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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實大法之旅(三)
文/文善
【明慧網2003年6月24日】

(十)放不下情的執著

到京後,我來到了小丁家裏,問他思寧在哪兒?他說:20號那天就聯繫不上了。我一聽就哭得很傷心,覺得思寧太小,聽說她從小到大一點苦都沒吃過,怕她承受不住。小丁看到我這種狀態,就安排我到良鄉去住幾天。我和兩個大學生來到了良鄉的一個院子裏,我們在那個院子裏住了兩個屋,男女同修各住一個屋子,一共40個人左右。他們都是全國各地好幾個省市來的,我們在一起聽了師父的半小時講法錄音帶,悟到應該回各地跟同修去講,讓他們都從家裏走出來證實大法。有一個長春同修回去和同修交流,走出來很多人。

我們在這裏為了節省錢自己做飯吃。有一個長春同修三十幾歲長得很瘦弱,她說:有一次被抓,關押在一個房裏,房頂上有一個洞,說那天她從那洞中往出鑽都很費勁,可是後面還有兩個男學員身材高大,也從這裏鑽出去了,大法就是神奇。在那裏我想思寧,學法也學不進去,就去了前門,在前門我遇見和我一起被抓的一個同修,她夫妻倆在西單商場,我們經常見面,在被抓的前一天晚上在復興門大橋下我們交流到很晚。我和他們一起在送回本地的中途分開了,她是丹東人,30歲左右。我上前喊她,她一看是我就哭了,我也哭了。她想丈夫,我想思寧。我問她:你怎麼逃回來的?她說,那天在某市和我們分手後,他們六個丹東的學員被押到市監獄,戴上了手銬子,晚上又被拉上警車往丹東送。她和丈夫的手被銬在一起,半路上她丈夫把手銬摘下來就跳車了。她為了不拖累丈夫,又過了一個村子,那時,另外4個同修站起來用身體擋住了車風,不讓把警員吹醒。她就跳下了警車。那時正是後半夜3點多。我看到她的膝蓋上、胳膊肘上都還留有很厚的一大片的傷疤。她的牛仔褲腿膝蓋上有兩個大窟窿。

我們一起去了勁松找租房住的幾個同修,他們幾個都是7.22出來到這裏之後再沒有回去過的。我們在一起切磋,有一同修講一個故事,說在唐山地震的時候,有一老太太昏死過去,元神去了另外空間看到了她和兒子的關係。元神回來後她醒過來,得知她兒子死了。在給她兒子開追悼會的時候,有人問她說你就這一個兒子,為甚麼你兒子死了你不哭?老太太說我前生欠他兩板豆腐,今生養活他二十多年,還覺得委屈呢!不知道和思寧前世啥緣分,為何老放不下她,見不著她,沒有她的消息就急,今天和同修交流不是偶然,是師父要我去掉情的執著。

我們在一起談了一會就離開了,在路上我們又認識了一位20多歲的長春男同修,他得法才幾個月,《轉法輪》還沒來得及看完一遍,就出來證實法,他家來了好幾個。一天我們來到了前門,後來我又在前門看到了我弟弟煉功點上一個同修,我就跟她們走了。她們自己租房子。到了那裏她和我講起她姐姐被抓的消息,並且還說,和她姐姐在一起的共4個人,其中有一個女孩,她們在半路上逃走了2個。聽說那個女孩沒逃,還挨打了。我一聽那個女孩就是思寧,我的心給牽動著,為她擔心。思寧會暈車,而且還是一路坐警車,那麼遠的路她怎麼能承受得了呢?其中有一個我在西單認識的那個黃背心的同修,他們看我對思寧的情放不下都很著急。

我的心放不下,住了兩宿我就想到外面去住。於是我來到前門,前門馬路邊有一長椅,坐的幾乎都是我們學員。警察到處都在抓大法弟子,常常剛抓走一批,後面的人不知道,又來一批坐滿了,結果又給抓走了。黃背心很內疚,後悔自己逃出來沒有把思寧帶出來。那天下午,我們倆一起到了正義路的長椅上休息,他在長椅上看書,我去買些吃的。回來時看到有兩個警員在他對面坐著盯著他。我一看,趕緊到了他的身邊,告訴他有人盯著你呢!他說沒事。不一會兒兩個警員走了。我看他吃了很多餅,好像他很久沒吃飯了,我給他去要了一瓶涼水喝了。我們吃完東西後,分別在兩個長椅上看書,我看的是手抄本,看著看著,我一抬頭,看見剛才盯著他看書那兩個警員不知道甚麼時候到了他身邊正在搜他的身。我怔怔地在那看著,過了一會兒我才想到,我怎麼還會在這兒看著?我應該離開這裏。於是我走了一會兒就又坐了下來,看那倆警員還在搜呢。我有一個兜子,裏頭有書和經文,在他身邊我沒有拿過來,也被警員拿走了。我想如果我再不離開這裏,警員要是看到我就糟了。

