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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德國訴江案的理解與在此過程中的正法修煉(譯文)
文德國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1月10日】

尊敬的師父,敬愛的同修,

許多同修曾要求我們,寫下我們在德國控訴邪惡之首的心得體會。所以我們借今天的這個機會,跟大家分享一下我們的經驗。

法律訴訟的現狀

到現在為止,已經有六個國家對邪惡之首以及在迫害中犯下罪過的中國官員提出控告。德國的刑事控訴由大法協會及41名刑事控訴人於2003年11月21日提交德國聯邦檢察院。目前該控訴已立案。聯邦檢察官正在審查並將決定是否提起刑事偵查。意味著聯邦刑警將邀請受害者和證人提供證詞。這種偵查程序對邪惡將是邪惡最害怕的。因為將在大範圍之內對其進行曝光。而且這也就意味著大面積的深入的講清真相。這就像目前對前南斯拉夫總統和其他刑事罪犯的偵查。在這種情況下需要我們大家的正念支持。

我們對起訴邪惡之首的法理上的理解

師父在轉法輪中說:“你看到殺人放火那要不管就是心性問題”。在德國既然有法律的可能性那我們就應該利用他。通過訴訟我們可以揭露邪惡並且在更大的範圍內講清真相。以前我們很少給司法界講清真相,以前我們只是對他們列舉一些受迫害個案。但是通過以群體滅絕罪起訴,邪惡之首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本質將得到全面的曝光。眾生將有機會為自己擺正位置。我們為未來人們利用和平的方式面對暴力留下了參照。這也是一個國家的人民對另一個國家的人民的最好的幫助。

我堅定的信念來自法中

德國國際刑事法典於2002年6月30日生效。這部法典是專門針對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的刑事法典。根據此法律即使犯罪行為不發生在德國,與德國沒有直接關係,德國法庭都有權管轄。當我得知這個消息後我想這不是偶然的,因為師父說現在的一切都是為法安排的,那麼作為大法弟子我們就應該利用它。為正法所用。在我用我自己的專業知識對照該法典確認邪惡對大法的迫害符合法典中對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的定義。雖然那時我感覺到在德國起訴也很重要,但因為沒有法理上的清醒的認識,所以沒有把行動落到實處。

後來我從明慧網上得到有關在美國對邪惡之首起訴的文章,認識到起訴對邪惡是有巨大震懾的。邪惡採取一切的辦法阻止訴訟。那時我意識到如果我們在各地提起訴訟的話,那麼邪惡就無法將其力量集中在一個國家。師父在《在大紐約地區法會的講法和解法》中講到:“其實在美國法庭上告它啊,美國在國際上也不孤立了,現在歐洲那邊不是也告了?”

師父在講法中也講到:“但是呢卻人人都罵那個敗類,就到了這種地步。(鼓掌)那還不該送上法庭啊?”(《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我個人理解將邪惡之首送上法庭是正法的安排,那麼作為大法弟子就應該儘量為圓滿這件事情做出我們最大的努力。在這樣一個對法理的理解基礎上,我想無論這件事情有多難,都是我們應該去做的。但是我也提醒自己不要給自己製造時間的壓力。大法對我們的要求是用心去做好每一步,在不斷的學法中強大我們的正念,這才是決定性的。實踐的壓力是外在性的。但這也不意味我們可以慢慢來。

我們是怎樣互相配合的

當我們通過與其他國家的學員交流各國的訴江情況後,我們決定集中精力去完成此項正法工作。我們開始找律師,接觸與訴江案有關的人物,給他們講真相。當我們和律師接觸後和他們談到為甚麼要訴訟,對於結束迫害的意義,我們發現律師們有正義感,而且專業上也有相當的水平,我們決定委託他代理我們的案子。我們經常互相提醒自己不能過於依賴於律師。是大法弟子在正法中起主導作用。律師他有專業知識,他因此能夠為大法作這件事,那是他生命中的一次難得的機會。那麼我們對他的責任和幫助是向他全面深入的講清真相。

