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9月11日】1999年3月,比利時一些養雞戶突然發現肉雞生長異常,蛋雞下蛋減少,因而向保險公司提出補償要求。保險公司遂提取樣品進行化驗,結果發現雞脂肪中二惡英(DIOXIN)的含量竟超過最高允許量的140倍,由此,發生了波及全歐的“二惡英事件”。 比利時政府對事態的發展反應十分遲緩:正式證實雞肉被二惡英污染是4月26日,比利時政府衛生部長卻聲稱他直到5月12日才知道這件事,而且在此後的半個月裏,政府竟未做出任何正式反應。直到5月27日,在得知新聞界對此事已有所聞後,比利時衛生部才發了一份簡短的新聞公報,但強調事態已在控制之中。 曾因處理瘋牛危機不力而遭到歐洲議會不信任投票的歐盟委員會這次對於比利時“毒雞事件”的反應則十分的敏捷而嚴厲。歐盟委員會首先認為比利時政府遲至5月27日才將此事通報是失職行為。歐盟委員會並聲稱保留向歐洲法院起訴的權利,同時對比利時政府採取的措施表示不滿。 在國內、外的強大壓力下,比利時衛生部長和農業部長於6月1日雙雙引咎辭職(不久荷蘭農業部長也在同樣的壓力下被迫辭職)。然而,激憤的輿情仍不罷休,竟不依不饒地將矛頭指向素有“雄雞”之稱的呂克.德阿納首相,認為作為政府最高首腦的他,對此事件負有當然的領導責任,最終導致以呂克.德阿納為首的四黨聯合政府在6月13日的全國大選中慘敗,德阿納不得不於14日上午率內閣向比利時國王阿爾貝二世集體遞交了辭呈。 無獨有偶,今夏,法國遭遇了罕見的高溫襲擊,酷熱引起的流行病導致了大量的人員死亡。8月18日,衛生部長馬太在電台發表講話指稱,當危機達到一定程度、醫院和社會救助部門頻頻告急時,衛生總局等部門卻依然上報說局面已經被控制。馬太指出,雖然衛生部門隨後採取了補救措施,但仍對危機處理不及時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衛生總局局長呂西安•阿本哈伊姆遂黯然辭職。 然而,輿情並未就此平息,進而要求衛生部長馬太本人為其失職下台。更有甚者,反對黨還紛紛將矛頭直指希拉克總統,大舉抨擊他在危機中沒有放棄去魁北克度假的表現“毫無同情心”、“置那麼多的法國人生死於不顧”。左翼及極右翼領導人一致認為:“希拉克必須道歉。”於是,法國總統希拉克在21日舉行內閣會議後發表了電視講話,稱為熱浪危機負責。希拉克承認政府沒能處理好這一問題,並下令對法國的衛生系統進行全面的重新評估,並要求整個調查過程更加透明化。 稍有心者不難發現一個現象:近年來在西方,尤其是歐洲,也包括中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裏高官引咎辭職的“新聞”頻仍,甚至動輒導致執政當局的全盤下台。這種現象屢見不鮮。這不得不令我們對以往頭腦中根深蒂固的“穩定壓倒一切”的新聞政策有所觸動,進而觸動“執政者必以鞏固治權為第一要務”的王朝萬世觀。 曾幾何時,我們的教官向我們諄諄教誨:國家是階級統治的工具。可是,與我們同棲於大地之上的許多自由人則信奉另一原則:“人民的福利是最高的法律(Salus populi suprema lex esto)。”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為必須合乎其根本目的,即合乎人民的利益、權利和福利;其決策(體現為政策與法規、規章、行政命令)亦必須合乎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早在十七世紀,大哲斯賓洛莎即宣告:“統治者顧全公眾的利益,按照理智之命行動才能保持他們的權力。”英國政論家約翰.洛克則明白地指出,“政治權力是每個人交給社會的他在自然狀態中所有的權力,由社會交給它設置在自身上面的統治者,附以明確的或默許的委託,即規定這種權力應用來為他們謀福利和保護他們的財產,而當立法機關和君主這二者的任何一方在行動上違背他們的委託的時候,政府即當解體。”腓特烈大帝也在《論政體的諸形式》中承認:“……以上大致就是一個君主應盡的責任,為了不與之背道而馳,他應該常常記住這一點,他像其臣民中最卑下的一樣,僅是一個人。說他是全國第一個軍人、首席官吏,並不是要他空負權力之名,而是他應該履行此種稱號所負擔的責任。” 進入現代文明,責任政府制已然成為民主國家的基本政治規則。官員在獲得並執掌人民授予的權力同時,也被加上了不容推卸的責任。如果官員的行為或當局的決策辜負了人民的委託,或觸犯了某些不可逾越的道德底線,以致喪失了公信力,亦即執權的合法性,則不配再居於位上,而當承擔責任,直至追究民事、刑事責任,無論有何客觀原宥,亦或無心之遁,即便亡羊補牢,亦難辭其咎。 不妨再舉兩個鄰邦的例子——上世紀50年代,全日本航空公司發生了一起空難事故,公司總經理竟然自殺“謝罪”!80年代更發生了一起廣為人知的“化膿癒合事件”——大阪某警察署的幾名警察接受了自己分管區域內經營電子遊藝機的店主的賄賂,向店主透露了警察方面的搜查情報,經揭露後激起輿論大嘩。在日本人看來,警察是國家法律存在的象徵,應該是最廉潔的,如果警察本身不廉潔、不盡職,整個國家的法律則有不復存在的危險。結果不僅這幾名警察被逮捕法辦,在社會輿論的壓力下,大阪府警察本部的本部長和那幾名瀆職警察所在的警察署巡查部的部長竟雙雙引咎自盡!雖然他們與該受賄事件並無直接關係,但這件“丟盡警察臉面的醜事”發生在其下屬身上,使得他們感到自己負有不可饒恕的“失職之咎”,而惟有以死“謝罪”。儘管這些在我們看來簡直不可思議的事件中負責人的反應未免過激,但若沒有這般強烈的盡職精神和負責態度,日本又如何能從二戰後的一片廢墟中崛起為今日世界之強?要知道,一個不肯負責的當局,一個不知抗爭的民族,又何以能實現偉大復興,重新贏得世界尊重? 那麼,專制政體下的人們是否就毫無追究當局責任的可能和意義?非也!當那些高踞權位的君主竟借所掌握的強力和人民的恐懼自我赦免之時,人們則不會忘卻他們所受的深重傷害。哪怕身處動物莊園,總還有將之建設成人之國度的夢想;同樣棲於大地之上,也還有高呼“實現公正,哪怕天塌下來”的衝動。世界並不遙遠,歷史終歸誠實,我們不能沉默。正如伏爾泰所說:“後世的評價乃是用以抗擊得逞一時的暴政的唯一堡壘。” 沒人能長久保持一個專制者的威權。--辛尼加 (藍牙於2003秋雨沁寒夜原載南京《銳思評論》) (轉載《新生》有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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