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9月23日】“你們都圓滿了,我們怎麼辦?” 我因去北京證實大法被抓,被關押在本地區的看守所裏,時間長了,也都熟悉了。有一天,值班的警察問:“以後你們都圓滿了,我們怎麼辦?”我悟到,這正是救度他的機會呀,我就向他講善惡有報的法理。 我說:“誰要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誰就會遭惡報,下無生之門,在層層滅盡中還他造下的業;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功德無量,一定有好去處,那是行善積德,全家受益,福報兒孫,善惡有報是天理,天地知道。你告訴你的同志、家人、親朋好友吧,你也是在救他們呀!” 他說:“我知道你們都是好人,但沒辦法,上指下派,為的是混一碗飯吃。以後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唄!” 我說:“自己的未來去處,只能自己選擇,現在不晚,善待大法弟子吧,功德無量。” 我相信,這個警察再也不會跟著江××去幹迫害大法弟子的事了。 甚麼法最大? 這事發生在黑龍江省某地的農村。該村的王某與唐某因土地發生了矛盾,唐某自認為他有人,把王某告上了××法庭。但王某據理不服,唐某又托人把王某告上了××市法院。幾天後開庭了,雙方各自陳述一遍發生矛盾的經過。都講完後,審判長問在場的人:“你們說甚麼法最大?”王某的妻子(不是修煉人)說:“法輪大法最大!”在場的人都一愣。審判長瞅瞅她聲很低地說:“是憲法。”我緊接著說:“是法輪大法!”(我是旁聽)在場的人都哄堂大笑。最後王某勝訴,結束了他們兩家因土地發生的糾紛。 我認為王某的妻子說得對,說得好!天理是公平的,憲法是人訂的,而且是中國人訂的中國的國法。憲法中規定人民有信仰權,這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但是在中國人中因那個人手中有權,就可以凌駕於憲法之上,他剝奪了人民信仰自由的權利,他用謊言、造假、欺騙等手段愚弄人民,殘酷地鎮壓這些信仰“真、善、忍”的好人,他這不是在踐踏憲法——中國的國法嗎?! 法輪大法是宇宙的法,是宇宙一切眾生的,是天理、天法。師尊在《轉法輪》裏告訴我們:“作為一個人,能夠順應宇宙真、善、忍這個特性,那才是個好人;背離這個特性而行的人,那是真正的壞人。……作為一個修煉者,同化於這個特性,你就是一個得道者,就這麼簡單的理。 ”(第14頁)常人中的憲法怎麼能和宇宙大法——天法相比呢?那個不修煉的婦女說出了一個真理——法輪大法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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