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月8日】今年5月份,一大法弟子正在家裏,派出所的人來了,叫他到派出所去一趟。大法弟子問甚麼事?來人說不知道,去了就知道了。大法弟子說:我不去了。來人說:你看車都來了,去吧!大法弟子一看,那就去吧。到了派出所,讓他在一個表上面簽字。大法弟子一看:上面寫著凡是有劣跡的一律登記。大法弟子說:這上邊說的哪一條我都沒有違反,這個字我不能簽。正說著,所長來了,說:你不是煉法輪功了嗎?大法弟子說:煉法輪功怎麼了!法輪功教人做好人,祛病健身,根本也不犯法,難道做好人還犯法嗎?……所長一看,根本也說不過他,就說:不簽你就走吧。於是,這位大法弟子堂堂正正地回到了家。 又一則:善良的負責人 東北某鄉從99年7.20以來從未送過法輪功學員到洗腦班、拘留所、勞教所。今年5月份上邊硬性下達任務必須送一個法輪功學員到縣洗腦班:並說我就不信你們那裏就那麼平靜。那位負責人很苦惱,於是就到附近的理髮店和理髮店的人說:怎麼辦呢?「上邊非讓送一個法輪功。」理髮店的人(其丈夫是法輪功學員)說「你可千萬不能幹這種事,誰也不能送,那要遭報應的。」那位負責人說:「真不能送,願怎地怎地吧。」至今平安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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