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6月3日】遼寧省建平縣法院於2003年3月28日開庭,非法審判了9名大法弟子。在開庭時,不通知家屬,也不准大法弟子辯護,公訴機關的公訴材料只憑公安機關的主觀意斷、謊話連篇。這9名大法弟子已經被非法關押5個多月了,它們卻說每人只被拘留了15天,後送入洗腦班。之後,它們將莫須有的罪名強加到大法弟子頭上宣判後立刻草草收庭,連一分鐘都不敢多停。 這九名大法弟子都被非法判刑:李海林:男,被判14年;徐淑華:女,13年;陳海:男,13年;揚××(老太太)8年;商豔明:男,7年;周××:男,5年;李廣珍:女,3年;郭昊:男,3年;齊秀芝:女,3年。 惡人榜:建平縣公安局副局長:潘佔先,政保科長:姜傑(非常邪惡),指導員:劉應選,國保中隊長:王志、吳樹雨,法制科:王憲寬(後調看守所副所長),惡警:劉敏(非常邪惡),揚國興,張立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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