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0月1日】我叫郭景蘭,家住合肥市。2002年6月28日中午3點左右,我和外甥女準備上街給我孫子買點東西,剛走出家門,還沒下樓梯,就被省公安廳幾個惡警團團圍住了,我們被挾持著強行帶上車,拉到合肥市琥珀山莊賓館。到了那裏,又被挾持上樓,經過一個服務台後,把我們帶到不知是第幾層樓走道盡頭的一個房間裏。幾分鐘後他們把我外甥女帶走了,帶到另一個房間,從那一刻起我與外甥女就沒有再見面。我被迫失去了自由,與外界隔絕,和家人失去了聯繫。 在那裏,省公安廳、亳州市公安局、譙城區公安局、6.10、亳州市刑警大隊十幾個惡警把我關在房間的,周圍房間全包下來,佔據了一大半走道,形成一個封鎖區,不准外界人員進入,連賓館服務員打掃衛生都不准許進入。十幾個惡警就在如此封閉的環境下,開始了他們的罪惡。他們為了不讓我證實大法、講清真象、救度眾生,把我銬在房間裏的暖氣管上,晝夜不停地審訊我,企圖從精神上徹底打垮我,連續十一天十一夜不許我閤眼,一刻也不讓我休息。 他們採用了種種手段,漫罵、侮辱、恐嚇,房間裏到處充斥著惡警的吼叫。猙獰的面孔在我眼前晃來晃去,威脅聲絡不絕耳「說不說?不說整死你。」「說不說?再不說,打你個半死,從樓上扔下去。」「趕快說,再不說,把你的孩子、家人全抓起來。」 他們把我雙手或單手或用兩隻手銬銬住,銬在暖氣管道上,折磨我,不允許我閤眼。一閤眼,就敲桌子,打板凳的吼叫,把手銬銬得緊緊的,勒進肉裏,當時我的手被勒得麻木失去了知覺。折磨六天六夜後,沒有達到他們想要的目地,他們換人折磨。 省公安廳的惡警在那兒日夜守候著,等待著我的材料上報公安部,向他們的邪惡頭子邀功請賞。亳州市公安局的惡警為了表功,曾經調三次人,一次比一次的迫害升級。他們開始了更為殘酷的迫害,毆打聲、漫罵聲交織在一起,充滿著整個房間,到處是惡警的聲音。一次又一次,我的頭、臉、肩、胸、背落滿拳頭和巴掌。他們用手打累了就用書、資料之類的東西捲成筒打。一次亳州市姓石的惡警打過我之後,好幾天我的胳膊、手都抬不起來,一連幾天都疼、難受。他們還把我的雙手用銬子銬住,吊在窗戶上打。這樣又被他們折磨了五天五夜。 經過了長達十一天十一夜精神與肉體的折磨後,惡警仍沒達到他們想要達到的目的。他們歇斯底里地拿來一些不知道是甚麼內容的材料,一次又一次地拿到我面前,威逼我簽名,摁手指印,我堅決不簽名、不摁手印。一次又一次的抗拒後,他們更瘋狂了,幾個惡警瘋撲上來,摁住我,我的右手始終被他們銬在暖氣管道上,他們硬拉著我的右手摁手指印。如此卑鄙地做好手腳之後,又怕他們的惡行暴露,於2002年7月9日下午,6點多鐘,他們把我秘密拉到一個離合肥五百里遠的偏僻縣城──太和,關進那裏的看守所,我被羈押在那裏。別處羈押是對涉及重大案件、案情的人員,採用的強制手段──不通知家人,封鎖消息,與外界隔絕。可是這些惡警對於善良的大法弟子,對於我這個手無寸鐵,年過半百的好人如此殘忍!我被隔絕在那麼偏僻的角落裏,甚麼生活用品都沒有。我要求看守所的管理人員給我家裏打個電話,通知我家人給我送換洗衣服和日用品。沒有哪一個敢幫忙給我家打個電話。他們說我是羈押人員。沒有上級的批示,他們不敢,他們也沒辦法。在非人的生活折磨下,短短幾個月,我一百四十多斤的體重只剩百十來斤,穿的衣服大了四分之一,頭髮花白,並大把往下掉。 在那麼艱難因苦的環境下生活了幾個月,我又被邪惡之徒轉到亳州看守所與外界隔絕,得不到家人的任何消息。他們不僅這樣迫害我,還迫害我的家人,外甥女紅俠由於當時和我在一起,被他們殘酷折磨後,非法關押了二十八天。 僅僅因為我是一名大法弟子,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事、做人。從1999年4月25日以後不法人員多次迫害我和我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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