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月2日】徐英斌,男,40多歲,現任秦皇島公安一處副處長。他在1999年7.20以前曾練過法輪功,那時他只是市公安局的一個職員,7.20以後,他完全背叛了大法,瘋狂迫害大法弟子,以此作為往上爬的資本。犯有刑訊逼供罪、酷刑罪、敲詐勒索罪等。 他是秦皇島恐怖組織610的頭子之一,四年多來,他明知道大法教人向善,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可是為了私利,他根本不聽大法弟子善意地勸告,瘋狂迫害大法弟子,並以此作為升官、發財的途徑。他心狠手辣,直接使用各種酷刑折磨大法弟子,例如:上繩(用細繩捆住胳膊往後、往上用力提,然後塞上啤酒瓶,有的昏死過去。)坐鐵椅子、老虎凳、捏住鼻子往嘴裏灌水,用棒子打,群毆、拳打腳踢等,連50-60多歲的老人都不放過。 有一次,夏日的伏天裏,他失去人性地把一個50多歲的大法弟子用手銬反扣,塞到小轎車的後備箱裏,送到唐山開平勞教所(行程幾百里),等到了唐山把人拖出來時,人都快不省人事,可是他根本不管大法弟子的死活,還要求勞教所收下。 他經常帶人多次抄大法弟子的家,像土匪一樣,甚至把貴重東西(VCD機、手機等)分贓,有的據為己有,還向多位大法弟子的家屬勒索現金共計至少幾萬元以上(有據可查的),可是這些大法弟子最後還是照樣被多次拘留或勞教,他還威脅大法弟子不讓說。 他是踩著善良、無辜、手無寸鐵的法輪功學員的鮮血爬上了副處長(實際是科級)的職位,他使秦皇島無數大法弟子原本幸福的家庭失去了快樂,妻離子散,家破人亡,他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犯下的罪行將永遠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如果還一意孤行地迫害大法弟子,他將給自己的未來、給自己的家人帶進深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