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8月11日】法輪大法信息中心8月9日報導- [編註﹕1999年7月始,江氏集團在中國發起一場系統全面鎮壓法輪功的運動,中國數百個勞教所首當其衝,監禁超過十萬名法輪功學員。勞教所通過酷刑折磨、精神摧殘和經濟敲詐等手段,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導致成百學員死亡。本【法網恢恢】專題系列收集報導全國各大勞教所的迫害案例,為日後追究犯罪人員之法律責任提供證據。] 遼寧省馬三家勞動教養院迫害法輪功學員部份案例(1999年7月20日─2003年6月2日) 自1999年江氏政治流氓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遼寧省馬三家勞動教養院緊緊追隨參與迫害。在1999年10月末成立了馬三家勞動教養院女二所,專門負責關押和迫害法輪功女學員。拒絕洗腦的法輪功女學員大部份都與普通勞教人員一同被關押在馬三家勞動教養院六大隊男監舍旁邊的女所,從事著超強的體力勞動,不允許與外界有任何接觸。而接受了洗腦的人則集中在女二所,對外開放,欺騙來參觀採訪的國內外媒體,欺騙全世界的善良人民。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長期用奴役般的苦工折磨法輪功學員。女一所對不放棄「真善忍」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強制勞動時間至少定為18至20個小時,有的甚至高達36個小時,專做假冒Adidas的運動服。女二所長期從事手工勞動,平均每天勞動時間為14個小時,生產製作用於復活節的工藝品(其原材料全部帶有毒性)和其它工藝品,包括絹花、羽毛聖誕樹、塑料花環等,由大連港發往世界各地、主要是歐洲國家(惡警之所以強迫法輪功學員超強度勞動的原因之一是產品收入與司警個人獎金掛鉤)。 到2003年3月止,被非法關押在女二所法輪功學員共有1350多人。2000年10月,馬三家勞動教養院強行將18名法輪功學員剝光衣服投入男罪犯牢房的惡性事件在國際曝光。由此,其殘忍惡毒的手段著名於世。後來邀請國外記者來馬三家採訪時,為了造成馬三家沒有男勞教犯人的假象,加上馬三家教養院男六隊發生了多起打傷打殘男法輪功學員的案例,為逃脫世人譴責,馬三家教養院乾脆將男六隊解散了,大部份人被轉移到張士教養院或學員戶口所在地的教養院(見案例13);2001年4月,被非法關押在馬三家女一所的全體法輪功學員起訴馬三家教養院和江××。惡警們把起訴書全都撕毀,還以送進瀋陽大北監獄為威脅,並恐嚇說再起訴江××就打死他們,強制阻止、剝奪法輪功學員申訴、控告的權利;對不肯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馬三家教養院誣陷他們得了精神病,強行注射和灌食破壞神經系統的藥物(見案例3,4,44,48,55,60),強制看荒唐的謊話連篇的洗腦錄像、聽錄音、讀材料、誘騙和逼迫去褻瀆、誹謗、誣陷法輪功創始人和玷污自己的靈魂。更惡毒的甚至把法輪功創始人的像擺放在地上,強迫法輪功學員坐在上面以致有的法輪功學員被逼成精神病。除了精神上的摧殘外,還進行肉體上的折磨:逼迫法輪功學員坐在便池上,關小號(禁閉室),長時間罰蹲,雙手銬上懸空吊起,不准睡覺,「噴氣式」、「騎摩托車」鋼針扎(兩寸長),往身上潑冷水後用數根電棍同時電、電棍插嘴裏電,把學員的腿強行盤上用繩子綁起來長時間不放,折磨致法輪功學員昏死過去;把法輪功學員的後背打爛致生蛆,把法輪功學員頭顱骨撞裂,眼睛打瞎(見案例14) 。惡警揚言 「不轉化就把你整死在馬三家」。惡警們為掩飾其犯罪行為,採取單獨、隔離的方法殘酷折磨法輪功學員。在馬三家勞動教養院所有一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都在掩人耳目的、黑暗的角落裏進行著。殘酷的迫害致使至少三名法輪功學員致死(見案例1,2,3) ,至少七名法輪功學員精神失常(見案例8,9,10,11,12,28) 。至少四名法輪功學員致殘(見案例7,13,19,27),至少兩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成了植物人(見案例6,7)。對以絕食等方式爭取申訴權和抵制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教養院採取強行每天頻繁地迫害性灌食、輸液等方式摧殘。