離開了正義路,給一個姓鄧的同修打電話,約好見面。可是等了很久也沒見著,而且天也晚了,我只好一個人晚上找地方住了。我走了很遠也沒找到可以躺下的地方,後來我來到北京站在地上鋪了張報紙就睡下了。我第一次一個人在外面住,也覺得很孤獨,也有點害怕。第二天我來到了玉淵潭公園。從7.22開始,這個公園、西客站、復興門,還有天安門,就成了我們大法弟子切磋和住的地方。那裏到處都是我們大法弟子,白天晚上都能碰到。那時,西單、東單幾乎人很少了,大多數都去了天安門、前門見面。

那幾天我又悟到應該去信訪辦,那天在復興門長椅上我看到一個60歲左右的大姐。她和我說,她們5個人一起去信訪辦全被抓上了警車,就她一個人跑了出來。我想:雖然去了就被抓,我們也不能在北京繼續這樣住下去了,我們就應該去信訪辦上訪。我們來幹甚麼來了?不就想反映情況嗎?所以我又一次想去到信訪辦。可是有兩個同修,我們經常在一起,也很談得來。她們勸了我一下午,結果我沒去成。後來我到拘留後才知道錯了。從那以後,我在悟到怎麼做的時候,要以法為師,不被別人帶動。

(十一)全國大法弟子陸續前往北京

8月份,北京有關部門計算出來至少有200多萬法輪功學員在北京。可是這個數量和我們全國學法輪功的人數相比,實在是太小太小了。我們這些人在北京堅持著、堅持著,每天都有不少人被抓起來,但是那時候跑的機會很多。8月初的時候,警員抓到我們學員之後,很多人給買張火車票往車上一扔就不管了。8月中旬的時候,再抓到之後就開始往各地送,那時候我們市抓回來也就是往拘留所關半個月就放回去了。可是到了後來9月份的時候,到期也不放人了,而且又轉送到其它地方繼續關押。那時有的同修被抓了9次跑了9次。9月份的時候,很多人都悟到應該回本地去和那些不走出來的同修交流。9月中旬以後,全國大批大法弟子才陸陸續續地前往北京。

1999年7月22日進京上訪以來,所有旅館都不允許接待法輪功,我們很多大法弟子只好走到哪兒住哪兒。當時公園、車站、路邊都是大法弟子晚上露宿的地方,大法弟子來自全省各地,甚至海外的,有男女老幼、有各個社會階層的人士。文質彬彬的大學生和留學生也和我們一起餐風露宿,證實大法。每天都遇見不同的同修,三三兩兩的,走了又來新的。我們一起學法交流,大家談對法的認識和個人心得體會,這段時間我提高得特別快。公園裏只要幾個人坐下來交流,不一會就圍成一圈,圓圈不斷擴大,從來沒有人組織我們,但法的力量自然讓我們凝聚在一起,當時我們真是整體提升、整體昇華。

我們晚上住在小涼亭裏,大家正在煉靜功,那已是晚上大約九點多鐘,天已黑了,這時過來幾個男人,走過去邊走邊說他們是煉法輪功的。他們走後我有點害怕他們舉報,於是我就起來和同我一起來的那個大學生說了我的想法,他說沒事。但是我還是不放心,我們五個人分別在亭子裏躺下睡了。在後半夜的時候,突然有一個男人叫醒我,問我是不是煉法輪功,還說讓我把包帶好,叫我跟他走。我說我不和你去,你有話就在這說,從他和我的談話中,我了解到他原來是想騙錢。其他同修都睡著了,我怕影響他們,就和那個騙子到涼亭的台階上,給他洪法讓他善待法輪功。這時有一同修站在我的旁邊,這個騙子才離去,當我一回來時那幾個同修都坐起來了,原來他們都沒睡,我向內找為甚麼這件事情發生在我身上,是因為我的怕心造成的。

