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月7日】前一階段,我們資料點的兩個大法弟子之間發生了爭議,其中一位因此而負氣離開了這個資料點,使原本正常的做資料工作出現了一度的停頓,造成了不必要的損失。過了不到兩個月,負氣出走的那個弟子在其它地方被邪惡抓捕。當聽到這個消息時矛盾的另一方說:她為甚麼被抓,她應該好好向內找找,她甚麼甚麼不對,不符合大法的要求,等等。我這裏要說的是矛盾的雙方都錯了,都不在法上,都沒有真正按師尊所要求的向內去找。 首先說被指出不對而負氣的一方。根據這幾年修煉的體會,我發現凡是被同修指出不足之處或指出有甚麼心沒放下或甚麼沒做對時,十之八九(幾乎百分之百)同修指出的是對的。而這時被指出者可能有三種情況。一是馬上意識到了,二是意識到了但由於人心的作用而不願承認,三是的確還意識不到(我在修煉中發現當意識到自己一些事情錯了的時候,才想起在兩、三年前許多同修甚至常人都一再說過我,而我當時都沒有真正清醒意識到,也曾產生過負氣心理)。這裏要說的問題是,意識到、意識不到都不是問題的關鍵,關鍵是我們能不能真正站在法上,時刻向內找,看看我到底有沒有這顆心。有這顆心就堅決去掉它,沒有這顆心或意識不到(所謂意識不到只是暫時的)怎麼辦?還要向內找,找甚麼?找自己是如何對待同修批評的,是用人心對待的呢?還是站在法理上保持了一顆平和的心態呢?如果是用人心、人的觀念去對待的,不管表現還是沒表現出來,那麼都是錯的,都應該修掉它。 再說指出對方錯的一方。當我們看到同修錯誤或不足的時候,我們首先應該向內找而不是指責對方,先看看自己是以甚麼樣的心態對待別人的錯誤的,指出別人錯誤的基點在不在法上,指出別人錯誤的方式方法符不符合法的要求,別人能不能正面接受,能不能承受得了(師尊的講法已講的非常清楚)。方式方法都好理解,指錯的基點卻容易被忽視。是站在法上從“善”的角度、正法的角度使同修儘快提高上來不被邪惡所迫害、不使大法遭受損失呢?還是以人的習慣心理就事論事地簡單麻木地指出對方的不足呢?以致於聽到對方被邪惡抓走時,還麻木地說:她為甚麼被抓,她應該好好向內找找之類的話(此話無異於還在承認舊勢力的安排,大法弟子從整體上未能做到否定舊勢力的安排)。那麼說這話時的心態在不在法上、符不符合正法進程的要求呢?正法弟子被抓被迫害的事情不明擺著不符合大法的要求嗎?不明擺著不符合正法的要求嗎?不符合師尊的要求嗎?不符合救度眾生的要求嗎?怎麼還能說出這些話呢?所以,只有向內找,用法的標準、正法的要求擺正心態,才能促進同修的提高,減少大法弟子、大法和正法工作的損失。 在出現矛盾時,我為雙方都不能向內找而感到無奈,於是我選擇了沉默和“隨其自然”,其結果就是同修被迫害,正法工作受損失。如果當時我能站在法上、站在正法的基點上,提醒她們多向內找,提醒她們不向內找就會被邪惡所利用,就會給大法、給正法帶來損失……,那麼後來的迫害可能就不會出現,所以我也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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