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6月28日】我於98年得大法,通過一年的學法、煉功,身心得到了從未有過的健康和快樂。99年7.20鋪天蓋地的邪惡鎮壓開始了,7月21日鄉派出所警察和鄉幹部來到我家,把大法書及煉功用的收錄機抄走。這以後不讓出門走親戚,被村治安人員盯梢,從此失去自由。 隨著電視、報紙造假,對師父的誹謗,對無辜大法弟子迫害不斷升級,我於2000年5月2日去北京國務院信訪辦上訪,但卻遭到了非法綁架並被惡警毒打後送回當地鄉政府,而後轉至縣拘留所,十五天後罰款300多元而後回家。鄉610還強迫我丈夫寫不煉功“保證”,丈夫拒絕後遭鄉幹部等人的毒打。 慈悲的師父、美好的大法,使我不能放棄,我學的真、善、忍沒有錯。思前想後,我還是決定於2000年6月3日再次去北京證實大法。但在車站被追去的鄉、村幹部及鄉派出所幹警抓回鄉政府,又遭到他們的毒打,用跪磚頭角的辦法跪到第二天天亮。接著又遭鄉派出所人員的毒打。在關押的12天中,強制讓我每天清理垃圾,強迫寫放棄修煉的保證。後來罰款300元後才放回家,家中已被他們洗劫一空。 2000年8月25日,我在被村幹部盯梢,失去自由的情況下,於晚間悄悄走出,一家三口人步行50多里路從火車站去了北京上訪,在沒有費用時就撿廢品度日。兩天後,去國務院信訪辦上訪。但信訪辦卻變成了公安局,又被綁架,被鄉派出所接回家。 2000年12月11日為了進一步證實大法,和同修一起又去了北京,走上了天安門。但在廣場被綁架,因喊“法輪大法好”而被粗暴地扔上警車送到前門派出所,又被送朝陽區拘留所。因我不報姓名、地址,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被在押的犯人毒打。15天後被送入邯鄲第二看守所,因不配合惡警,絕食抗議,被裏面的罪犯毒打。(大法弟子絕食抗議,惡警就不讓犯人吃飯,所以犯人打法輪功學員)一個星期後,被當地派出所人員接回關押在縣拘留所。半個月後,沒經任何手續又被轉送勞教所非法關押。 2001年2月份勞教所惡警對大法弟子迫害進一步升級,我被逼寫不煉功“保證”,在1萬伏電棍的強迫下認可“天安門自焚”是真的等昧心說詞。2001年5月1日,勞教所開始強制“轉化”大法弟子,每日強迫聽誹謗大法的書,不讓睡覺,整天一個姿勢地站著或蹲著,有時讓在太陽下曝曬,用地環銬著,還有超負荷的苦役折磨。2001年9日我開始進一步抵制惡警迫害,絕食抗議,不配合強制灌食,絕食抗議70多天,直到2001年11月22日被放回家。 2002年十六大期間,勞教所又指使鄉派出所人員到家中綁架迫害,但遭到了我堅決抵制,使這次迫害沒有得逞。 以上是我被迫害的真實情況,寫出來讓世人有所了解,同時請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作為起訴江××和610恐怖組織的證據。 〔編注〕署名嚴正聲明將歸類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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