馬三家勞動教養院對被強制洗腦後解教的人員要求每月寫一次「思想彙報」,寄回馬三家。超過兩月不寫者,由當地派出所或公安部門再次送回馬三家繼續洗腦,以達到對其實行精神控制的目的。女二所邪惡所長蘇境因為配合江氏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得力而被司法部獎勵5萬元,還被評為所謂「一級英雄」。副所長邵力獲獎3萬元,大隊長王乃民和各分隊長緊隨效仿,逼迫法輪功學員給她們寫表揚信、送錦旗、送牌匾。企圖以虛假的表揚信和錦旗矇蔽前來參觀的人,以為馬三家教養院真是「春風般溫暖」 。馬三家教養院全體惡警被江氏集團評為「集體二級英模」,每個隊長都分別發了獎金,按折磨人輕重,「轉化」率高、低分錢。以下是部份送交「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和其他國際人權和法律機構備案的遼寧省馬三家勞動教養院迫害法輪功學員部份案例和不法人員的違法、基本犯罪事實。 案例1 法輪功學員: 法輪功學員白淑貞(被迫害致死)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馬三家勞動教養院 基本犯罪事實: 逼迫法輪功學員跪十寸板條、磚頭,高壓電棍電,太陽曝曬,酷刑迫害致法輪功學員死亡。 詳細情況:瓦房店市拘留所多次拘留法輪功學員白淑貞,極盡折磨。白淑貞第二次被非法抓捕,被送到馬三家勞教所遭受到殘酷迫害,跪十寸板條、磚頭,高壓電棍電,被太陽曝曬。於2003年4月份被迫害致死。 案例2 法輪功學員: 法輪功學員張桂芝(被迫害致死)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孫鳳武(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院長)、張超英(院長)、蘇境(二所所長)、王乃民(二所副所長)、楊某(二所二大隊一分隊隊長) 基本犯罪事實:虐殺法輪功學員,遺體身上有傷,口鼻有血跡,並且身上有紫斑(局部皮膚成紫黑色)。 詳細情況: 2001年10月,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非法劫持法輪功學員張桂芝,把張桂芝關押在女二所二大隊一分隊。2003年4月12日,張桂芝家屬接到馬三家勞教所、當地派出所、村委會的聯合通知,說張桂芝「病重被搶救」。當家人趕到馬三家時,張桂芝的遺體早已被停在馬三家醫院的太平房中。遺體身上有傷,口鼻有血跡,並且身上有紫斑(局部皮膚成紫黑色)。在張桂芝的家人和勞教所的交涉中,勞教所的頭目一直沒露面,下屬隊長不准張桂芝的家人給死者照相,惡警說是張桂芝「洗澡時摔的,造成的心梗導致死亡」。據了解張桂芝去世的那天不是洗澡的日子,況且心梗也不會口鼻出血,顯然張桂芝是被暴力酷刑折磨致死。 案例3 法輪功學員: 法輪功學員鄒桂榮(被迫害致死)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張超英(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院長),張秀雲(四分隊隊長),宋雅賢,王××(一大隊的隊長),王春英 基本犯罪事實: 毒打、「噴氣式」、「騎摩托車」等酷刑折磨、強行注射破壞神經系統的藥物,迫害致死。 詳細情況: 自2000年法輪功學員鄒桂榮被非法關押在教養院二分隊時,受盡刑酷折磨,如:逼做「噴氣式」、「騎摩托車」 、蹲馬步樁長達五天五夜,被電棍電、鋼針砸等。身體被打得青紫,大腿腫得不能上床。一大隊隊長王××還指使宋雅賢給法輪功學員鄒桂榮強行注射破壞神經系統的藥物,這種藥物注射到人身上五分鐘不到人就不能動了,表情呆滯。2001年1月17日,馬三家教養院召開大會。參加的有遼寧省司法廳廳長於鳳升、遼寧省婦聯、教養院院長張超英,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遼寧電視台來錄像。惡人王春英在台上給馬三家作假證說馬三家從來不打人,法輪功學員鄒桂榮站起來揭穿叛徒的謊言,隨即被衝上來的4、5個男管教毒打一頓, 並拿出刀片,想讓她自殺。散會後,還把她的上衣脫光,強迫到各室示眾。鄒桂榮調到四分隊後被隊長張秀雲毒打,馬三家教養院宣布對她加期並調到沈新教養院,鄒桂榮絕食抗議迫害,在大北監獄地下監管醫院被惡警們把手腳銬在床上,用又硬又粗的胃管強行灌食致吐血, 奄奄一息,教養院怕負責任才放她回家。