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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夫婦煉功祛除疾病 為講真相遭非法關押折磨
文/山東威海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1月15日】我今年63歲,修煉前身患多種疾病,如腰椎盤突出、頸椎增生、胃病、關節炎、貧血、高血脂、肩周炎、神經衰弱等,後來檢查心臟也不太好。特別是頸椎增生,壓迫腦血管供血不足,頭經常發昏,嚴重時眩暈、噁心、腹瀉、出虛汗,天旋地轉不敢動。由於多種疾病的折磨,身體非常虛弱,體重不過一百斤。一年到頭花了不少醫藥費,病情仍不見好轉。我先後練過幾種氣功,也沒有明顯效果。

1996年2月,我的一個同事病休到乳山老家養病,她有緣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體變化很大。她帶回了師父在大連的講法錄像帶,放給我們看。我看後感到很好,就請了一本《轉法輪》,開始學法煉功。

隨著煉功時間的推進,各種疾病都在不知不覺中消失了。過去冬天不敢吃涼蘋果,夏天不敢吃冰棍,秋風一涼胃就不舒服。煉功後,一切涼冷生硬的東西吃了都沒有事,真是無病一身輕,走路生風,抱著20多斤重的外孫上8樓也不累。從學法至今7年沒吃一粒藥,卻感覺我現在的身體狀況比我30多歲那時還好,大法給了我青春的活力。

我老伴以前曾患冠心病、腰椎增生,1997年發現腹內有一個3.6X2.7cm的腫瘤,正準備動手術時,有緣得大法,煉功第二天,腫瘤就消失了,血壓也正常了,其它病也不見了。這不神奇嗎?

就是這樣好的功法卻遭到江氏集團的殘酷打壓。4年來,我由於堅持修煉遭受了很大迫害。

2001年1月3日上午9點左右,威海環翠區城裏派出所教導員王兆震領著十幾個惡警、暴徒衝進了我家,逼我交出大法書籍,我不交,他們就把我和老伴拖到客廳,三個人看著不讓我們動。其餘的人分別到各屋翻箱倒櫃搜抄,瞬時,東西扔得滿地都是,到處一片狼藉。

他們翻騰了大半天,把所有大法書,講法錄音、錄像帶,師父的像片,幾百個信封,一大盒複寫紙全部搜去,並將我女兒放在家裏的500元錢和我僅有的400元現金也抄走。王兆震叫我清點一下錢,他要拿走。我從他手裏搶過錢來並正告他:這是我們勞動所得。他把搜到的大法書列了一個清單叫我們在上面簽字,我們不簽。我質問他:「我們煉功犯了甚麼法?」王說:「在家煉也不行。」又說:「江澤民給我們錢,我們都聽江澤民的,國民黨給我錢我也幹。共產黨講株連九族,煉法輪功連子女也要受牽連。」搜完家後,他們強行把我和老伴拖上車拉到派出所,其行為真比那些打家劫舍的土匪有過之而無不及。

在派出所,他們將我銬在一間辦公室的暖氣管子上就吃午飯去了。下午,王兆震審訊我。我向他洪法,他根本不聽,抓著我的衣服生拉硬拽,往牆上猛推,邊推邊惡狠狠地說:「我叫你再煉,我叫你再煉。」一個一米八的大漢,拽著我一個剛過一百斤的60多歲的老太太,反而把他累得上氣不接下氣,歇息了三次。最後他說:把他的胳膊都扭壞了。我心想:這是對他的報應。而後他把我拽到一間大屋子裏,氣急敗壞地對滿屋子裏的惡警說:「你們都來整一整這個頑固的老傢伙。」屋子裏亂哄哄地擠滿了20多個人,有穿警服的,也有穿便衣的。他們七嘴八舌,指手劃腳地叫我罵師父、罵大法,我不理他們。這時又進來一個惡警,姓李,王兆震告訴我說他是環翠區公安分局的副局長兼城裏派出所所長。他進門後逼我踩師父的法像,我不踩,他就惡聲惡氣地吼道:「把她架起來!」頓時上來三個惡警,兩個扭著我的胳膊將我架了起來,一個拽著我的一隻腳往像上踩,我使勁叉開腿就是不踩。他們見我不踩,就把我拖到門外,兩手反銬到樹上,讓刺骨的寒風凍我。當時正是下班時刻,公路上行人看我被銬在樹上,不知發生了甚麼事,我就對著行人大聲喊:「我不就是煉了法輪功嗎?我犯了甚麼法?」

他們又將我綁架到看守所。我所在的號子裏關押著20多個人,晚上睡覺根本就擠不下,只能一顛一倒側身擠下16個人,連身都不能翻,剩下4個人不讓睡,兩個小時一換班。有3個大法弟子被惡警折磨得3天4宿不讓睡。

他們在提審我時不讓我坐,罰我蹲著。環翠區公安分局「610」骨幹分子劉金虎用手狠狠地打我的太陽穴。我被他打得兩眼直冒金星。打我時他自己手痛得又甩又摸索,接著又用報紙捲起來打我的頭和臉,我被打得左眼視力減退。

我在看守所裏,聽到大法弟子揭露惡警借抄家之名,打家劫舍。大法弟子宋淑雲8000元錢被搶走,市蔬菜公司一大法弟子的4箱茅台酒和幾箱啤酒被搶走。那年春節我是在看守所裏度過的。我被非法關押了一個月後,惡警又逼我女兒交了200元錢罰款。

2001年9月份的一天上午,惡警劉金虎領著十幾個惡警到我家叫門,要我去參加「轉化班」。我在屋子裏發正念,不給他們開門。他們就瘋狂地砸門,狂呼亂叫地折騰了一上午,直到中午12點才離去。為了避免他們的無理騷擾,我不得不離家出走,流離失所。

邪惡的迫害使我的身體狀況變得很差,晚上睡不好覺,眼睛視力下降,現在看書要用放大鏡一個字一個字地看,非常吃力。

在這場邪惡的迫害中,我的老伴也深受其害。他因為給政法委、公安局和各派出所寫信寄大法真象資料,被以「組織利用X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荒唐罪名,於2001年1月10日關進看守所。惡警在提審時對我老伴說:煉法輪功還不如去偷一萬塊錢罪還輕些。真是邪惡到了極點,─個堂堂正正地按真善忍去做好人的人,反倒不如一個小偷,這是甚麼世道啊?我老伴寫信給公安部門,勸他們不要迫害法輪功,修煉法輪功的人都是些好人,他們行惡會得惡報的。他們非但不聽,反而說這是威脅公安幹警,抓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九天,最後通知我女兒交了200元的罰款才將我老伴放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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