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6月23日】我從小就常思索人與人之間為甚麼存在著差別;人活著的真正意義是甚麼;人與人之間的緣份到底怎樣形成的等等,對此迷惑不解。直到97年7月得法後,心中豁然開朗,慶幸自己是多麼幸運遇到了度人的大法,從此開始了我嶄新的生活。 但是1999年7.20法輪功遭到鎮壓後,大面積的污言穢語撲面而來,人們都被謊言矇蔽了。同事、朋友們勸我放棄修煉大法,愛人也生氣地阻止我。可是大法對我身心的淨化我是感受最深的,對大法我從未懷疑過,我向他們講我的切身體會。接下來的便是迫害的一步步升級:先是街道的人來“家訪”,後是派出所一個接一個的電話威脅。2000年4月由於我母親(大法弟子)去瀋陽省廳善意上訪,被惡警們監禁在瀋陽體育場一夜,送回後,扣押了身份證,從此以後,母親成了“重點人物”之一,我家電話被非法監聽,甚至我們外出也被盯梢。2000年6月當地派出所7人闖進我家,強行抄家,沒有搜查證和逮捕證,並帶走母親及在我家作客的6人,要求其他人交出一千元至三千元不等的“罰金”後才放人。而我母親則被定為“聚眾鬧事”罪被非法關進了看守所。我下班後,看到滿屋子亂糟糟像被強盜打劫了一樣,三歲的女兒哭喊著要找姥姥(為了支持我工作,女兒從小就由母親帶著),愛人更是急得團團轉,一個接一個地打電話找熟人打聽母親被關在甚麼地方。 一直以來,母親都是我們家的頂樑柱,由於我和愛人工作都很忙,早出晚歸,有時還要到外地出差,所以,買菜、做飯、洗衣、帶孩子等家務幾乎都由母親一人承擔。母親得法後身體健康,心胸開闊,毫無怨言地為我們付出。她總是說:“你們都放心地工作吧,大法使我心清眼明,身體康健,我有能力幫幫你們,要是不得法,即使有心幫你們,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啊。”我們就是這樣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其樂融融,可是母親的被非法關押打亂了我們融洽的生活。 愛人終於打聽到母親被關押的地方了,帶去換洗的衣物去看望母親。回來後,他兩眼紅紅的說,看到母親那麼大歲數穿著犯人的衣服從操場另一頭兒跑過來,他的心抽搐了。我說,母親待人特別和善,這麼好的人卻以莫須有的罪名被非法關押,他們真是顛倒了黑白。天理不容啊,愛人只有不住地嘆息。 接下來的日子,我們花費了大量的時間跑出去找熟人,打聽消息,希望能把母親救出來。得到的回答是母親是“重要人物”不會輕易放人的。 一天,愛人滿頭大汗的回來對我說:“快寫一個保證,保證母親以後不煉了,他們就會放人。”我說:“那可不行,這麼好的法,怎麼可以放棄。”愛人急哭了。我在心裏反覆地思索著:如果寫了,那是對邪惡的妥協,可是如果不寫,母親就出不來,大法弟子也不應該呆在看守所裏呀。我一時糊塗,用常人的小聰明寫了一份模稜兩可的“保證” 來混過去。現在我知道了,即使這麼寫也是不對的,也是為私的。在此,我鄭重聲明:當時我為我母親寫的保證作廢!(註﹕嚴正聲明已另外刊登) 十五天後,母親被放出來了,可派出所警察又打來電話,說是要母親再交二千元押金。這個電話是我接的,我沒有告訴母親,自己去替母親交了錢。當時真是學法不深啊,以為這樣可以息事寧人。但是對邪惡的妥協,使它們更加瘋狂的對我們迫害:電話繼續被監聽,出入人等繼續被監視,一到所謂的“敏感日”它們就會到我家來騷擾,甚至要抓母親去洗腦班。但是“邪惡也使盡了招,大法弟子也鍛煉成熟了”(《在2002年美國費城法會上講法》),對於它們的各種招式,我們現在都能夠向內找,及時識破,徹底鏟除。 師父說“操縱人的邪惡爛鬼已經所剩無幾了。剩的越少邪惡叫囂得越歡,越所剩無幾它就越歇斯底里。”(《在2002年華盛頓DC法會上的講法》)。邪惡真是無孔不入,有時在單位裏,在家庭中,在思想中和身體上同時出現問題,讓你焦頭爛額。但當我正念十足,跳出常人的名、利、情時,發現它真的甚麼也不是,我們放棄和扔掉的都是骯髒的東西。 前幾天,我夢見了法正人間的那一天:天空是那麼的晴朗,陽光是那麼的燦爛,照在身上暖融融的。空氣非常新鮮,空中到處都是五彩繽紛的小法輪,變換著顏色,非常漂亮,常人也可以看到。而我的心也是自然而祥和的,沒有清醒時想像中的那麼激動。一切都是那麼的真切而美好。就像師父在2002年華盛頓DC法會上講的那樣“不管怎麼樣,最美好的一切在等待著大法弟子,最可怕的一切在等待著對正法起負面作用的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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