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月15日】2003年11月3日,中午11點左右,只有我1人在家。正準備吃午飯,聽到有人敲門,於是我打開門。原來是街道辦事處的人。此人進來,緊跟著又一個穿便衣的小伙子也進來了。(後來才知道此人是派出所的人)。最後進來的是管段民警和另外一個不認識的人。這幫人進入我家,立刻兇相畢露,把我放在外面的《轉法輪》和一盤講法帶搶去,在搶的過程中,這幫壞人踢壞了我家的木門。接下來他們沒有任何理由就要我收拾衣服去派出所。我不屈服,他們就強行抓走我。我告訴鄰居,我要是死了,就是被他們害死的。 到了府青路派出所,惡警們又要照相,又要搜身,還要審問,我堅決抵制。他們就派人輪流守我。在整個過程,我堅持不停的發正念。到了晚上8點過,他們強行把我送到治安拘留所,要拘留我15天。我根本不承認這一切。這不是師父給我安排的修煉環境,是邪惡在迫害我。於是我用絕食絕水的方式抵制邪惡。 當絕食絕水到第4天時,拘留所所長派人把我送到第一人民醫院要給我輸液。我不配合,沒輸成。絕食到第5天時,拘留所的惡警找了一位口腔醫院的醫生給我灌食。並叫那些犯人按住我的頭、手、腿。當那個醫生把管子從鼻孔插進胃時,我感到氣都喘不過來,不停地乾嘔。在這種情況下,他們仍然給我灌了鹽水和牛奶,隔了2天,惡警又叫這位醫生第二次給我灌食。這次灌的整個過程,拘留所進行了攝像。又隔1天,這位醫生第3次給我灌食,灌完後,這醫生說了句「你太堅強了。」犯人們都勸我吃一點東西,否則還會被灌。我告訴他們,我回家才吃飯,我死都不怕,還怕灌嗎?然後給他們講真象。這期間拘留所曾多次打電話給派出所要求把我接走。當絕食到11天時(11月13日)拘留所的兩個惡警和兩個犯人又把我弄到第一人民醫院強行輸液。當天晚上7、8點鐘,在師父的慈悲看護下,我又回到了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