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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里鄉親真相短訊綜合報導(2)
【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一、「公審江澤民將成為本世紀的一個最大新聞

6月21日(星期六)上午,法輪功千人大遊行活動在芝加哥華埠舉行,1500餘名法輪功學員從聯邦廣場出發。三位西人學員打著「法輪大法好」、「真善忍」的橫幅走在隊伍的最前列。在遊行隊伍中人們可以看到一些巨大的橫幅。有的寫著:「法輪大法好」,「請伸出援手支持法輪功」,「全球公審江澤民」等。透過這些看似平凡的字眼,關心法輪功的朋友們可以看到許多的內涵。

威斯康星州麥迪遜市居民艾米是一位社區工作官員,正巧來芝加哥旅遊。她覺得很幸運能趕上看到這場「如此高貴並非常令人尊重」的遊行表演。她說,如果美國人都知道江澤民打壓的是這樣一群人,而他本身又不是民主選出來的,那麼人們會很自然地問,這個所謂的領導甚麼時候下台?她相信,公審江澤民,將成為本世紀的一個最大新聞。

來自舊金山的基督教傳道士羅裕康醫生認為,江澤民選擇了一個最笨的辦法壓制信仰人士,他說,「有信仰的人與一般人最大一個不同之處,就是相信神的存在,相信來世今生。既然他相信是神創造了宇宙,又豈是人所能迫害得了的呢?」他說,羅馬時代,基督教聖徒們寧可被獅子吃掉也不願放棄自己的信仰;歷史已經證明,對於有宗教信仰的人,越是壓迫,其人數增加會越快,其發展也必然越快,因為「這些人不屈不撓的勇氣會鼓勵更多的人走出來,加入他們的行列。」

二、50萬名香港居民7月1日上街抗議

50萬名香港居民7月1日上街抗議,董建華不得不做出延後基本法23條立法的讓步。9日五萬名香港民眾包圍香港立法會,再次大規模示威抗議,要求特區政府徹底擱置23條立法,要求董建華為推動23條立法而引發風波負責而下台。人們不斷揮舞螢火棒,齊唱本次活動的主題歌「心連心」:「反對23條,還政於民,普選特首。」

23條意味著甚麼?

1、條文規定在大陸內任何以國家安全為由被取締的團體,其分組織在香港隨時可以被取締,港府無須任何獨立調查。

2、條文中還有意偷換概念,混淆國家與政府的概念。在民主自由的國家,公民有監視、彈劾政府的權利,而在23條立法中規定反對政府就是反對國家。

3、23條立法中授予警方的權力過大:如警方不需要有法庭手令可隨時進入民宅搜索、拘捕,無需證據,警方的懷疑就構成證據。

4、任何港府認為是煽動性的言論都可入罪,無論此言論是口頭的,書面的,還是電子形式的;發表此言論的人有罪,聽到的人有罪,知情不報者也有罪。

5、如是香港永久居民,不管身在何方,都受此法律限制,

三、新聞媒體綜述:

七月一日,近五十萬香港人上街遊行抗議香港政府就基本法23條立法給香港人今後在言論、結社和宗教活動方面帶來約制和威脅,這是香港人繼1989年六四百萬人大示威之後的又一次民眾為爭取自由權利而自發的大規模抗議行動。但是,中國內地的電視報紙傳媒對當日的示威活動封閉不報導,廣東地區的香港電視全部被阻攔換片,而且大陸媒體卻片面報導只提香港政府組織的慶典活動。

四、北美華語新唐人衛星電視

北美華語新唐人衛星電視於7月1日起向亞洲、澳洲、歐洲、北美同步播放,不加碼免費收視。華語頻道的播出令華人觀眾備感關注。但頻道播出後立即引起中國廣電部門的注意。互聯網消息指,該衛星電視亞洲訊號疑遭中共阻撓封殺。新唐人電視台發言人則證實,亞洲訊號被要求加碼播出,正在想辦法給觀眾提供更多的方便。新唐人會一如既往的免費播下去。

五、致海外媒體公開信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致海外媒體公開信:請勿擴散新華社殺人栽贓謊言。中國新華網浙江頻道7月2日的消息將殺害16名乞丐的罪名扣在法輪功身上。這是一宗明顯的誣陷消息,有必要予以澄清:法輪功「嚴禁殺生」;據一國際組織7月3日對案發當地的調查,龍崗鎮一官員稱陳福兆是個精神病人,蒼南縣宣傳部一男士稱案件還沒告破。新華網在破案之前就一口咬定兇手是煉法輪功的,表現出有計劃、強烈的污衊法輪功的意圖。這種險惡的謊言,會給法輪功學員,尤其是生存處境已十分艱難的中國法輪功學員造成進一步的嚴重傷害。希望媒體在處理中國新華社這類造謠新聞時,能夠注意到這一嚴重現實。

六、聯邦法庭不同意大陸官員受「豁免權」的保護

世界日報7月3日舊金山報導,聯邦法官鄭一芳不同意前北京市長劉淇等中國大陸官員可以受主權國家官員「豁免權」的保護,而免於因涉及迫害法輪功在美國法庭遭到的起訴。灣區法輪功學員表示非常歡迎鄭一芳的決定。近日從北京來到美國的卞旭莊和申淑敏夫婦說,他們在中國大陸曾遭到警方的非法監控、綁架、拘留以及居所被砸。卞旭莊說:「我們作為被迫害的北京法輪功學員,可以作證,前北京市長劉淇對所有迫害北京市法輪功學員的罪行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迫害真相