惡警又把她抓進撫順吳家堡教養院,鄒桂榮絕食抗議迫害到40天左右已瘦成皮包骨,惡警還穿著皮鞋往她身上踩,後怕她死在教養院才放回家,鄒桂榮最終被惡警追殺迫害致死。 案例4 法輪功學員: 法輪功學員崔亞寧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惡警周謙,女二所,女一所 基本犯罪事實: 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學員毒打、電擊、關小號、強行灌食和注射藥物,強迫罰蹲、罰 「燕兒飛」,強制洗腦。 詳細情況: 自1999年10月30日,馬三家女二所非法關押崔亞寧,體罰、毒打、電擊、強行灌食,強迫罰蹲、罰 「燕兒飛」,強制洗腦,崔亞寧絕食絕水抵制迫害。後被調到女一所,惡警為強迫崔亞寧參加超負荷奴役勞動,指使一群犯人把崔亞寧打得渾身是傷,胸骨被踹得喀喳一聲,幾乎昏了過去,法輪功學員被強行抬到生產車間受奴役,每天被逼長時間勞作。2000年6月的一天,惡警周謙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暴力洗腦打耳光、強迫長時間罰蹲、電棍電擊致法輪功學員的後背片片紅斑。2001年10月14被放回家。2002年1月30日崔亞寧再次被秘密綁架到馬三家集中營(沒通知家屬,沒任何手續),警察說要關三年。崔亞寧絕食抵制迫害被強行灌食、強行注射藥物、關小號,身心受到嚴重摧殘,渾身浮腫。幾次家屬去馬三家看望她獄警都不允許見。 案例5 法輪功學員: 法輪功學員谷長琴、戴麗國、崔亞寧、羅麗、屈姣、劉豔秋、周豔春、江新、王慧豔、楊虹、李鴻舒等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蘇境(馬三家勞動教養院二所所長),一大隊隊長,張君(三大隊指導員) 基本犯罪事實: 強迫參加超強體力勞動長達16小時以上,毒打法輪功學員致吐血,殘酷折磨法輪功學員致結甲炎,佔位性病變(即癌症)。 詳細情況:自1999年10月30日,女二所一大隊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谷長琴,二所所長蘇境和女警察把著門,男警察對法輪功學員拽頭髮撕衣服拳腳相加,電棍電擊。教養院隊長和大隊長利用犯人24小時嚴密監控法輪功學員,指使 「四防」人員、吸毒犯毒打法輪功學員,它們專往法輪功學員胸、脖子、嘴、頭上、腰部狠打致谷長琴吐血。被打的法輪功學員有:谷長琴、戴麗國、崔亞寧、羅麗、屈姣、劉豔秋、周豔春、江新、王慧豔、楊虹、李鴻舒等。1999年12月法輪功學員谷長琴被調到女一所二大隊,被迫參加超強體力勞動長達16小時以上。殘酷折磨致谷長琴說話發不出音,呼吸困難,頸部活動受限,腮側、臉都腫了。在醫院診斷為結甲炎, 谷長琴進食長期處於維持生命的狀態下,三大隊指導員張君還打她,隊長們還使指六、七個惡人日夜輪番圍攻她,強行灌食,令谷長琴又增添了頭痛、腰痛、腹痛等症狀,而且吃了就吐,經醫院B超檢查診斷為佔位性病變(即癌症)。2003年1月谷長琴被關押到瀋陽大北監獄直到現在。 案例6 法輪功學員: 法輪功學員王玉蘭、邵景榮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馬三家勞動教養院二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長時間罰蹲致法輪功學員昏迷在暖氣管上被嚴重燙傷致化膿、雙腿浮腫不能行走、不能坐立,關小號酷刑折磨,把一些法輪功學員逼瘋。 詳細情況: 惡警為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真善忍」,採取各種手段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的折磨,法輪功學員王玉蘭被罰蹲了9天9夜,不准動一點、不准上廁所,連睏帶乏蹲不住時,惡警就指使惡人把她銬在暖氣管上,讓她站不起來又蹲不下,王玉蘭在昏迷中手在暖氣管上被嚴重燙傷致化膿。法輪功學員邵景榮被罰蹲了7-8天,雙腿浮腫,不能行走,惡警在這時還逼她寫背叛信仰的所謂「三書」,邵景榮不從,被惡警拖進小號酷刑折磨了10多天。連續20多天的非人折磨使她骨瘦如柴,不能坐立,最後惡警把她拖到三角屋的水泥地上,並用專人看管,不叫別人看見。還有在馬三家高壓下被逼瘋的學員,可隨時聽到她們的慘叫聲。 案例7 法輪功學員: 法輪功學員蘇菊珍、羅莉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馬三家勞動教養院,王豔平(大隊長),張秀榮 基本犯罪事實:長期不允許法輪功學員與親人相見,酷刑折磨致法輪功學員成植物人。 