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9月15日】為了揭露江氏流氓集團對大法所犯的罪行,給各國及有關國際組織起訴和審判元凶提供證據,現將我和家人被迫害的事實寫出。 我原來是湖北省某市職工,由於我們一家人都修煉法輪功,因此被邪惡之徒多次迫害,無法正常工作和生活,於2001年11月開始流離失所。具體情況如下。 1、不法之徒用欺騙的手段把我們弄進洗腦班 2000年12月9日,晚上10點多鐘廠政治處及保衛處七、八個人闖入我家,騙我們說要開會,將我們夫妻兩人帶到保衛處。廠長已在那裏等著,當時還有另一個同修也在那裏。等了很久,也沒有開會的意思,我們一再提出要回家去,他們不讓,12點左右,廠長讓政治處幹部讀市經委的文件,他只講讀了最後一句,就是要送我們到洗腦班去,我們告訴他們這樣做是毫無道理的,他們無言以對,最後廠長只說了一句:「你們去了以後就會改變看法的。」我們說:「不可能!」一直僵持了半個多小時,還是被他們帶走了。 在洗腦班,610的惡警企圖用偽善的面孔矇騙我們,但是他們不許我們煉功,不讓大法學員交談,逼我們看那些洗腦的錄像,還有武警對我們24小時進行監控。一次我們集體煉功時,被一惡警發現,它氣得夠嗆,第二天,它打電話叫來二十多個巡警,對我們11個大法弟子大打出手,並用繩索將我們全部捆綁起來,而且這個惡警也親自參加迫害。這充份說明了他們的迫害手段除了謊言就是暴力。 後來,他們又找來領導和廠裏一些部門的人來跟我們「談話」,我們就給他們講真象,最後不法之徒沒招了,只好無條件地放人。一個月後,我們三人堂堂正正地闖出了洗腦班。 二、非法綁架和關押,從精神和肉體上進行迫害 2001年2月15日,上午8點多鐘,派出所來了七、八個惡警,氣勢洶洶地到我家來找我妻子,當時她正好不在家,陪鄰居的一個孕婦到醫院體檢去了。這些惡警馬上追到醫院非法將我妻子帶走。兩天後,把她關到市第一看守所,在那裏她和同監室的功友一起進行了三次絕食抗議,被惡警野蠻灌食迫害,他們把膠皮管插在她的胃中十幾個小時不拔出來,喉嚨都腫了,而且剛灌進去的牛奶,馬上吐出來的都是血。由於她堅決抵制迫害,被他們關了整整九個月。 就在我妻子被抓不久的2月16日,派出所的惡警再次闖入我家,非法將我綁架,兩天後也關進看守所。在那裏,他們把我跟刑事犯嫌疑人員關在一起,每天聽到和看到的都是一些污言穢語與暴力鬥毆。身心同時受到嚴重摧殘,他們妄想用這種方法來摧毀修煉人的意志,然而,那只能是枉費心機。 到了6月底,惡人見我仍不放棄修煉,就把我轉移到洗腦班,這次洗腦班設在市勞教所內,與我同時被關在這裏的功友共十幾個人。惡警把我們跟勞教犯人關在一起,像對待犯人一樣強迫我們進行超體力的勞動,他們唆使勞教人員侮辱和毆打大法弟子,並給那些迫害大法弟子最賣力的勞教犯人減期,提前釋放。在那裏,惡人們不定期經常逼迫我們看誹謗大法的電視和錄像,從肉體和精神上同時進行摧殘。 2001年10月8日,我們十幾個大法弟子開始集體絕食,惡警十分恐慌,他們每天逼著勞教犯對我們灌米湯,到月底時,有的功友走路都很困難了,有的甚至起不了床,不法惡人仍不想放人,就強行地給我們注射藥物,他們就是要進行迫害,還厚顏無恥地說是在施行「人道主義」,其實他們早已毫無人性了。 11月13日,派出所的惡警又要非法將我們夫妻倆送到勞教所去勞教,此時我已絕食36天,我妻子也在看守所絕食12天了。