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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勞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實
【明慧網2003年6月2日】我進京為法輪功鳴冤,說句公道話,卻被當地惡警綁架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裏和殺人犯關在一起。我絕食期間,惡警強行灌食,上手銬子,還要打罵,不准家人接見,之後被判勞教,送佳木斯勞教所,路上兩人戴一個四十八斤重的腳鐐。

剛進勞教所,惡警開始用欺騙的謊言和隔離的手段來逼迫學員放棄信仰,如果堅定修煉,它們就施加壓力,一個人一間房,早上一杯水洗臉,一牙缸水刷牙,都是涼水。一次我拒絕參加勞動,被罰站幾個小時,連續站了幾天,並被打罵。

惡警罵大法,大法學員們制止,惡警就將大法弟子用手銬銬上,一銬就是七天半個月。一旦發現大法弟子煉功,同樣戴手銬進行迫害。大法弟子張紅、於春梅被連續銬了一個多月,最後坐老虎凳,直到身體不行了才放開。惡警24小時輪班監視,還讓有性病的妓女監視我們,必須面朝監控,不准盤腿、不准閉眼睛,強行穿勞教服,對不服從者用大背銬刑罰進行折磨。大法弟子張玉芳被打得一個多月走路困難,叢美華(五十多歲)兩次被銬。對不參加勞動的大法弟子長期關押,多數同修生活自理都困難。樸延春、莫小磊年僅20多歲,因制止打人,被戴大背銬七天。它們還經常打罵學員。大法弟子因身體不好打掃不了衛生,惡警就不讓她們上衛生間。一日三餐吃的與食堂的擺樣子的食譜根本不一樣。

勞教所大法弟子每天都在遭受迫害,這只是簡單的幾件真實的事例,它們用種種手段折磨大法弟子,難以盡訴多少同修的二年、三年勞教期間所承受的折磨。真是千古奇冤哪!

當日前一篇文章: 以我幾年來遭受的迫害作為起訴江××的證據
當日後一篇文章: 撫順市教養院惡警姜永楓的犯罪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