詳細情況: 馬三家教養院惡警長期不允許法輪功學員與親人相見,法輪功學員羅莉的母親為見女兒一面,從遼陽趕到瀋陽卻被拒之門外,悲痛過度致老人休克在馬三家大門旁的接見室裏,醒來後絕望而歸。法輪功學員蘇菊珍那近八十歲的老父親隻身一人來到馬三家看望女兒被教養院拒之門外,老人突感到天旋地轉,踉蹌幾步,倒在了地上。頭撞在了石頭上,鮮血滴在地上。大隊長王豔平為強迫法輪功學員蘇菊珍放棄信仰「真善忍」,把她的衣服脫光,電得蘇菊珍的全身、臉上、嘴上全是大水泡,腫得青一塊紫一塊的。惡警張秀榮用手銬將蘇菊珍的雙手背銬起來吊在鐵床上,雙腳離地,頭朝下。馬三家勞動教養院惡人最終把蘇菊珍迫害成植物人,蘇菊珍被帶回家時已是傷痕累累,目光呆滯,不會說話,沒有記憶,不能走路、吃飯、大小便都要別人照料,連老父親都已經不會認了。 案例8 法輪功學員: 法輪功學員楊春芳、李紅、王東、霍麗君、李亞軒、李麗莉、夏玉蘭、王雅玲、任麗娜、趙丹殃、孫小美、高豔秋等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蘇境(所長)、邵麗(二分隊)、戴紅偉(四分隊) 基本犯罪事實: 非法關押,多次摔傷法輪功學員,毒打致法輪功學員殘廢、不能獨立行走,毒打致法輪功學員腰斷,電棍電擊致法輪功學員高豔秋成植物人。 詳細情況: 馬三家教養院女二所給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實行「戴藍牌」(嚴管),一般不准參加集體活動,有層層特務包夾,無論關押多長時間,都沒有任何權利和自由。每當有參觀或新聞媒體採訪時,就事先用車把「戴藍牌」法輪功學員拉走,隱藏起來,欺騙世人。限制佩帶藍牌的法輪功學員在一平方米的範圍活動,層層看管,嚴格封鎖,不得和任何人接觸。在惡警的授意下,一幫惡人們把法輪功學員提起一米多高再往地下摔,多次摔傷。被非法關押在二分隊的法輪功學員楊春芳被八個叛徒打殘致不能獨立行走,法輪功學員李紅、王東、霍麗君被過電棍,法輪功學員李亞軒被惡警邵麗綁架到一樓打昏後再潑涼水,法輪功學員李麗莉多次被過電棍,腰被打斷。2000年3月期間,被非法關押在四分隊的法輪功學員高豔秋,多次被惡警戴紅偉等人過電棍,迫害成植物人。遭受迫害的還有:夏玉蘭、王雅玲、任麗娜、趙丹殃及孫小美。同時還有一位姓名不詳的法輪功學員。 案例9 法輪功學員: 法輪功學員姜燕、姜虎林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馬三家勞動教養院惡警,本溪市拘留所,大北監獄 基本犯罪事實: 非法關押,強行洗腦、精神刺激、熬夜、體罰等摧殘折磨致使法輪功學員精神失常。 詳細情況: 2001年法輪功學員姜燕被綁架進馬三家教養院,在馬三家惡警強行洗腦、精神刺激、熬夜、體罰等摧殘折磨下,致使姜燕精神崩潰,言語和行為失常,最終被迫害成精神失常。2001年夏保外就醫。姜燕曾數次被非法勞教,被劫持在本溪市拘留所裏。其父姜虎林因修煉法輪功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大北監獄。姜燕自1994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到迫害開始之前長達6--7年之久,身體健康,精神無一絲異常。 案例10 法輪功學員: 法輪功學員李景華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張燕(女一所),女一所,女二所 ,一大隊二分隊 基本犯罪事實:強迫法輪功學員長時間超負荷奴役勞動,強制洗腦,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致精神失常。 詳細情況: 1999年10月30日,法輪功學員李景華被非法關押在女二所;2000年1月,被轉到女一所強迫參加長時間超負荷奴役勞動。2000年7月6日,李景華被劫持到女一所洗腦隊,強制洗腦20多天,每天被惡人洗腦到深夜。惡警張燕還把她關進小號,時值酷暑,小號內悶熱難當,除忍受著蚊蟲的叮咬外, 吃飯、大小便都在小號內。法輪功學員被連續罰蹶了72小時不讓睡覺,還遭惡人的打罵。惡警還用高壓電棍電她手心、腳心、前胸、脖子,皮膚被電得片片焦糊,就在李景華被迫害得神志不清的情況下,惡警張燕強迫她寫了保證,李景華從小號出來之後有了點休息的時間,神志馬上清醒過來,找到惡警張燕聲明保證作廢,張燕當場就打了她,命令惡人把法輪功學員又關進了小號,對她施用酷刑「燕飛」,2個多小時後法輪功學員昏了過去,甦醒過來又被關進了小號,後又被體罰「飛」了4天4夜,法輪功學員一直不妥協。