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7月27日】大法弟子曾躍芳,在未修煉前患過壞血症、甲亢病等,醫院曾判其死刑,叫其家屬準備後事,就在她對自己的命運徹底失望時認識了法輪功,並且在學員的介紹下走進了修煉的門。得法後她嚴格用法輪大法中“真、善、忍”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處處為別人著想,奇蹟終於出現了,隨著在大法中不斷地修煉,她的身體逐漸地好轉,以前所有的病都消失了,比正常人的身體還要好。 然而就是這樣好的法,在99年7月20日時,被獨裁者迫害誹謗,於是有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弟子被抓、被迫害,有的甚至家破人亡,而她也不例外,在懷孕(後因營養不良而流產)時被惠州大學趕出校門,丈夫因為受不了重重壓力而與她離婚,她只有孤身一人帶著幼女在娘家的鄉下(梅州興寧)過著清苦的生活。 在2003年5月5日。她帶著幼女在去縣城的車上,就說了一些自己在法輪大法修煉中的受益的體會告訴同車的人時,被興寧公安局帶走,沒有任何法律程序被非法判刑,至今還關在勞教所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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