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7月12日】新華社7月10日報導,中央電視台將放映一部所謂《生命無罪》的電視連續劇,這是大陸文藝界的下流小人為個人名利,在獨裁者“三個代表”的指導下,炮製出來的一部中傷電視劇。 這個電視劇代表了獨裁者江××一夥的凶殘。新華社報導稱“這部電視連續劇以中國勞教人民警察教育轉化法輪功勞教人員為主線”,可是中國憲法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從新華社的報導我們不難看到,法輪功學員只是因為堅持信仰、堅持說真話就被劫持進勞教所,成了所謂的“勞教人員”,被所謂的“中國勞教人民警察”進行所謂的“教育轉化”,這完全是對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權利的野蠻踐踏。這一電視劇的所謂“主線”恰恰讓觀眾看到江××一夥的違反憲法、觸犯法律的犯罪事實。既然是“生命無罪”,為甚麼無罪的法輪功學員被劫持進勞教所、監獄、洗腦班被野蠻折磨?既然是“生命無罪”,為甚麼到今天為止,已經至少有753位無罪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凶殘的江××及其610辦公室已經被告上海外法庭,他們必將為他們的凶殘受到法律的制裁。 這個電視劇代表了獨裁者江××一夥的無恥。新華社把“支離破碎的家庭、扭曲變形的人格、冷漠黯然的親情”栽贓到法輪功頭上,可這恰恰是江××一夥的迫害一手導致的後果。同為中華文化的台灣有十萬以上的法輪功學員,修煉者有大學教授、律師、醫生、商人,也有家庭主婦、小孩和老人,我們看到的是家庭的和睦、人格的昇華、親情的融洽。而這種情況也恰恰是1999年法輪功被迫害之前的七年裏在大陸法輪功學員中的普遍現象。可是江××獨裁政權於1999年7月開始,對堅持信仰、堅持講真話的法輪功學員非法勞教、判刑、酷刑折磨,甚至虐殺,導致無數家庭破碎。同時江××及其610辦公室動用百姓的血汗錢開辦大量的洗腦班,以慘無人道的“熬鷹”的手段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進行無恥的精神強姦和人格扭曲,導致被洗腦者誘捕、迫害自己的親人的人倫慘劇。“支離破碎的家庭、扭曲變形的人格、冷漠黯然的親情”是不是江××一手造成的?新華社還吹噓所謂的人民警察的“無私奉獻、春風化雨的艱辛工作和光榮業績”,誰不知道大陸獨裁政權的警察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之野蠻,到目前為止,已經至少將753人殘害致死。明明是“腥風血雨”、“淒風苦雨”,卻被下流文人描述成“春風化雨”。大陸勞教所惡警為追求所謂的“轉化率”以撈取獎金和名利,野蠻摧殘、虐殺法輪功學員,可是卻被下流文人描述成“無私奉獻”,這實在是無恥到了極點。 這個電視劇代表了獨裁者江××一夥的欺詐。大陸獨裁政權一貫以強盜邏輯強加給中國人民,通過電視、電台、報紙對大陸民眾進行洗腦、欺騙和奴化,在事關大陸獨裁政權的統治利益的問題上,大陸的有關文藝作品從來都是統治者的吹鼓手,以文藝的煽情方式散布統治者的強盜邏輯,欺騙和愚弄被剝奪了知情權的民眾。這部準備在中央電視台上演的中傷電視劇就是江××一夥對人民進行精神強姦的一個最明顯的例子,它將成為江××獨裁統治期間的一個犯罪記錄,讓將來的人看一看為獨裁者的欺詐行騙而服務的文藝界小人墮落到何種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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