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月24日】鄭州市大法弟子權培建於2003年5月21日被管城公安分局非法從家中抓走,分局國安科9名惡警對他輪番進行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把他的衣服扒光(僅剩一個內褲),頭朝下吊起,用電棍電擊全身,包括嘴和生殖器,他們認為用的電棍不好使,又專門買了一個新電棍,直至他全身麻木,四肢冰涼,昏死過去方將其放下,但甦醒後又吊起,直到再次昏死。如此反覆24小時不停止。不僅如此,9個惡警還將摩托車頭盔扣在他的頭上,用煙往頭盔中猛薰,用煙頭燒身,亂板暴打,還有“烤全羊”(具體手段不詳),剝奪睡眠數天,酷刑連施近一個星期,逼權培建按照他們所捏造的“罪行”招供,但權始終堅強不屈,不與邪惡妥協。最後惡警們氣急敗壞地嚎叫:“你甚麼也不說,你乾脆把你的舌頭咬掉吧,我們給你5萬塊錢!”他們不僅從肉體上摧殘,而且還從精神上折磨他,就在5月21日抓權培建的同時,也將其妻抓走,由於沒有任何理由和藉口,在其妻絕食4天後將她放回。還有一邪惡之徒余文斌(北下街辦事處綜合治理辦公室)叫囂道:“權培建不交待,給他女兒也抓起來!” 在權培建被抓一個月後的6月20日上午,其妻和鄰居在管城公安分局拘留所與他見面,但當其妻和鄰居看到權時,已認不出他,只見原來白白胖胖、身體健壯的他已全身蠟黃、骨瘦如柴、兩眼浮腫,整個人已經完全脫形。 由於惡警們在權的身上得不到他們想要的東西,於6月20日將他及另外8名大法弟子(均不同程度被用刑)轉移到鄭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在那裏大法弟子們每天被逼幹活10個小時以上,做給死人燒紙用的金銀元。 2003年12月29日下午2:30分,管城法院對權培建、封彩琴、李桂珍、臧玉鳳4名大法弟子非法“開庭審判”,權培建從容坦然,揭露了惡警的暴行,為自己進行了無罪辯護,其態之善、其言之誠令人感動,體現了大法弟子慈悲善良、光明磊落的坦蕩胸襟。當庭未宣判結果,現7名大法弟子(還有牛同琴等另外3名大法弟子)仍在鄭州第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望所有大法弟子正念清除邪惡,使被非法關押在第一看守所的大法弟子早日闖出魔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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