惡警把她轉到一大隊二分隊強迫參加超體力奴役勞動,那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1年已經期滿,由於不放棄信仰被無限期關押。終於把法輪功學員迫害致精神失常。2001年5月李景華被家屬接回家,至今也沒有恢復正常。 案例11 法輪功學員: 法輪功學員姜偉、王岩、王海萍、范晶華、張靜、王紅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王乃民(大隊長),蘇境(所長) 基本犯罪事實:掩飾迫害,強制法輪功學員做苦役,榨取法輪功學員的錢財。 詳細情況:為進一步迫害法輪功學員, 大隊長王乃民把各分隊的法輪功學員集中到5分隊,成立所謂「嚴管班」,強制做苦役從早上5點30分幹到半夜12點。馬三家教養院害怕法輪功學員揭露其迫害, 新聞媒體來採訪時,惡警把堅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用車押到馬三家少年教養食堂關起來,等採訪組走了,再用車押回一大隊。2001年7月20日開始了第二輪迫害。被非法關押在一分隊的法輪功學員姜偉、四分隊王岩、二分隊王海萍、七分隊范晶華、八分隊張靜、十分隊王紅,以絕食抗議迫害,她們都被秘密銬在一樓、四樓其他學員看不到的地方。張靜、姜偉多次被鼻飼,姜偉正值月經期,褲子濕透了都沒人管,終逼致法輪功學員姜偉精神失常。惡警還在經濟上從各方面榨取法輪功學員的錢財。 案例12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馬三家勞動教養院嚴管班 基本犯罪事實:迫害致法輪功學員齊振榮等精神失常。 案例13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馬三家勞動教養院 基本犯罪事實:長期關禁,強行把兩腿盤起用繩子捆住致法輪功學員疼得昏死過去,不讓睡覺,天天罰站,長期給法輪功學員戴手銬,迫害致多名法輪功學員精神失常。 案例14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馬三家勞動教養院,惡警王乃民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奴役法輪功學員,毀容、在暴打破裂流血的傷口上撒鹽, 曝曬, 把法輪功學員手筋打斷,強行將18名法輪功學員剝光衣服投入男罪犯牢房。 案例15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馬三家勞動教養院,惡警隊長 基本犯罪事實:強制洗腦,罰蹲折磨法輪功學員致,「腓神經嚴重拉傷」, 唆使幾個惡徒毒打法輪功學員,電擊法輪功學員致滿嘴大泡,頭破臉腫,血流滿身,用兩寸長的鋼針在法輪功學員身體各個部位亂刺。 案例16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王××(女二所副所長),黃海燕(分隊隊長) 基本犯罪事實:強行洗腦,柳條枝抽打法輪功學員,拽著法輪功學員的頭猛烈地往牆上撞致顱骨裂四肢抽搐倒地,用棍子抽打法輪功學員致後腦勺有一釐米見方的地方被打碎,右眼被打瞎。掩飾對法輪功學員所犯的罪行。 案例17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蘇境(二所所長),邵麗(二所二大隊大隊長),路躍芹(二大隊二分隊隊長),姓於的隊長 基本犯罪事實: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致下巴脫臼,折磨致法輪功學員不能直起腰來行走。 案例18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王曉峰(二所二大隊三分隊隊長),衣德芹(犯人值班長,營口人)、劉志賢、修悅(大連人),沙強(瀋陽人),朱靜(盤錦人) 基本犯罪事實:指使犯人折磨法輪功學員致臉部變色、變形,恐嚇法輪功學員不得向親屬訴說被迫害的真相。 案例19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戴玉紅(二所二大隊四分隊隊長) 基本犯罪事實:毒打、凌辱法輪功學員。 