每一次談話之前我們都發正念,在談話中我們儘量的考慮到利用中國學員對於真相理解的角度。和我合作的學員是一名西人學員。我主要負責和律師交流有關法律上的問題,那麼她了解德國人在哪些方面對真相有不容易理解的地方。因為她身為德國人,也有過這樣的過程。這樣子我們盡可能的互相補充。

相互支持

我們意識到相互之間的支持和鼓勵是多麼的重要。我們一直是以誠相待。直到今天,每當我們發現另一方有不清楚的地方的時候,我們都可以坦率地告訴對方,這樣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個機會,作為一個整體中的一個粒子,在下一次做得更好。我最感動的是有一次RENATE對我說:“我聽不得你的聲音了。”我當時很震驚,也很受觸動。我想,我肯定是有甚麼地方不對勁了。

當我向內找的時候,我發現了我內心的躁動和我的做事心。通過交流,我們意識到我們只能夠用法來加強我們想做大法工作的意志,而不是通過壓力和急躁。最佳的狀態則是完善自己的心性,在這種狀態下去做所有的事情。

儘管,我們有時面對的時間壓力的確很大,但是我們一直在提醒著自己,我們不能光顧著把事情趕快做完,而是要全心地去做。

排除干擾

在準備提出法律訴訟的準備階段,我們受到強烈的疲倦的干擾。我們意識到要否定這種干擾。當我們明白之後,我們想到或許別的學員也面臨著同樣的干擾。為此,我們召開了一個電話會議,發現的確是這樣。當我們都看清了干擾並能夠以清醒的頭腦否定這種干擾的時候,干擾也就無處可存了。

我們也和許多其他國家的學員就邪惡的干擾一事進行了交流。干擾的形式是多種多樣的。比如說電腦、打印機出問題。有的事情看上去好像是與大法沒有關係,但是實質上是給準備提出訴訟的事造成了障礙。通過多次的交流,我們在準備訴訟的階段頭腦非常清楚,由此我們可以通過很強的主意識及時發現干擾並排除它們。

當我們把訴狀正式提交上去之後,儘管我們知道這只是控告邪惡之首的開始;我們應該通過這個案子更深入地向法律界和媒體等講清真相。但是,當我們現在回想當初的時候,我們發現我們還是放鬆了。因為,我們認為我們已經邁出了一步。除此之外,其他國家的一些學員也誇獎德國的訴訟案做得好。我們的心中生出了一絲滿足的心,就好像是我們講真相的工作得到了認可似的。在這種狀態下,我們破除干擾的意識不那麼強了,也就是說我們允許了邪惡進行干擾。當有學員後來說我們在遞交訴狀後的大法工作做的不那麼好了的時候,我們的心裏有一些抵觸。這又是強烈的自我在作怪。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工作的進展非常之慢。從法上來看,我們的理解是:控告邪惡之首的案子是一個徹底清除邪惡的過程。隨著我們的訴訟案的進行,我們會越來越觸及邪惡的本質,大法對我們要求也就越來越高。這就要求我們更加清醒,不給邪惡喘氣的機會。

我們還發現了一個我們做的不太好的地方,那就是我們沒有每次都及時、詳盡地把訴訟案的進展情況告訴其他的同修。因此,大規模的交流也就比較少。沒有達到師父對我們的要求。在提出起訴之前,我們嘗試著通過請同修幫助給法官發信,讓更多的同修參與進來。結果只有兩個學員回應此事。我們沒有被障礙住,而是開始給大家打電話。後來有很多學員參與了進來。而且,我們再次放開了原告的名單,這樣又有10個同修作為原告加入了訴訟的行列。在這個過程中,同修們的合作讓我們很受感動,不管是翻譯,發信還是付賬單,同修們都提供了很大的幫助。

根據我們對師父講法的理解,我們應該通過這個訴訟案大量地接觸法律界人士和其他各界人士。而我們只有一起做,才能把這件事情做好。

(德國2004年新年法會發言稿)

當日前一篇文章: 講真相講得過高的問題不能再忽視了
當日後一篇文章: 一言一行按法的要求做 做到是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