有一天良鄉一位男同修叫我同他到交通部大樓前住,我到了那裏,已有十來名幾個省市的同修,聽他們說在4.25那天就有80多名全國各地的大法弟子在這兒住。第二天那十來名同修要步行往返100多里路到別的地方去,我的腳上因為走路太多而磨起了水泡,不能同他們去,那位良鄉的男同修也不見了。於是我自己就走到一個公園的石蹬前,突然我的鞋帶開了,當時我悟到我不應該走了,應該坐在這裏,我剛坐下那位良鄉的男同修就領來長春大姐,還有她的18歲女兒叫小寶。

(十二)少年得法奇緣

我們一起去玉淵潭公園,走到復興門的長椅前坐下來休息,我和小寶去樹林裏接涼水時,看見一男孩在洗衣服,他微笑著看著我們。第二天我們又到復興門時又碰見那個男孩,小寶拿《轉法輪》給他看。他住的地方很髒,睡在一個大鐵蓋上面。當晚我們住樹林裏,他說他叫小夏,是寧夏人,他父親是縣長、母親是醫生,一天他想上少林寺學功夫,拿一個大皮箱和一萬元錢,騎摩托車到了火車站把車扔了,去了少林寺。不料少林寺不收徒,在路上被騙子拐走一萬人民幣和所有的東西,被賣給一個人口販子做了幾個月活。後來一個人流浪到北京,身無分文,沒吃沒住,上各飯店撿飯吃,由於在外面走哪住哪常叫保安抓。無論怎麼打他,他都樂呵呵的,他和我說他長這麼大就牙痛哭一回,從小剛生下來就笑。

他的行動路線全是大法弟子走的路,天安門、復興門,公園、西客棧火車站等,常可見他的身影,這些地方都是成批成批大法弟子被警員無理抓捕的地方。那天他見到我,說在92年的一個夢中就見過我了,夢中所穿的連衣裙就是我身上穿的這套。從小他的天目就是開著的,而且常盤腿坐著,當他想告訴媽媽一些另外空間的事時,就感到全身像通電似的難受,知道不能說,從此再也不跟常人說了,但卻能很自然地跟我們修煉人提起。那天,我們和他在復興門的樹林裏,晚上他同我們說他到後半夜的時候,他看東西像白天一樣。他後半夜看了《轉法輪》,很晚才睡,他說他自己住的時候,看到樹林裏全是一些狐黃白柳很害怕。而和我們在一起住,整宿都看不到那些東西了,而且在後半夜2點多鐘,還看到有一條大金龍。我悟到:我們走到哪裏,師父就把我們的環境都清理了,只是看我們對法那顆心。

我叫他學大法,但他想跟他的朋友學琴,不跟我們走。小夏曾說小寶是跟他同一世界的人。有一天我和長春大姐和寶兒在樹林裏洗衣服,然後等著把衣服曬在樹上曬乾。這時有一女便衣手提大包來了,我和她平時在復興門長椅上見過面,我確認她不是我們的學員。她也在外面住還在外面洗衣服,她剛洗完衣服和我打招呼並且來到我的身邊坐下和我聊了起來,當談到4.25時她憤怒地站起來大聲問我是怎麼回事,我心想這回原形畢露了,開始和她爭辯起來,她生氣地走了。不一會下起雨來,我悟到不應該在這住了,就走了。

一早小寶約小夏晚上6點鐘在復興門見,等不到小夏,小寶哭了,晚上我們一起到西客站去住,半夜裏突然公安把我們叫醒,說查身份證。我們離開了西客站來到了復興門的長椅上,小寶和我說要見小夏,我同她說你怎樣悟就怎麼做,於是她就到樹林找小夏,不一會小寶來告訴我們說小夏同意和我們走了。我們進樹林去見小夏,他一見我們就說,昨天他在天目中看見師父坐在蓮花座上,問他說:「為何不跟我走?」他說想學琴將來出名。師父就顯現來世給他看,真是悲慘,小夏就醒悟了決定修煉大法,小夏還說你們幸虧沒在這住,昨天夜裏公安來這裏搜捕差點被抓。

我來北京時帶來幾套衣服都沒了,有的衣服逃走時沒來得及拿,有的放在良鄉被公安搜走。我手裏就剩100多元了,準備去買衣服,這時有一男學員說他前幾天被抓,今天剛跑回來,一點錢沒有了,我聽後就給他50元錢,有一北京女學員給他一百元錢。我在去宣武門買衣服的路上看見幾個某市的學員,他們第一句話就問我錢夠嗎?幾乎所遇到的同修都是這樣互相關心。

