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6月14日】據美國新聞網6月11日發自華盛頓的報導,美國眾議院國際關係委員會(向伊利諾伊州北區法院)提交了一份「法庭之友」辯論書,支持法輪功學員以《外國民事侵權索賠法》和《酷刑受害者保護法》為依據發起法律行動起訴前中國××黨主席江澤民的訴訟案。針對國際關係委員會的支持舉動,美國法輪功之友的執行主任人艾倫-阿德勒(Alan Adler)於6月11日發表了以下聲明: 美國法輪功之友讚揚美國眾議院國際關係委員會對法輪功學員為尋求把江××繩之以法、為它所犯下的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和反人類罪行承擔法律責任而發起的集體訴訟案給予支持。委員會向法庭提交「法庭之友」辯論書,是在維護我們憲法所賦予的不可剝奪的權利的神聖和莊嚴。 委員會在辯論書中論述到:「人權議題,正如本案例中所提到的這些議題,一向被視為美國外交政策中的關鍵問題」,同時還支持採用《外國民事侵權索賠法》和《酷刑受害者保護法》保護法輪功學員自由實踐自己信仰的權利。 中國國內外的法輪功學員是一群信仰精神修煉體系的個人,而這一精神修煉體系正是江××發誓要「鏟除」的。在中國國內,[江氏集團]有恃無恐,採用恐嚇、酷刑等各種方式有計劃地剝奪了法輪功學員實踐自己信仰的權利。法輪功學員於2002年10月提交了訴訟案,目的是尋求美國司法系統的保護,終止這場使他們受到摧殘的迫害。 國際關係委員會讚許法輪功學員們追尋按照真善忍的道德標準生活,並通過辯論書實施國會立法的法律職能保護他們的權利,法輪功之友讚揚委員會的立場和態度。我們熱忱地希望訴訟案能夠進展下去,正義最終會取得勝利。 美國法輪功之友是一個人權組織,旨在支持法輪功學員信仰自由的權利。該組織目前正在贊助對江的訴訟案,該訴訟起訴江在中國國內犯下的酷刑罪和群體滅絕罪,以及在美國陰謀剝奪法輪功學員民權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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