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8月2日】吉林省吉林市大法弟子郭雲慶因製作大法真象資料於2003年5月2日被惡警非法抓捕,當天,昌邑區分局政保科的惡警輪番對郭雲慶毒打,將他強行扣在特製的鐵椅子後又用繩子將他的頭部向椅子後面勒緊,使郭雲慶的全身任何部位都不能動一點,接著用毛巾將他的嘴堵上,多次將芥末麵往鼻子裏倒,追問大法資料和真象光盤的來源,接著又用塑料袋堵嘴,一個不行,二個、三個、四個。後來又把郭雲慶的眼睛也蒙上進行嚴刑逼問,郭雲慶當時被塑料袋堵的上不來氣,幾乎暈死過去。 下令對郭雲慶嚴刑逼問的是吉林市昌邑區分局的惡警劉XX(局長)和政保科科長都興澤,該分局迫害其他大法弟子也都採取了同樣的邪惡手段。 迫害20天後,5月22日,郭雲慶被昌邑區公安分局非法判勞教三年,劫持到吉林省九台飲馬河勞教所。由於當時正值“非典”期間,其體溫比較高,勞教所拒收,又被非法關押在昌邑區公安分局延安路派出所。 6月30日,惡警又強行送郭雲慶到勞教所,由於檢查出有心臟病及多種疾病勞教所拒收。最後,昌邑分局的惡警在用盡各種辦法,包括送禮、找熟人、走後門等也未能達到將大法弟子郭雲慶送到勞教所迫害的目的,只好於2003年7月2日將他放回家(還找個理由“所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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