案例20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蘇境(女二所長),周勤(女一所所長),王豔平(一所大隊長),王乃民(二所一大隊長),趙國榮(一所二大隊隊長),黃某某(隊長) 基本犯罪事實:強制超體力勞動,強行洗腦,電棍電擊,毒打法輪功學員致眼睛幾乎失明,把法輪功學員的耳朵打成神經性耳聾。指使工頭踢打法輪功學員致毀容、昏死過去,關小號,毒打,體罰等折磨。 案例21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馬三家勞動教養院,張秀菜(大隊長),周謙 基本犯罪事實:剝奪睡覺權利,電擊,銬吊法輪功學員,逼致法輪功學員精神失常,迫害致法輪功學員胳膊斷,兩腿變殘。 案例22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馬三家勞動教養院 基本犯罪事實:強行洗腦灌輸謊言,把法輪功學員的後背打爛致生蛆,夏天強制幹活不供食水致昏死。 案例23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戴玉紅(二所二大隊四分隊隊長) 基本犯罪事實:毒打致法輪功學員幾次暈了過去、腮部被打爛、右耳失聰,指使叛徒對法輪功學員灌輸謊言強行洗腦,指使刑事犯毒打法輪功學員。 案例24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三大隊三分隊惡警、邱萍(三大隊隊長)、董淑霞(三分隊長)、麗娜 基本犯罪事實:毒打法輪功學員,強迫法輪功學員長時間罰蹲,電擊法輪功學員致大便失禁,把法輪功學員吊昏。 案例25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女二所,一所,張君(二大隊大大隊長)、李某(指導員),姓王的大隊長 基本犯罪事實:指使刑事犯毒打法輪功學員,高壓電棍電擊,凌辱法輪功學員,冷凍折磨,強迫長時間超體力負荷奴役。 案例26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女一所二中隊大隊長和四分隊姓趙的隊長,姓鄧的大隊長 基本犯罪事實:剝奪法輪功學員寫信上訪申冤的權利,強行洗腦灌輸謊言,長時間不讓法輪功學員睡覺,精神折磨,體罰,電擊,把衣服剝掉凌辱法輪功學員,逼迫法輪功學員坐在便池,強迫長時間超體力負荷奴役。 案例27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三大隊三分隊長董淑霞 基本犯罪事實:把法輪功學員雙腿盤坐綁起、雙手倒銬在後背致手腕變黑淌膿水、左腿、左手失去知覺。 案例28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王乃民(大隊長),周謙(一分隊長),邱萍(二分隊長),張秀雲(四分隊長) 基本犯罪事實:長時間罰蹲致法輪功學員董曉豔一隻腳殘廢;秘密用刑,電擊、毒打法輪功學員、剝奪睡覺權利。 案例29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馬三家勞動教養院女二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 折磨致法輪功學員昏死過去, 法輪功學員被逼成精神病。 案例30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邪惡管教 基本犯罪事實: 強迫法輪功學員超體力負荷勞動致不支暈倒,還又踢又踹。對法輪功學員強制洗腦,電棍電,棒子打,吊銬蹲小號等。 案例31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蘇境(馬三家勞動教養院女二所所長) 基本犯罪事實: 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污辱人格,強迫法輪功學員做勞工,弄虛作假掩飾犯罪事實。 案例32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王秀娟(馬三家勞動教養院二大隊隊長),王正麗(音)(隊長),張卓慧(隊長) 基本犯罪事實:強行洗腦,不讓睡覺,手銬銬吊,長時間罰軍蹲,縱容指使背叛信仰的人毒打法輪功學員。 案例33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馬三家勞動教養院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 案例34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馬三家勞動教養院三大隊二分隊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關禁閉室,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致全身浮腫、舉步維艱。 