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6月27日】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的調查顯示,大多數港民在原則上反對為《基本法》23條立法,雖然政府作了修訂,市民並不接受。 調查發現,52%被訪者原則上反對立法,支持者只佔20%,其餘是「一半半」或「不知道/難講」者。對立法的具體建議內容方面,支持者只有13%,反對者佔44%,其餘為「一半半」或「不知道/難講」。 女比男更不喜歡23 調查又發現,女性比男性更反對23條立法的原則和內容。愈年輕者愈持反對立場,而愈高學歷者愈反對立法。職業方面,專業人士、文職人員、服務行業者和學生中,最多人反對立法,支持者則較多是非技術的勞動工人和家庭主婦。 政府後來對原先建議作出修訂並提出《國家安全條例(草案)》,調查發現港民對草案的看法與原先建議內容的看法差不多,都是反對者多過支持者。經過大半年的討論,政府在下月九日通過立法決議之前,宣稱作了一些讓步,但港民對最新立法內容的意見與之前的分別不大,只是支持者增加了3%,反對者減少了5%。 「民意研究計劃」認為,數字說明,如果條例內容有本質上的問題,政府所作的技術性修補其實無濟於事,根本不能消除港民的疑慮。 民意研究計劃於6月中訪問了1043人,回應率為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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