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9月27日】我被非法關在所謂的“集訓隊”1個月,不讓刷牙、洗手、洗臉;在室內大小便;晚上睡在地上一塊小地板上,只一條被,不讓用枕頭。風很大,冷得睡不著,不讓穿鞋,大衣上的扣子也全被撕去,最後絕食抗議。回到三大隊,在事務隊受到多次虐待和陷害,絕食三次,以後被集訓隊嚴管。 在集訓隊,惡警用嚴管的方式多次迫害大法弟子邵承洛。邵承洛給政府寫信,揭穿邪惡陰謀,都沒有效果。後來邵承洛被迫絕食抗議,並多次當他們的面質問:嚴管是虐待罪,人類文明到今天了,竟然大小便都在室內,吃飯用手抓,不讓穿鞋,睡在地上,只一條被,被打傷的腿不讓動,還得伸腿坐,凍得夜裏抽筋痙攣,行走困難。 事務隊王敖松,每值夜班偷吃餐廳的菜肉食品。他每次值班,都伙同他們隊警一起吃,為怕我洩密,搜查我6-7次。他開會時明講,如果讓我洩密就麻煩了。事務隊改善生活,都對我保密,不准任何人對我講。看了我給隊長寫的信,威嚇我,我告訴他善惡有報。 2003年1月14日回隊當天,我挨了打。17號開批鬥會,隊警王濱用電棍擊不讀揭批書的徐佩浩。用皮鞋底將頭面打得全變成青紫腫,眼球全充血,兩耳殼至今還痛。當時痛得躺不下,一夜沒睡。梁打我之前也先講了:“警察明說我打得輕了。”他們幾日前,就預謀打我,打臉變了形。 打我的事情曝光後,惡徒加緊迫害我。回隊嚴管從14號到20號挨打6次,有邪悟者湯俊偉、黃錫科、薛祥君、梁桂愛大打出手,打得我不會動,變了形,幹部還譏笑我不是人樣。躺了兩天後,又嚴管。一中隊在12月份就動了電棍,王吉維被電得最重。 回二中隊1月20號下午4時,王濱問為甚麼絕食,我講為甚麼隨便打人。薛祥君喊,打得輕了。王先講,你必須服從所規所紀。他們打你,你給幹部打報告。但不准我絕食。我說,那我這就向你報告,他們這幾天打我多次。王講,你只要和他們交流,沒有打你的。王走後,薛照頭、大腿狠狠擊打,湯用拖鞋照我臉擊打十幾下,還有人在背後用腳踢了我。晚上七點後,梁桂愛先說,以前打你,你告訴幹部,現在你也聽到了,幹部對你是連聽都不聽,你寫個“三書”還能使你死人?問我還修不修,轉化對不對。連問,我都說決不轉化。他先用手照臉打了幾下,湯俊偉給他一隻皮鞋,打了近半個小時,我五官都變了形,眼也看不清。那天王濱值班。直到第二天飯後,王才露面。我躺在床上不能動,戴長髮還侮辱我。戴講我不願吃飯,用電棍做個“電療”治療一下。在遭打前後,徐佩浩遭到同樣待遇,打他到深夜。 給吳XX寫信勸他不要再打人,結果變本加厲,三大隊動用電棍,今天仍然時常人格遭受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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