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9月19日】黑龍江省大慶市勞教所為了完成所謂“轉化”指標、向上邀功請賞,從2002年春開始了對大法弟子的瘋狂迫害。它們對外宣稱,對法輪功學員“文明說服教育,不打不罵”等等,實質上,它們暗中指使一些手段極其殘忍的慣犯,把大法弟子關在隔離間(也叫小號)中,用各種殘酷的流氓手段對大法弟子進行精神摧殘和肉體折磨,逼迫大法弟子寫所謂的“轉化書”。它們採用的手段有:誘騙、威脅、打罵、不准睡覺、上繩、用木棍或掃帚把擰緊,固定在鐵椅子上澆涼水或冰水再用電風扇吹,用針或鐵釘扎,使勁搓皮膚、灌屎灌尿、往嘴裏或肛門裏插冰溜子……這樣的勞教所在2002年竟被評為“省級文明勞教所”。 2002年7月2日,肇源的大法弟子隋洪海被送入大慶勞教所,當天晚上在小號因拒絕寫“轉化書”被惡人擰斷了胳膊。 2002年12月23日下午,大慶採油六廠的大法弟子何華江被送入大慶勞教所。當天晚上11點48分被澆涼水又用電風扇吹,後被折磨致死,卻被惡警說成“心臟病突發而死”。 68歲的大法弟子馮廣運和50多歲的黃太仁,生性剛直。惡人怕酷刑折磨他們再出人命擔責任,就不停地讓他倆幹活,且每個刑事犯人都可以隨時欺負、打罵他們。晚上別人都睡覺了,他倆卻必須坐著小塑料凳上直到次日凌晨3點左右,天天如此…… 在大慶市勞教所有條規定就是:如果哪個犯人能使一個法輪功學員寫了“轉化書”,那麼就可以得到三個月的減期。在這種褻瀆人性的規定和利益驅使下,有些想走出勞教所的犯人眼睛都紅了,變得更加凶殘。 2002年10月份,它們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到了極點。身受其害的大法弟子對別人講述自己的遭遇時,別人聽了都不寒而慄。 一天幹活時,有位大法弟子碰到副所長王永湘,便告誡它不要這樣迫害大法弟子,這是違法行為,是執法犯法。王永湘卻當著許多勞教學員的面,惡狠狠地向這位大法弟子說:“我一定會讓你嘗一嘗!”2002年12月中旬,這位大法弟子碰到王永湘時再次告誡它不要這樣做了,如果出了事它第一個逃不掉。它卻滿不在乎地說:“我怕甚麼?如果出了事,它們一個也跑不掉。”王永湘指的“它們”就是大慶勞教所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從這句話我們完全可以看出:大慶勞教所對大法弟子的這種殘酷迫害,它們領導班子的每一個成員都是心知肚明的,只不過有的在暗中支持,有的在裝糊塗。 2003年大慶勞教所又出台了一份所謂的“百分考核”,它們凌駕於法律之上,隨意地規定:如果法輪功學員不“轉化”,每月加期10天。因此,大法弟子鐵志傑被非法勞教兩年到期後,又被加期非法關押了一個月後才釋放。 2003年6月12日,鐵志傑因和王永湘及管理科長韓青山辯論非法加期一事,被韓青山當眾打了一頓,當時韓青山還瘋狂地叫囂:“我就是給你加期了,我還要給你加期!我就是打你了,你去告我呀!……”其目無國法的囂張程度與土匪無異。 大慶勞教所——一座包著“文明”外衣的恐怖機構,那些頭頂國徽的所謂“人民警察”在這裏明目張膽的無視國法、濫用酷刑;那些“上級領導”——打著的“人民公僕”的旗號對無辜修煉群眾實施著迫害,對知法犯法的警察聽之任之,甚至大加讚賞,致使許多善良的大法弟子在這裏被殘酷的折磨甚至含冤死去。這就是江氏暴政下的所謂“溫暖”、“愛心”、“文明執法”。然而,天理昭昭,善惡豈能不報!在此奉勸那些繼續追隨江××的作惡者,立即懸崖勒馬,不要做江的殉葬品;同時希望善良的人們不要被邪惡的宣傳所迷惑。記住“善待大法一念,天賜幸福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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