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6月12日】我現年54歲,是名女退休職工。96年10月開始修煉法輪功。99年7月江澤民突然開始公開鎮壓法輪功,單位不法之徒多次帶領610辦王X等人闖進我家抄走我的大法書籍。10月我進京反映大法真象,被北京警察非法抓關在廣場派出所,逼迫照相並收30元手續費。後被非法關押在東城看守所。當地派人去到北京把我接回,又收取了比單程車票高一倍多的車票錢,並且不給我車票。回當地後又在當地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此後迫害便接踵而來。 一、2000年10月610辦惡警和派出所所長等5、6人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非法闖進我家,搶走我的大法書籍。並將我帶走非法關押在拘留所15天,逼我們每天交25元的高價伙食費。關押期間它們去訛詐我小妹的錢,說是交錢就放我,我小妹交了1000元它們照樣不放我,隨後又去我單位訛錢,單位書記說:「你把我單位的人弄走了,我都不知道,你們還來要錢?」 二、2001年6月9日晚9點多鐘,我從步行街回家,下著雨,我打著雨傘沿路邊走,一輛摩托車從後方開來,因我走在路邊也就沒在意,隨之(嘭)的一聲車子對著我的背將我撞出二十來米遠,慣力又將我彈回二米左右摔在地上。我艱難地從地上爬起來,坐在雨地裏,正好看到開摩托車的人很熟,它沒有絲毫歉意,掉轉車頭一溜煙就開走了。咦?這不是610辦幹警王X嗎?……我當時楞了一下。做為一個修煉的人要與人為善,我就這樣想:也許是我看走眼了吧,這不可能,公安警察怎麼會開車撞我呢?不久也就把這件事忘了。然而又遭受了兩年迫害後,我才知道這所謂的公安警察已經正念無存、人性全無了,回想起來,2001年6月9日晚的事情,王X故意開車想要撞死我就確定無疑了。 三、2001年6月14日我與同修去一集鎮發真象資料,被惡警抓住非法關進看守所,看守所所長(女)非法將我的手錶和同修的幾百元錢全拿走。我絕食抗議迫害,出現生命危險,單位與我丈夫把我保出來。9月21日下午5時左右,610辦隊長同單位不法之徒闖進家中,要送我去參加洗腦班,我拒絕去,它們便綁架我,我掙扎著,在我昏死過去的情況下,將我抬到一樓扔到車裏。這時一個同事的妻子(是一位醫生)看到後說了句公道話:「人都這樣了,會有生命危險的,你們應講點人道。」惡警馬上兇狠狠地威脅她,嚇得她不敢作聲。車子飛馳開走。直到晚上我才從昏迷中醒來,見天很黑,便問幾點了?一個人答了句12點了,我說某地1個多小時就到了,怎麼開了那麼久?它們誰也沒作聲。過了約十幾分鐘後我又昏倒過去……直到下車時,我又摔倒在地上,頭上撞了個大包(幾天後還在)。就這樣我被迫害的四肢無力連眼睛也無法睜開。這些惡警還說我是假裝的。它們架拖著我(腳上的新皮鞋被拖爛了),像拖死人一樣把我非法送進了勞教所。(好長一段時間後,勞教人員在一起聊天時說):「你入所時我們還以為哪個隊死了人被那樣拖著,那時你臉慘白得不如死人」)。 到勞教所我連小凳子都坐不穩,很快便圍上一幫猶大,七嘴八舌的勸我寫保證,晚上很晚才讓休息。第二天早上我又昏倒在廁所,大約一個多小時了,幹警見我還沒醒來,叫人把我抬進了醫務室。過三、四天又昏倒過去。從幹警那傳出了「本來不收她的,是他們單位用錢將她押在這裏了,說死了不要我們負責」。好多天以後我才知道我被勞教二年。在勞教所裏昏倒已成了我的家常便飯,每次都是1─2小時。15個月的時間都是這樣度過的,各種疾病開始纏身,坐骨神經痛,手臂疼痛蔓延頭部及半邊身軀,我無法睡眠,生活不能自理,連上廁所都十分困難。在萬般痛苦的情況下,我違心妥協了[注]。可是它們根本就不罷休,又延期到2003年元月。 釋放後,我的腎臟已嚴重損傷,經常尿血。到醫院折騰了一陣子,左查右查的,乾受罪。我想我得去找《轉法輪》繼續修煉,念頭一轉,甚麼病症都消失。我開始看書了,單位、親人、610的等等來來往往,勸我不要再學,我說:「我九死一生時,你們誰管我?還是我師父好,師父管我。」我念頭轉正了,甚麼疼痛都不見了。師父說:「法正,乾坤正,生機勃勃,天地固,法長存。」(《精進要旨》法正)我就堅定修煉,他們就不管我了。 ﹝編注﹞署名嚴正聲明將歸類發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