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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國家報:無怨無恨的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2003年6月7日】泰國國家報2003年6月7日報導,儘管在沒有任何指控下就被拘留了5個星期,一名瑞典法輪功學員在出境前說她對泰國和泰國人民沒有任何怨恨。

「我仍然非常關心和尊敬泰國和泰國人民」,普瑞優-斯文森(Pirjo Svensson)星期四晚上在曼谷國際機場說。「但我希望泰國政府從現在起在以後的法輪功問題上做出更好的決定,並不再採取這樣違反人權的行動。」

警察在4月29日搜查了普瑞優-斯文森的住所並沒收了關於法輪功的資料。她因被懷疑計劃進行抗議中國主席胡錦濤[實為總理溫家寶]的示威活動而被捕。胡[溫]在當天訪問曼谷參加一個關於薩斯危機的會議。

法輪功在中國被取締,但在曼谷是合法的。斯文森被轉交移民入境警察,她的簽證被取消。

斯文森在聲明中說,「我沒有被審問,但他們搜查了我的東西。警察說因為這些資料,我的簽證被取消了。「我遵守了所有的法律並且沒有受到任何犯罪指控。我上訴等待了5個星期,但被告知泰國政府決定不考慮我的上訴,」她說。

斯文森說她只是鍛煉、打坐、學習並實踐真、善、忍的原則。「我們不反對中國或任何國家。我們只是告訴人們江澤民和少數其他人所做的反人類的可怕行徑,」她說。

她在瑞典駐泰國大使Jan Axel Nordlander的陪同下離開移民局的拘留所到機場。大使館就斯文森被拘留一事向泰國政府提出正式抗議並要求立刻釋放她。斯德哥爾摩還召集了泰國外交官遞交抗議信。然而,沒有任何回答,斯文森仍繼續在沒有控罪的情況下被拘留。

[瑞典]大使館在星期四發表的一個聲明中說,泰國當局認為斯文森會威脅這個國家的安全,這是「難以理解」的。泰國作為一個加入簽署《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國家,一直被尊敬為保護人權和民主的領袖國家,但現在卻不遵守它的義務,這將是「令人遺憾」的。

註﹕[ ]中為譯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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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後一篇文章: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法輪功學員李祥春大陸獄中遭灌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