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8月5日】我和愛人於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師父的佛恩浩蕩下,我們勇猛精進,身心得到淨化,受益非淺,體悟著師父的洪大法理和無限的慈悲,對師父和大法的信念堅如磐石。然而,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號江集團開始打壓法輪功以來,我們屢次遭到殘酷的迫害。 二○○○年四月,一些功友在我家切磋,惡徒以所謂的「非法聚會」為名,將我拘留了二十五天。在拘留所裏,我幾乎每天都要遭到犯人的毒打,二十五天下來,我全身都是傷痕,到處都是青一塊紫一塊的傷痕,出獄後將近兩個月才恢復。 二○○一年二月,邪惡強行將我們夫妻拖到所謂的「學習轉化班」 ,其實就是拘留所。開始說非法關押我們三個月,可是我們被強行關押了五個月它們都不放。後來在我們絕食抗議、堅決抵制下,它們才將我們釋放了。在這五個月的非法關押期間,邪惡用盡了招術百般折磨我們,打耳光、連續幾個小時的在太陽底下罰站等。一次我拒絕上它們的洗腦課,惡警將我推倒站在我身上強行上手銬,甚至將我抬起來又摔在地上,根本不顧我的死活。 二○○一年十月,我在飛機場附近發真象資料救度眾生,惡警發現後將我的手高高的銬在鐵門上,整個身體都離開了地面。它們要我說出姓名和住址,我沒有配合。它們就將我一直吊著,我餓著肚子,頂著烈日,手都被吊腫起來,差點昏死過去,直到幾個小時過後公安局有人認出我時,惡徒才將我放下來。那一次一關押就是四十八天。在那期間我倍受酷刑和非人的折磨。 二○○二年二月,我們在外野餐,惡徒說我們「聚會」,惡狠狠的打了我老伴三個耳光,還強行非法搜身,關押了十三天(她絕食抗議了十三天,堅決抵制邪惡,根本不配合邪惡)才被釋放。年底,她在老家發真象傳單被拘留了七天(她七天都絕食堅決抵制邪惡),單位派人去接她回來,兩個工作人員去就住高級賓館,坐臥鋪車。回來後硬從我老伴工資裏扣去一千二百元,藉口是承擔來回費用,而且根本不開任何單據。 二○○二年十二月,不法人員藉口說去居委會開會,又一次強行將我抓進洗腦班,將我非法關押了一個月,並從工資裏扣了三百元的生活費,和給監控人員的「工資」四百元。同樣沒有出示任何手續。 惡徒將我們非法關押期間,不僅不准家人來探視我們,還叫他們拿錢來換人。並多次來非法抄我們的家,還專門派人來我們門口每天二十四小時監視我們。 共扣去我老伴一千九百多元錢,不給任何憑據。我老伴去和他們評理,他們說他們那地方不是講道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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