案例35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女二所 基本犯罪事實:強行洗腦,剝奪法輪功學員睡覺權利,使用酷刑如:手銬銬吊,高壓電棍電擊。 案例36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蘇境(二所所長),男管教,王豔萍(女一所大隊長),顧金義(女一所),周謙,張豔(燕)等 基本犯罪事實:強制洗腦,電棍電,鐵絲抽,凌辱折磨,扒光衣服反覆電擊,打昏死後澆冰水,威脅恐嚇,剝奪法輪功學員的起訴權利。 案例37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馬三家勞動教養院 基本犯罪事實:長時間持續鎖銬折磨法輪功學員,限制上廁所致法輪功學員拉、尿在褲子裏也不解銬,來例假的血順著腿、褲子流淌到地上,冷凍折磨。 案例38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女一所3大隊2分隊,惡警張豔(燕) (女一所)、董彬、楊玉、張君 基本犯罪事實: 強迫超負荷奴役勞動,暴力洗腦,關小號、體罰,剝奪睡覺權利,電棍電。 案例39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馬三家勞動教養院惡警,女二所二大隊二分隊 基本犯罪事實: 非法關押,酷刑折磨致受害人雙腿浮腫無法正常走路,罰「蹲小號」,給無罪的受害人戴手銬穿監衣,侮辱人格。 案例40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馬三家勞動教養院,一大隊四分隊 基本犯罪事實: 酷刑折磨,強迫超負荷奴役勞動,非法宣判,污衊誹謗,給給無罪的受害人戴手銬穿監衣,濫加刑罰。 案例41-65 遼寧省馬三家勞動教養院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例41-65在此略,但同案例1-40已經同時送交「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和其他國際人權和法律機構備案。 遼寧省馬三家勞動教養院主要嫌犯: 遼寧省瀋陽市於洪區馬三家勞動教養院 郵編:110145 電話:024-89210135 1、張超英 院長 024-89210262 公開電話:024─89212279 2、孫鳳武 院長 024-89212096-206 3、蘇境 女二所所長 024-89210074-305024-89210567024-89210054 024-89210822 4、王乃民 女二所副所長 024-89210074-310 5、袁傳軍 政法委書記 0418-2825151 6、張秀榮 二所二大隊隊長 024-89210074-382 7、王秀娟 二大隊隊長 8、二所值班室 瀋陽市於洪區馬三家勞動教養院 郵編:110145 024-89210454 9、王某 二所一大隊隊長 10、王曉峰 二所二大隊三分隊隊長 11、黃海燕 女二所分隊隊長 12、楊某 二所二大隊一分隊隊長 13、陸耀琴 二所二大隊二分隊隊長 14、戴紅偉 不法警察 二所四分隊 15、邵麗 隊長 二所二大隊大 16、路躍芹 隊長 二所二大隊二分隊 17、戴玉紅 隊長 二所二大隊四分隊 遼覺 18、周謙(遷)隊長 二所一分隊 19、邱萍 隊長 二所三大隊二分隊 20、張秀雲 隊長 二所三大隊四分隊 21、姓於的 隊長 二所 22、周勤 所長 女一所 23、王豔平 大隊長 一所 24、趙國榮 隊長 一所二大隊 25、張君 大隊長 一所二大隊 26、張燕(豔) 不法警察 女一所 27、任紅讚 隊長 一所 28、張卓慧 隊長 29、邵×× 隊長 一所 30、黃某某 隊長 一所 31、李某 指導員 一所 32、鄧某 大隊長 一所 33、董彬 不法警察 34、顧金義 不法警察 35、董淑霞 隊長 三分隊 36、王正麗 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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