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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給雙城市農豐鎮原黨委書記的信:知法犯法罪責難逃
【明慧網2004年1月10日】

白仁東:

你在農豐鎮任黨委書記期間,曾唆使農豐鎮政府、派出所、各村委會、中學、教育辦等各級官員直接迫害過農豐鎮的法輪功群眾,罪大如山,所以我今天以法輪功家屬的名義給你寫這封信。正告社會各界官員和所有百姓:任何人對法輪功群眾的迫害都是犯罪!

身受迫害的法輪功群眾不會忘記;他(她)們的家人和親友不會忘記;有良知的世人不會忘記;道義和天理不會忘記……

法輪功上訪合法,而你知法犯法

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以個人權力和意志指揮中央和地方權力機構,把法輪功定為非法,對煉功和上訪群眾大肆抓捕鎮壓。我國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和上訪權利。然而白書記在職期間,對農豐鎮進京上訪為法輪功鳴冤的群眾進行非法關押,僅農豐鎮農豐村煉功群眾,2000年初至年底就有四十多人被拘押在雙城市第二看守所,短則關押15天,耿亞芬和陳雲俠則被非法關押長達81天。

你在除夕夜讓法輪功學員與家人分離

2001年春節前夕,由你親自領導農豐鎮政府、村委會、中學、保勝村等幾家聯合舉辦的法輪功強制洗腦班成立。在你的命令下,鄉幹部、派出所的臨時工們到法輪功群眾家抓人。人不走就一擁而上,抬也要把人抬到農豐村村委會的辦公室(即洗腦班所在地)。致使耿亞芬、陳雲俠、閆慶福、潘志強等十多人被非法關押在洗腦班,最長達到七十多天。連除夕夜也不能與家人團聚。法輪功群眾的家屬和親人得承受多少精神上的痛苦和打擊呢?

王金國被迫害致死,你罪責難逃

農豐中學初中歷史教師王金國曾在海2000年11月份進京上訪,剛到達蘭陵鎮便被農豐鎮惡人追上,被送進雙城第二看守所,在關押期間,王金國遭到犯人卜明星等人的毆打,生活不能自理,嚴重時尿血。2000年12月份,看守所怕王金國死在獄中,才將內傷嚴重的王金國放回家,幾經醫治,病情稍有緩解,二零零一年正月十五前後,王金國的家人準備到北京去進一步治療,你則命令鎮政府官員和農豐鎮中學領導把王金國從去往北京的火車上截回,並限定他只能在哈爾濱醫治。2001年3月14日王金國因病情嚴重惡化與世長辭,年僅34歲。人命關天哪!你,你身為百姓的父母官,難道一頂烏紗帽就埋沒了你的良知嗎?是江澤民利用你在殺人呀!

利用惡毒謊言,綁架迫害善良

2002年4月25日前夕,雙城市610恐怖組織為進一步迫害法輪功群眾,製造出所謂的吃九個小孩的心臟就可圓滿的謊言,在全市範圍內大肆抓捕法輪功群眾。你利用這個惡毒謊言,在農豐村村委會、中學惡人們的支持和策劃下,先後將中學教師潘志峰、付堯,村民陳雲俠、李秀茹、於風華、趙俠、佟富華、耿亞芬等八人強行綁架,送進雙城市第二看守所,造成以上八人全部被非法送往勞教所遭到進一步迫害,學員們有家難歸,生死未卜。

你也有家人,你也有感情,你也懂法律。當你的家人除夕夜還被非法關押,難以和親人團聚時;當你的家人只因為法輪功說一句真話而被非法勞教判刑時;當你的親人甚至被活活打死時,你會有何感受呢?

你雖然調走了,但你在農豐任職期間對大法弟子的迫害罪不容恕,受迫害的法輪功群眾和家屬將進一步收集和記載你們所犯下的罪過,待法輪功冤案昭雪之日,一定要將你們的犯罪行為訴諸法庭,讓世人周知!

善惡有報乃天下之公理,誰參與迫害過法輪功群眾,誰都難以逃脫法律的懲罰!

一位法輪功群眾的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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