我們帶小夏買鞋時遇到一個二十幾歲的公安盤問,小夏巧妙應變,公安走了。後來又遇到幾個同修,還給小夏錢讓他買衣服。他通過和我們認識才得法,剛剛看了六十多頁《轉法輪》就比我還早幾個小時被抓了。

(十三)第二次被抓

我們在西客火車站住,每到半夜就開始大搜查,玉淵潭公園還有其他我們大法弟子住的地方都在抓人。9月8號和長春姐還有她的女兒、小夏一起到北京火車站,去接長春大姐的兒子。一起到北京火車站等了一天也沒見她兒子的影,我為了晚上再等她兒子,就同意今天晚上在火車站住。晚上8點多鐘因為搜查身份證,小夏就被帶走,長春大姐和女兒也被帶走。我於9月9日半夜11點多時在北京火車站台階上躺著,突然覺得腿難受,我悟到這是師父讓我走,可是我想這麼晚上哪去呢?就猶豫著沒走。12點多時公安來了,挨個翻包,從我包裏翻出一本《轉法輪》來,被帶到了北京站的派出所,又翻我包翻出幾盤錄音帶。到火車站派出所,屋子裏已經有了20人左右,其中有一個我經常見面的山東同修。他說昨天晚上一起顯示心:就我沒有被抓過!今天就進來了。我心想邪惡真會鑽我們的空子。

不一會兒警員提審,問我到北京幹甚麼來了。我還沒開口說話,他自己就邊說邊寫說:來護法。後來他又和我說:以後別說護法,說維護法。我一看他提審的人太多了,都這麼明白了,我們向他弘法,他是個領導,他很相信法輪功,對法輪功印象很好,對我們態度也非常好。第二天上午,遼寧接待站把我們遼寧地區的接走了。

不一會兒我來到了遼寧接待站14樓,在屋子裏已經有5、6個人了。不一會兒又送來了一個30多歲的女同修,兩隻手各牽一個9歲的女孩和一個11歲的女孩。她們進來就衝我身邊的和我一起送來的那個男同修笑。後來我才知道原來他們是一家人。前幾天走散了,今天在這裏相見了。屋裏有一個我們市的大廠礦的一個女大學生,30多歲,工作也很好。來北京時,為了不連累領導,交給領導一份辭職報告。還有一個男大學生也是30多歲,是三洋集團的一個經理,很有才華,家裏人都在國外,他們夫妻都學法輪功,和另外兩名同修一起到北京,在北京天安門坐一坐就被警員給抓了過來。還有一個遼陽的學員姓鄭,30多,在市裏做生意。

想起來被抓的時候《轉法輪》落到警員的手裏很難過,為甚麼在包裏那本小本的《轉法輪》用衣服包起來就沒有被翻走呢?我還是沒把書當回事。如果我把那本《轉法輪》也用衣服包起來的話就不可能被翻走了。因為他們翻包的時候也不太認真。只是看一看,並不把東西都拿出來。所以我覺得自己沒有保護好書,很自責。心想我一定要把這本書保護好,決不能再被翻走了。我準備把衣袖用線縫起來,把書裝進去。可公安就在身邊怎麼辦呢?我這一念一出,有一個電工就進來修電燈,我看機會來了,就急忙把書裝在衣袖裏縫好。後來,我把書帶到了拘留所。公安已抓滿了一個屋子都裝不下了,而且北京公安讓他們去到北京各地接己經被抓捕的遼寧法輪功學員,而且電話接連不斷地讓他們去接人。警力不夠,省公安人員急忙打電話給本地,快速增加警力。北京每一省的關押法輪功學員的辦事處,每天都要派人去接北京公安抓到的學員,是哪個省的人就由哪個省的辦事處接走。我們省公安幹部六十左右的年紀,很會騙人,他說當地公安來人接你們回家。

第二天,我們各地區的街道辦事處、分局來京給我們戴上手銬子,押送上了火車臥鋪車廂,讓我們坐著,並且把我們六個人的家裏住址要了去,說要送我們回家。可是當我們剛下火車,區公安分局警車就早已等在火車站旁,押送到區公安分局提審。分局公安科長判我們半月拘留,編織擾亂社會治安的罪名,我提出抗議,並向他們弘法。正要把我們押送走時,這時有人喊局長特批,把咱們票子半月改為一個月,沒有任何理由,隨便把我們關押多長時間就關多長時間,根本就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和程序,純屬非法關押。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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