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月31日】我是王敏麗,女,四十歲,吉林省吉林市大法弟子,原吉林市毛皮廠團委書記,現被迫流離失所。 我是一九九六年二月十六日,修煉法輪大法至今,從一九九九年七月,我開始向世人講大法真相,因而多次遭到殘酷迫害,這次迫害更為邪惡。 二○○三年五月十三日,上午九點多鐘,我在一材料點上印師父講法和真相材料,突聽有人用鑰匙開門(有一同修十天前被抓,只有他有這門的鑰匙),我立刻意識到我已被包圍,我一邊發正念,一邊冷靜的銷毀要上網的部份同修控告江澤民的起訴書,和揭露勞教所、看守所迫害事實的材料。我和同修聯繫的各種信息全部都毀掉。但我給同修租房子(給被非法通緝的同修住)的協議書怎麼也找不到。惡警們開門,撬門長達一個小時了,沒開開。昌邑區公安分局的政保科科長都興澤,給消防隊打電話,讓他們馬上來搭雲梯和用火焊割門。我心裏開始著急不安,想到了同修們的安全我必須出去告訴他們,打開窗戶,就出去了(在六樓)。在樓下我艱難的扶著牆站起來走了十幾步,惡警們就圍了上來。我大聲向圍觀的群眾高喊:我是法輪大法修煉者,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惡警們不由分說將我打倒在地,使勁的堵住我的嘴,我拼命的掙扎著。我看到了都興澤,指著他說:我現在被迫害這樣,全是你們造成的。在他們的拳腳下我失去了知覺,等我醒來時已在手術台上,想說話卻說不出來。手術剛作完,惡警都興澤迫不及待的逼問:你和誰有聯繫,還拿出一些名單問我是否認識。醫生說:「她的氣管被切開了,說不了話。」都興澤拿出筆來讓我寫,醫生嚴肅的說:「她還沒有脫離危險。」 後有昌邑區東大灘派出所的民警分四個班(有惡警,也有明白的民警)二十四小時對我嚴控,醫生告訴他們說,我需要特級護理。我的前後胸軟骨骨裂骨折,三處錯位,左肩骨折,氣管切開。明白真相的民警同情於我們法輪大法修煉者,給我買了一些日常必用品;有的惡警,卻在病房內吸煙。一位叫小秀的護士勸告他們,不要在病房吸煙。他們不聽勸告還說我們是看人的,不是護理的,死不死與我們無關。小秀找來醫生責令他們說「你們給我出去抽,這是病房,不是看守所,在醫院無條件的遵守院規;實情(都興澤給我起的名字)出現生命安全問題你們負完全責任。」在吉林市醫院住院二十三天,我還在發高燒39°的情況下,吉林市昌邑區公安分局逼迫我家人拿醫藥費三萬元錢,遭致家人憤然拒絕。惡徒們見我家人不拿錢就夥同醫院主管領導強行逼我出院。主治醫生說:「她現在發高燒39°,而且骨折還需要作手術。」不法警察的理由是她家人拿不出醫藥費。我當時已能說話了,他們害怕我揭露邪惡,講真相,而且想對我要進行進一步的刑拘逼供。 二○○三年六月四日下午三點多鐘,惡警將我秘密關押在我所租房內,把窗戶焊上鐵筋,房門在外邊上鎖(實屬私設公堂綁架),二十四小時輪流看管。邪惡的小頭目、東大灘派出所所長王忠仁,指使它的下屬不讓我休息,二十四小時點燈,把電視開到最大聲,還播放黃色錄像,打撲克,把窗戶打開放進蚊子叮咬我。故意用煙嗆我,致使我大聲的咳嗽(氣管割開還未恢復)導致我腦部巨痛,上不來氣,二十四小時幾乎不能入睡。只有明白真相的民警值班時我能睡一點,只能吃小半碗稀粥。可是惡警王忠仁更加邪惡的準備給我用巴豆,還說限期三天讓我家人拿出三萬元錢,「拿不來,就把你賣出去,登徵婚啟示,抵錢」,還辱罵大法和師父。惡警張守義除了罵大法外,惡狠狠的說「用枕頭把你捂死,然後就說是『自殺』」 等等。 六月五日,昌邑區公安分局邪惡科長都興澤帶來兩個新聞人士給我錄音錄像,以便通過剪接手法誣蔑大法和大法弟子,我就嚴厲的正告都興澤:你給我出去,不要來這一套。我堅決抵制他們的造假行為,他們沒有得到任何他們所需要的口供、口型、表情。他們便採取更加邪惡的辦法斷絕我與外界的任何聯繫,在我身體未痊癒時卻停止對我的任何治療。 都興澤還繼續作惡,就連我的家人都不放過,非法向我家人勒索醫藥費,家人嚴詞拒絕。他們不罷休,用萬能鑰匙強行打開我母親的房門,把我二姐和她女兒的身份證,3000元人民幣VCD機一台拿走,並準備非法抓捕我母親和我二姐(都是大法弟子),致使她們流離失所。兩個孩子無人照顧也隨之流離失所。好端端的一個家就這樣支離破碎,就連二姐家兩個孩子的特困生活費也給停發(每月122元人民幣)現在孩子已失學。 我十六歲的兒子和大姐四次要求見我,都被都興澤無理拒絕,他對我兒子拍桌子恐嚇:「你們拿不來錢,就永遠別想見到你母親。」大姐上前和他理論,都興澤就瞪大眼睛(戴著眼鏡)說:你們都把我給上明慧網,而且國外的網站都有了我的名字,我恨不得把你們都給推下樓去。我的兒子回家後,因對我的牽掛加上都興澤的恐嚇,就病了。後來惡警又三次抓捕我母親和二姐,對我二姐下了通緝令,多次去我大姐家騷擾。 如果不是師父的慈悲呵護,大法弟子們的聲援,可能我早就被迫害死了。我憑著對師父、對大法的堅信,心中存有一念,只要有一口氣在,我就要繼續證實法講真相。在這種強大的正念下,我求師父加持我,我發出強大的正念,讓監視我的警察們睡著,樓下的惡警看不到我。這樣,2003年7月7日,我在警察的眼皮底下,堂堂正正的走出監控,又溶入證實大法的洪流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