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0月12日】我叫李瑩,女,1937年生人,漢族,吉林市化纖廠職工醫院退休醫生。主治中醫師。自從1996年修煉以後,我按「真、善、忍」做人做事,大法使我多種疾病都好了,身心受益,修煉十年身體無病一身輕,按大法法理要求做人,道德、人的素質提高了,單位、群眾都公認我是個好人。 司法系統開始整頓處理公檢法內部的違法違規現象,同時開展為期一年(2004年5月-2005年5、6月)的嚴肅查辦國家和工作人員利用職權侵犯公民人身權益犯罪案件的專項活動等一系列健全法制保障人權的舉措。作為一個國家公民,我就向檢察院反映一下,我們當地公安分局、派出所5年來對我和家人的各種迫害和非法侵犯剝奪我人權的犯罪事實。 從7.20以後這場江氏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給我和家人帶來難以言表的傷害。 1999年7月末,吉林市昌邑區延安街道找我辦洗腦班我沒去,為免遭迫害我不得不出走,一個多月,不僅自己背井離鄉,受流離之苦,還連累家人為我擔心受怕。 1999年9月4日,我去吉林市北山公園門前與功友互相談體會,道德提高身心受益,但被德勝門派出所非法抓捕,後被延安派出所接回並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和老師法像。 2000年11月30日,我因進京上訪被九台車站派出所非法截回,被延安派出所接回拘留15日。回來後,延安街道書記到我家罰款200元,並不給開收據,但錢至今未還。 2001年舊曆正月十六,我和女兒到市政府門前證實大法,惡警非法抓捕我女兒一夜未歸,我擔驚受怕,過著提心吊膽的日子,做個好人怎麼這麼難呀! 2001年7月9日晚8點多鐘吧,敦化市公安局民主派出所副所長李文宗、惡警都××等6、7個惡警和當地片警,吉林市公安局十多名惡警把我家包圍了,騙我們開門,進行非法抄家,抓人。當時將我女兒戴上手銬子鎖在暖氣管子上,小孫子嚇的哇哇大哭,家裏被他們翻個底朝上,大約9點鐘把人帶走了,我整個人都傻了,精神變得都不正常了。鄰居給兒子打電話他們都來了,逼著我離開家。 我在我母親家呆20多天才回來,沒有聽到女兒的準確的消息,我非常痛苦。一個月過去了,得到消息,女兒被他們給打的癱瘓了,還勞教二年。邪惡之徒還打電話讓我家送2000元錢住院費,我心憂愁,惦記女兒,決定去看望女兒,聽說住院了,到那可誰知、鐵窗、鐵門鎖在裏頭不讓見。那裏的人昧著良心說:「好著呢,能走」實際大小便全靠別人。 第二次又去看女兒,接待室擠滿了人,多數是法輪功學員,大約30分鐘後,我聽一個人說:「背出來一個,我心裏一驚一看果然是我的女兒。好好一個人,一個月折磨成這樣。病情垂危才接回來。可是黑嘴子勞教所,衛生所長郭旭,喪盡天良,滅絕醫德硬說我女兒是沒病裝的,我搞三十多年的醫一聽火了,就給她去信說:做為一名醫生,對醫術不精,對患者不負責,就不稱職一個醫生。她不悔改還報復我女兒。 2002年,我帶著病體恢復好的女兒去看望她姥姥。二月初一12點鐘吧,榆樹市八號派出所,所長高景平帶6、7個惡警硬說女兒是在逃犯。女兒走路不便,警察說:抬也得抬走,又帶走了。當時我93歲的老母親被嚇得精神都不好了,親人都跟著擔心受怕。 第二天早晨核實,他們雖知我女兒不是在逃犯,還硬將女兒拉到榆樹市公安局,想進一步迫害,最終因無證據放回,從此害得我有家難回,因我一回家90多歲的母親就做噩夢說:警察又來抓人了,抓老三了,嚇得睡不好覺。 《憲法》規定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合法權利,我做好人沒有罪也沒有錯。我要求依法追究和糾正上述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違法行為,追究相關人員的違法違紀犯罪事實,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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