一、北京大法弟子李玉玲於2003年6月25日散發真相資料途中被東城區惡警綁架,遭惡警酷刑折磨逼供,九天裏她絕食絕水抗議,沒向惡警吐漏一個字。惡警們惱羞成怒,對她用盡了種種非人折磨。7月4日凌晨5時,李玉玲含冤而死。

二、2003年5月29日,大法弟子王秀霞被撫順市萬新派出所惡警非法綁架後,關押在撫順市第二看守所。王秀霞不配合邪惡,絕食抗議,被惡警強行灌食迫害。6月15日晚,王秀霞突然臉色蒼白,呼吸困難,情況危急。但看守所惡警卻不及時送醫院搶救,致使王秀霞死在監室內。直接責任人:第二看守所值班所長:蔡林,值班管教:郎旭明。

三、天津市第二醫學院附屬醫院護士長李淑敏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關押在大港板橋女子監獄,惡警輪番折磨她,每天只准睡一小時,並逼她幹超體力的活,同時嚴刑拷打。2003年1月中旬,李淑敏被惡警用多根電棍同時電擊,直到慘死。

四、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建華區新疆路大法弟子王偉華,男,25歲,2001年1月被非法抓捕,關押在齊市第二看守所,後被非法判4年刑,2002年初被送到哈爾濱第三監獄。在長期關押迫害下,身體一直很虛弱,於2003年6月中旬在被迫害致死。

五、保定勞教所對大法弟子採用活活憋死人的方法暴虐灌食,致使法輪功學員肺部嚴重感染,身體狀況極差。大法弟子張義琴兩片肺葉潰爛、脫落,回家後不到一個月,離開人世。大法弟子馬佔梅被野蠻灌食致死。

世人在思考

一、網友:我用理性去思考。一些在你們網站上面登的過去的報紙剪輯我從局閱覽室找到了。在這麼大的反差下,我想事實再明白不過了。雖然我不是練功者,也不是甚麼黨員團員,可是我用理性去思考。在這裏這麼多鐵證下,孰是孰非難道還無法看出麼?你可以試著用接受的心態來看這些資料,用你的眼、你的心來判斷真偽。我想即使你不能做甚麼,但擁有一個清醒的認識也是難能可貴的。

二、真象光盤觀後感。我們單位有一個人過去因為聽了電視的宣傳,對大法非常仇視。每次講真象他都聽不進去。還說些難聽的話。前幾天他看我辦公室沒人就進來給我說:「我以前說了法輪功那麼多壞話,現在明白了,原來那些都是假的。你們是對的,我現在佩服你們了,能為了自己的信仰不怕生死地去上訪,真了不起。老江也太沒有人性了,我看了你們的光盤,那麼多人都被他害死了,還在鎮壓。現在我真正知道誰正誰邪了。把你們的書借給我看看怎麼樣?」

三、老同事的叔叔是東北某縣級市一個鎮的黨委書記,2002年某月鎮裏召開幹部大會,貫徹江集團進一步迫害法輪功的「指示」,因為這類「指示」太多,不得人心,該書記在大會上說:「江要抓法輪功,自己不來,叫我們抓,我們沒功夫,正事還忙不過來呢。」

四、2002年某日去浴池洗澡,與某部隊一退休廚師交談,該廚師談到江澤民害怕法輪功,筆者問:「江澤民為甚麼害怕法輪功?」該廚師不假思索立即答到:「因為法輪功代表人民,江澤民代表腐敗。」

五、一天我到同修家,她丈夫是我們縣公安處的處長,正好也在家。我問他:「大處長,你是警官,怎麼讓你的妻子也煉法輪功啊?」沒想到他很坦誠地說:「法輪大法能教人心向善,家庭和睦,是高德大法,這正是我們家所需要的。你的來意我知道,你放心吧,我家的環境我自己先正過來了。」

六、不修煉的丈夫回家自豪地對大法弟子妻子說:今天我們開了一個介紹法輪功的會。原來工人們幹活的時候,拾到了大法弟子散發的真相資料,大家都搶著看,看不著的人直著急,有人提議,由一個人念大家聽,大家都特別愛聽。就這樣大夥在單位公開地開了一個介紹法輪功的會。

七、我是一個幹了30多年的公安幹部,「文革」我也經歷過,我以一個人的良知和正義,要向你們說說真心話。我們現在執行江××和610指令把幾千萬練法輪功的平民百姓中的好人當作迫害的對像,我真的不能理解。這幾千萬人加上他們的家屬和親朋好友,何止是一兩億人?!如此喪失人心,是誰在製造不穩定因素,破壞穩定和發展的大局呢?!「文革」的歷史已經證明,幹壞事的都沒有好下場!為了你自己、家庭、子女的美好未來,一定要抑惡揚善,伸張正義,回歸到自己的良知和本性上來!都來抵制這場不得人心的罪惡的鎮壓運動!

八、冤了竇娥害了百姓:你聽說過竇娥的故事嗎?惡官冤殺了竇娥,為甚麼百姓也受到了天災的懲罰呢?因為他們沒有同情心,沒有正義感,好壞不分,奸邪不辨哪!江××出於妒嫉之心,迫害法輪功,法輪功比竇娥還冤哪!有誰替法輪功說句公道話了呢?又有幾人有同情心和正義感哪?有的人甚至充當了江××的鷹犬迫害大法弟子。回頭看看這幾年的沙塵暴、地震、颱風、山體滑坡、洪水、乾旱、非典……這是偶然的嗎?親愛的朋友,保護一個大法弟子,功德無量;迫害一個大法弟子,會殃及鄉鄰!記住呀!心存大法好,永世得福報。

當日前一篇文章: 小說:梧桐花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