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月10日】廣東東莞大法弟子賴志軍大約在2000年的3月至4月間被三水勞教所迫害致死。 賴志軍是廣東省東莞市鳳崗鎮原副鎮長兼人大副主任(公務員),優秀黨員,年齡35歲至40歲。一九九九年春節期間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由於身心都發生了變化,他認定了修大法這條路,並積極在當地義務弘法。但是九九年七二零江氏集團開始迫害大法,他像千千萬萬的大法弟子那樣,當年十二月獨自上京上訪。 他到天安門廣場煉功,遭到惡警狠命的毒打,並被抓送回東莞市,關押在某鎮的看守所裏。他在看守所裏受到如何迫害具體情況無法了解到。 東莞市那些打壓法輪功的領導,認為他是東莞市當時唯一的一名公務員上訪,丟了東莞市政府的臉,關著他就是不放。在看守所關了三到四個月,就送他去了三水勞教所勞教。然而到那的第三天,他絕食抵制迫害,但幾天後就被迫害致死,其家屬接到通知趕到時,已經見不到活的賴志軍。 賴志軍被迫害致死的時間大約是在2000年的3月至4月間。我們曾多次打電話到其家中,可是都沒有人答應。由於當時情況險惡,我們都沒法了解更多的情況,當地大法弟子中我們也就認識他一個。不久我們也被綁架進了勞教所。希望通過明慧,呼籲還有了解他被抓之後到被迫害致死的這段經歷的知情人,把真相公諸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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