到勞教所的醫院一檢查身體,我當時已量不出血壓,她也反映出嚴重的心律過速。惡警一看這種情況,生怕對方不收,找那些醫生軟磨硬纏,後來驚動了院長,他們又要跟院長商量。十幾分鐘後,那幾個惡警無精打采地出來,有氣無力地對我們喊到:「上車,回家。」 回到廠裏後,他們並不想放我們回家,妄想讓廠保衛處看管我們。可是廠保衛處根本就不幹,和他們吵了起來。最後僵持到晚上11點多鐘,他們也沒招了,只好叫我岳父來接人。 三、迫害仍在繼續 我回家的時候已不能走路,是由兩個人架著拖回去的,當時體重不到80斤,全身上下沒有點肉,真是名符其實的皮包骨了。40多歲的人被邪惡之徒迫害得像七、八十歲的老人一樣,頭髮全都白了。廠裏來看望我們的職工和功友沒有一個不流淚的,都說江氏政治流氓集團太沒有人性了,把一個好好的人迫害成這樣! 一星期後,我們離家到一個朋友家去住了幾天,後來,有一個外地同修來找我們,於是我們就和她一起離開了本地。我們離家一個多禮拜之後,不法惡人又找去了,當時我岳母(也是大法弟子)正住在我們家,她理直氣壯地對惡人說:「你們把人弄得奄奄一息了,還不想放人,現在居然還來找我們要人,我們沒有找你們都是好的!」 暴徒們只好灰溜溜地走了。第二天他們又打電話進行騷擾,我岳母又把他們說了一通。後來,他們找不到人,就到我女兒住讀的學校去打聽我們的行蹤,打聽不到,這幫無恥之徒居然想綁架我女兒做人質。我女兒那時才15歲,正在市六中上高一,是她們班上的班長,當時他們班上的看到有人要帶走他們班長,立刻進行阻止,全班的男同學都擋在了前面,因而使惡人的陰謀沒有得逞。 2001年12月24日,我岳父岳母只好帶著我女兒回到沙市他們的家中。可是,2002年元旦過後不久,惡人又到另一市去找我們,妄想繼續迫害,但沒能找到我們,他們就造謠說我們要到「天安門去自焚」,與此同時,廠裏也配合迫害,派出很多人到處找我們。 4月26日晚9點左右,我們正在岳父家中(當時還有另外兩位功友)。突然闖進來一群暴徒,自稱是派出所的。後來得知是市某區公安局一科的,其中一個姓李。他們進來後在屋裏亂翻,我妻子和一位功友趁惡警們只顧搜東西之機,闖了出去。最後惡警非法將我和另一功友,以及我岳父家的人都帶走,連70歲的老人和9歲的孩子都沒放過,只留下雙目失明的岳母一人在家。惡警們把我們關在長江賓館,由於我抵制迫害,他們用手銬將我銬在水管上,五天五夜不讓我坐和睡,我的腳和小腿都腫得老高。他們見逼問不出來甚麼,就對我拳打腳踢,最後他們沒辦法了,就把我非法關押到了市第一看守所。 在看守所,我進行了兩次絕食,邪惡之徒對我進行了多次野蠻灌食,每天要灌兩次,他們用膠管把我插得血流滿地,還怪我把他們的地弄髒了,簡直是強盜邏輯,後來我身體出現了嚴重不適,他們只好於6月20日無條件釋放。 2002年9月30日,不法之徒(包括派出所和我廠保衛處的),突然闖到我岳父家中,他們以為我們會在家裏,結果撲了個空。但是他們仍不死心,並偽善地問,我們沒有到廠裏去領生活費,是怎麼生活的,小孩在哪上學等等,妄想打聽我們的下落。 他們找不到我們,回去之後又開始非法「通緝」我們,真是醜態百出。他們不知道他們自己正在面臨著即將到來的正義的大審判和天理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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