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8月31日】我是96年3月得法的,今年41歲,是我們師父、是法輪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修煉前,我患有多種疾病,病毒性心肌炎、純紅再生障礙性貧血,兒童類風濕,還是過敏體質,曾在床上癱瘓2年,在北京住院兩次,共計18個月。看遍了北京各大醫院的中西醫疑難病專家,我的病也沒有明顯的好轉,心律平時都是每分130次-150次,嚴重時180次。血色素最低只有3.5克,只能靠輸血維持,類風濕又非常地嚴重,全身疼痛難忍,連翻身和吐痰的力氣都沒有。醫院下了病危通知書,全家人輪流到北京護理,生活不能自理。從北京回到當地,又住了幾次醫院,也沒有治好,最後醫學專家說:“只能用激素維持,而且終身服用。”幾年來花掉媽家、婆家、兄弟姐妹們許多錢,達十萬元;那時的我經常以淚洗面,上不了班,生活自理都困難,每天不是躺著就是靠著,受著疾病的折磨,丈夫不能正常上班。 96年3月份,由於修煉了法輪大法,並且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去做,按照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我的身體奇蹟般的好了,由生活不能自理到能幹家務活照顧孩子了。97年7月份,只修煉了1年多的時間,我又走上了工作崗位,在工作中我以修煉人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對工作認真負責,從不計較個人得失,做事先考慮別人,受到同事們的好評。 1999年7月20日,法輪功只是個教人向善、使人類道德回升、身心受益,於民於國百利而無一害的好功法,卻被邪惡的江澤民以莫須有的罪名進行迫害,並且還定為甚麼X教,真是顛倒黑白。 1999年10月,我抱著一顆純淨的心去北京上訪,反映真實情況,做為大法弟子我最有發言權。到了國信訪辦說明情況和要求後,本應可以回家,誰知中午,秦皇島610辦公室去了警車非法把我押送回來,當晚就送到了看守所,關押起來,還沒收了身份證至今未還。由於上訪的人多,第一看守所關滿了大法弟子,幾天後又把我們押送到山海關看守所,不叫出屋,時常還要非法提審,一個月後,由於不寫保證又把我押回秦市一看,非法關押了1個月零5天,同時因為上訪被開除黨籍。 2000年秋,為了讓無辜的百姓明白真相,我來到天安門廣場,一邊講真相,一邊高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就這樣又被惡警非法關押在北京海澱區看守所。那裏的惡警除了罵人就是打人,真難相信那還是首都的“人民警察”,我在那裏只呆了幾小時,竟扣壓了我100元所謂的飯錢。後來又被秦市610非法押回秦市第二看守所,在那裏我以絕食抗議,遭到惡警多次野蠻灌食,18天後被無條件釋放。惡警向家人索要飯費(根本沒吃一頓飯)、灌食費500多元,兩次扣收北京的押運費600元,非法扣保證金2000元 為了抗議血腥鎮壓,2000年12月10日,我又去了天安門廣場證實大法,就在我們打開橫幅高喊法輪大法好的時候,一群惡警和便衣猛撲了過來,對我們大打出手。其中一個惡警用電警棍重重的打在我頭上,然後幾個人邊打邊罵地將我強行推上警車。先送到天安門派出所,後又轉到懷柔看守所。在看守所,警察沒收了我的衛生巾,不給衛生紙,睡的是水泥床,更沒有被蓋。我一切不配合他們的迫害,不報姓名,不回答任何問題,只講真相,絕食、絕水抗議。因參加集體煉功,被惡警們又打又罵,被強行灌食,但我決不配合,8天後將我無條件釋放。我沒吃一頓飯,可惡警卻收了我70多元錢,由於我沒帶錢,它們就強行扣收和我一起出來的同修的錢,這就是首都警察的流氓工作作風。 我以我的親身經歷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江澤民流氓集團對待法輪功所採用的手段都是謊言、欺騙、掩蓋。在此我以我所遭受的迫害事實控告江澤民犯有“群體滅絕罪”、“酷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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