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月23日】本文所要曝光的主要惡人有浙江省余姚市公安局政保科科長(矮個子,近視眼)和科員李迪華、郭靖、姚舜耕等7名犯罪分子,以及余姚市檢察院參與此次迫害大法弟子李德剛的檢查人員。 2002年4月16日,浙江省余姚市公安局政保科科長帶領幾名便衣和武警於下午18時許在余姚市一家網吧非法綁架黑龍江齊齊哈爾市大法弟子李德剛。理由是他們認為李德剛幫助一位廣東大法弟子向明慧網投遞一份稿件《回憶錄》。不法人員們於2002年5月22日以所謂「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逮捕大法弟子李德剛。 2002年6月12日《余姚市日報》刊登一篇題為「我市首次批捕法輪功骨幹分子」的新聞,對這件事大肆歪曲宣傳。 2002年8月餘姚市檢察院並不調查《回憶錄》所述是否屬實,直接向當地法院提起「公訴」。 2002年9月餘姚市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此案。10月一審判決有期徒刑。李德剛不服,提出上訴,11月底寧波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據內部消息稱,政保科科員李迪華、郭靖、姚舜耕等7名惡徒綁架李德剛後送往余姚市肖東看守所,連續六天六夜無理審訊。之後5月10日李德剛開始絕食抗議。隨後被惡警銬在鐵床上11天。大小便時不准同室監犯幫忙。期間每日送往醫院灌食。公安在調查的同時,派人從側面向李德剛吹風說只要他肯在電視上反對大法、污衊法輪功創始人即可回家或得到緩刑,否則將要面臨十年以上的牢獄生活。李德剛拒絕了不法人員的要求。2002年7月12日李德剛在監號內洗澡,不慎滑倒,摔傷腦部,類中風狀不能行走,身體右側癱瘓。幾天後出現意識恍惚,這才被送往醫院檢查。(李德剛受傷的原因是否屬實,未知) 2002年7月26日李德剛被送往余姚市人民醫院腸道科傳染病房(由於兩次長時間絕食抗議和灌食,導致胃黏膜損傷)。從他們拿出來的醫學檢驗報告單來看,腦部根本無任何「異常密度」─淤血,驗血報告顯示各項指標(用那位醫生的話說)「比正常人還要好」。因此他們說不能緩刑。但是有醫生拿出李德剛的血壓記錄,記錄反映當時李德剛的血壓很不穩定,頭痛時血壓幾次達到200mmHg以上,肌電圖也不完全。驗血時雖然各項指標很好,但是抽出的血顏色發黑,胃部檢查結論為「胃炎」。 從5月10日李德剛絕食,到11月住院期間,其父母兩次從黑龍江來余姚看望,均不許見面。 看守所的人講2002年12月突然傳聞李德剛從醫院逃跑,奇怪的是幾天以後公安局又聲稱沒有這回事,可是一直不准父母前來看望。根據可靠消息證實,李德剛現在確實不在余姚市肖東看守所。 直到現在也不知道李德剛身處何處、身體狀況、是死是活。當醫院方被問及李德剛是否突發腦溢血,他們否認。只是說12月初即被帶走,具體日期不講。 由於阻力很大,我們調查了很長時間,很多涉嫌迫害李德剛的關鍵罪犯具體信息還沒有掌握。迫害大法弟子李德剛中的首犯是李迪華和政保科科長(矮個子,近視眼)。李迪華是江氏犯罪集團的極力追隨者,迫害李德剛過程中,李迪華自始至終都在參與;政保科科長積極聽命於當地610,每到敏感日子前他就到各大車站阻截、抓捕上訪的大法弟子;郭靖、姚舜耕等6名科員是從犯。當大法在世間昭雪之時,這些惡徒一個也別想逃脫掉,包括幕後策劃者。我們余姚的大法弟子一定將此案追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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