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8月5日】我因身體多病,為祛病健身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1999年7.20邪惡開始鎮壓。為了維護大法,向政府說真話,2000年5月我到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便衣問我們是幹甚麼的,我很坦然地告訴它們「我是煉法輪功的」。它們把我抓到了天安門附近的公安局非法提審,然後又送往駐京辦。後被市公安局關進了戒毒所24天。在這期間強行拍照、按手印、提審3次;又向我的兒子施加壓力,挑撥我們母子關係。 從5月份開始扣發我的工資,只發250元的基本生活費至今。從戒毒所出來後,居委會一直監視我,威脅我不准煉功,規定我去哪裏都要請假;我一切都不服從,不配合。 7月的一天晚上,派出所4人、居委會1人來我家抄家,搶走我的煉功帶、手抄《轉法輪》、心得交流。把我押到值班岡亭,公安局一科長和派出所十多人恐嚇我不准我煉功,說要把生活費都扣完。當時我心態很正,給他們講真相,到晚上1點多鐘才放我回家。 8月份,我給單位領導講真相,給了他兩張真相資料,結果他到公安局去舉報我,惡警審問了我三天,逼我說出資料來源,我不配合,最後它們也無可奈何。 10月份,我到河北妹妹家探親,11月準備回家時在旅館住了一夜,被不明真相的老闆舉報,派出所的惡警來抄到大法書籍,把我抓到派出所。我本來是探親路過北京,就這樣也要遭到迫害。11月下旬,單位說我又上了北京,強行把我交給公安局,公安局又把我再轉到市公安局。它們又提審我,叫我簽字,我不配合,它們就把我拘留至月底,然後轉到戒毒所又關了兩個月。它們強行給我拍照、按手印,判我勞教一年,並給我的兒女們施加很大壓力。 2001年我被送往資中楠木寺進行洗腦,半年後從勞教所回家,單位和公安局強制不讓我煉功,後來我表明了堅修大法的態度,它們就用扣發工資來迫害我。2002年7月,惡徒搞了一張表格叫我承認上北京、被關、被扣工資、被勞教都是因為自己不對,證明它們是對的,可我卻在表格上簽了「全盤否定,一切作廢」,邪惡氣急敗壞,250元基本生活費都不給我了。 10月我回老家兒子那裏去生活,正趕上快要開十六大了,不法人員怕我又上北京,公安局派了一人,又把我單位的書記和我一位要好的同事叫到一起,將我押回。軟禁了一個多月,後又派一人將我押送回家。當晚610三人到我家裏來,它們偽善地買了點東西,要我別上北京,別宣傳,別集會;同意了就恢復原工資。我不配合,東西叫它們拿走。第二天派出所的惡警強行將我送進洗腦班,但是我們每天都在講真相,結果它們就不怎麼管我們了;關了我們29天,邪惡的陰謀又破產了,只好放人。 2003年我去找單位領導,告訴他們修煉「真、善、忍」沒有錯,工資應發給我,結果只補了從去年8月份到今年3月份的基本生活費,但是全額工資從2000年5月至今三年多了一直未發,它們一直是用扣發工資來迫害我。 我們只是一群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的修煉人,好人中的好人,可是卻從99年起被江氏小人迫害,一直把廣大的修煉群眾推到政府的對立面,用國家機器進行著迫害,望世人認清江氏流氓集團的邪惡,將其推上人心的法庭、道義的法庭、人間的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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