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月24日】我因講清真象於2000年11月21日至2001年2月28日在吉林省延吉看守所遭受迫害。我被非法關押在27號監室內,當時我心態很穩,我的感覺是作為大法弟子,講清真象就像吃飯睡覺那樣應該。我的心中充滿慈悲,發自內心的想讓人(包括警察)明白大法真象,選擇好的未來。 在那裏我親眼目睹了許多大法的神奇。我去當天,就聽到一個因經濟問題也在27號監室關押的人講,她在中午看到非常好看的法輪在眼前轉,下午我就來了。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一起開創了學法、煉功、講真象的環境,使大部份人明白了真象,幾位有緣人開始學煉功法動作。 一是監視器不顯像。那時延吉看守所一天24小時監控,每20分鐘流動警察就巡邏一次。可謂戒備森嚴,大法弟子沒有被嚇倒,照樣做每個人此時應該做的事,甚至教有緣人煉功,但沒發現有人來。後來偶然間我聽見管教在外邊對別人說的話:“27號不顯像。”我們也發現看守所急得修了好幾次,打了好大的洞,但直到我們離開時還沒修好。 二是有緣人身體很快得到清理。有一人臉色白裏透紅,都說變成另外一個人了(我在她的請求下把法輪章交給她);有常人曾經挨過很多打,胳膊痛,煉功幾天後,挨過打的胳膊從上開始紫色往下移,直到推完;還有的已經停經了的婦女來了例假。 我是閉著修的弟子,我用肉眼看到了大法的神奇,親身體悟到師尊的慈悲呵護,能成為正法弟子太榮幸了。我們要萬分珍惜,做合格的師尊的弟子。 這件事我很想寫的形像一些,因我是朝鮮族,受語言表達能力的限制只能寫到這個程度了,請同修們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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