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9月25日】英國外交部九月公布了2003年人權報告。關於中國的部份報告顯示: 「中國在2003年4月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上聲明國際社會對中國人權的關注是‘不重要的,無意義的和不相干的’。這已引起了其他政府和非政府組織對中國重視人權對話程度的關注。」 報告中還指出,英國政府「關注中國一系列的人權問題,包括:宗教信仰自由,……法輪功支持者的遭遇;」 報告還著重強調了一些具體的人權方面。 「中國當局嚴格限制表達自由和信息自由……中共當局封鎖了19,000多個網站……那些有關於人權,法輪功,西藏,台灣,宗教事務和一般新聞媒體地址的網站都被列為仔細審查的對像。」 此外,「宗教自由從上年度報告至今毫無改善……我們還很關注把法輪功和一些其它團體作為重點打擊對像的持續性的運動。中國法庭在2002年9月對15名用網路傳播法輪功真相的法輪功修煉者判8至20年的徒刑。一位美國公民和法輪功修煉者查爾斯-李於2003年1月被捕,被控代表法輪功破壞廣播電視系統……警察所使用的暴行很成問題,儘管官方承諾會消除。」 而且,「世界精神病事務協會據2002年公布的宣稱有虐待病人現象的人權監督報告,提出派一工作組對這些機構進行檢查的要求,至今仍未收到答覆。」 此外,中國關於公民和政治權利的國際盟約的批准毫無進展,也沒有任何加入反酷刑協定條件草案的近期計劃。 關於2003年3月香港迫於中共壓力逮捕16名法輪功示威者及隨後裝模作樣的審訊,報告中說「如果香港想要保持其自由開放社會的形象,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繼續支持香港一貫的法治,保持對集會自由和言論自由的尊敬是非常重要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治的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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