講真象,一會車來了,要我們上車,我心裏明知道不配合邪惡,但由於怕心重,沒有正念,上車被拉到城關派出所。一下車我們就被分開審訊,惡警問我油漆是誰買的?我說是我買的,後來知道同修說是她買的,我們倆都想把責任拉到自己身上,不讓對方去承擔。 他們還要搜身。後來把我們帶到一間用鐵欄杆隔開的房間,把我們關進去,同修說我們不應該配合惡警到這裏來,我們切磋後,我確實覺得自己做的很不夠,不應該配合邪惡,我就搖著鐵欄杆喊我們不應該被關在這裏,這時惡警進來就打我,同修這時肚子一陣比一陣疼,惡警就要拉著同修到醫院去看,把我也帶上了,到了醫院急診室,醫生給同修檢查說有很嚴重的病,同修知道這是走脫的機會。同修對惡警說:「我們都是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不願給別人添麻煩,我只要回家就好了。」由於我們沒有堅定正念,惡警把我們給拖上車拉到派出所。他們3、4個惡警看著我們,當時師父的經文《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已經發表,我們想一定要正念走出去,我不斷的尋找機會,心裏想讓他們困,但由於正念不純,沒起作用。天亮了,他們把我倆拉到拘留所,說要拘留我們15天。我們進去就絕食絕水,不配合邪惡的迫害,第二天下午,我和同修決定去找所長反映情況,趁放風的時候,我和同修來到所長室要求所長給我們往上反映。我們沒有做錯,不應在這裏。於所長推脫責任,我們義正詞嚴的說:你們要不管,一切後果你們自己負責。 放風的時間到了,惡警讓我倆到屋裏去,我們堅決不配合,我們不是犯人,我們不應被關進去,這時,於所長見我們不進去,就往屋裏拉,惡警拿出手銬幾個人把住我給我戴上手銬,同修也堅決不配合,這時,政保科科長肖軍進來了,要和我們談。我一邊喊著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我們師父是被冤枉的,又和他講真象。肖軍要走了,說你們先回去吧,我給你們往上反映。我和同修眼神一對,互相鼓勵,決不配合邪惡,心裏一直默念師父的法,「除盡邪惡是為了正法,而不是個人修煉問題。」(《忍無可忍》)他們軟硬兼施,一個老惡警又想用偽善削弱我們的正念,被我們識破。天黑了,肖軍及同修家屬來了。所長說:「你們沒做甚麼,也沒簽字,這個地方犯人不少裝不下,你們回去吧。」就這樣,我們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正念闖出了拘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