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月22日】2003年12月7日晚5時許,熊岳鎮公安局分局局長吳利華指使熊岳鎮郊派出所所長齊寶來帶領惡警們將大法弟子白鳳蓮、李鳳珍、李鳳芝、孫志成、寧麗、趙穎澍、姜貴清強行綁架到公安分局。大法弟子姜貴清質問吳利華道:「把好人抓來,不覺得荒唐可笑嗎?你怎麼面對我們的父老鄉親?」吳利華啞口無言,惱羞成怒地破口大罵,並恐嚇姜貴清,還動腳踢了姜貴清一腳。姜貴清笑著說:「你不覺得太過分了嗎?」吳利華不敢看姜貴清,便像瘋狗亂咬人似地找茬打了李鳳芝一耳光,踹了一腳。 第二天一早,李鳳芝出現昏迷現象,大小便失禁。吳利華不顧人死活,將李鳳芝抬上車。大法弟子李鳳珍氣憤地說:「你們也太沒人性了!」到了營口教養院,大法弟子姜貴清不下車,吳利華指使四個惡警將姜貴清拖下車,並扔到走廊的廁所門口。姜貴清絕食抗議,惡警們不但沒有半點同情心,還安排人重點監視。 大法弟子趙穎澍暈車吐的幾天吃不下去飯,到醫院檢查,醫生說是高度眩暈症,要求住院治療。惡警卻說:「只要不是心臟病,不死就行!」二話不說,給拉回來了。一星期後,趙穎澍出現吐血現象,惡警這才通知當地分局,分局怕承擔責任不敢打照面,只好通知其丈夫將趙穎澍接回家。 在此,我們正告吳利華等惡警,不要為了一時之私利,助江為虐,善惡有報乃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