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9月18日】同修夫妻倆都修煉大法,丈夫在迫害前曾是某廠煉功點的輔導員,後來因散發真相材料被惡人舉報,查出家中放有大量真相資料,被非法勞教一年多,當時他們的兒子才四歲。女同修被廠裏辭退,只得在當地打工撫養小孩。面對社會上的巨大壓力,她始終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絕不向惡人妥協。 一次,她的四歲兒子哭著要爸爸,做母親的她把電話撥到勞教所。剛撥通,兒子的小手一把搶過話筒說:“你是警察叔叔嗎?快把我爸爸放出來,他是好人!”小小的年紀心靈上就受到了難以抹去的創傷,一個四歲的小孩卻要承受江××邪惡流氓政權強加的迫害! 丈夫在勞教所迫害下被迫違心妥協,被釋放後,當地派出所還經常來騷擾他。有一次他忍無可忍,正言斥責邪惡之徒:“把我送勞教,我還沒找你們算帳,你們還來找我?” 今年九月初,該廠保衛科科長來到同修家,要夫妻倆寫所謂的“保證書”。該科長知道自己由於參與迫害他們被登上“法網恢恢”惡人榜,現在講話也不敢逞兇了。大法弟子嚴詞拒絕了他,並正告他:“我們夫妻被你們害得勞教、下崗,周圍的人都知道我們的情況。你們要承擔所有的責任!”該科長不敢再要求寫甚麼保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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