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月25日】葫蘆島南票礦務局設計所職工曹立明99年10月因信仰真善忍,堅修法輪功,被南票區法院非法判刑3年,先後被非法關押在南票區看守所四個月,錦州市南山監獄半個月。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曹立明每天要幹十七八個小時活。曾因講話時面帶笑容被惡警踢打。2003年3月8日,曹立明被錦州監獄秘密押送遼寧省瀋陽第二監獄迫害(註﹕遼寧省瀋陽第二監獄和瀋陽女子監獄是2000年後,全省集中非法關押迫害大法弟子的地方)。在獄期間,惡警用隱瞞欺騙的手段不給寄家信,並私自非法扣留曹立明寫給檢察機關的申訴狀。 2002年10月31日,是曹被非法判刑三年期滿,理應獲釋放人,可省「610」辦公室(是專門迫害法輪開始設立的組織機構)以開「十六大」為由下令不准監獄直接把人放了,也不准家人接回。家人在監獄門口從早7點等到晚上7點多。最後曹立明還是被南票礦務局惡警劫持,強行戴上手銬,用專車連夜送到南票區看守所非法關押半月之久。惡警並向家屬索要伙食費350元,勒索錢3000元。因家屬沒有那麼多,只交了1500元。 曹被迫害的三年裏家中父母、身體多病的岳父岳母,四位老人及妻子、女兒,也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壓力。12歲的女兒想念獄中的爸爸,常常獨自哭泣,每天都在壓抑中度過,先後戴上了一百多度、二百、三百多度的眼鏡。過年的夜晚就守在電話旁,企盼能接到爸爸的電話。可監獄是不准法輪功學員打電話的。 更多迫害事實參見明慧報導: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63858.html 葫蘆島市南票區(區號:0429) 公安局黃甲分局派出所 0429-4920200 政法委 0429-4192177 法院 0429-4192207 「610」辦公室 0429-4196011 黃甲派出所 0429-4192541 所長:戴井公 其它:張雨忠 高超 高坤 孟祥軍 九龍街道 4192074 三興社區:4195781 主任:李捍東 新興社區:4195782 主任:祝桂清 興運社區:4195783 主任:李偉 興北社區:4192128 主任:任志茹 趙屯街道 4930196 鐵西社區:4932643 鐵北社區:4932641 鐵東社區:4932642 後皮溝街道──曙光社區──朝陽社區:4997042 :4990121 凌河街道: 4997042 宏運社區:3947486 沙鍋屯街道──興電社區──富隆社區:4940097 葦子溝街道:4968250 石廠社區: 4960035 三家子街道:4968731 發達社區: 4966411 興旺社區:4966411 政法委:4192177 法院:4192207 「621」辦(「610」辦公室) 4196011 區信訪辦:4192322 黃甲派出所:4192541 所長:戴井會 戶籍:劉學民 其他:高超 張禹忠 高坤 孟祥軍 原雙路裏派出所,現更名為公安局黃甲分局駐業派出所: 492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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