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6月10日】6月8日星期日,在濛濛細雨中,世界反對23條立法聯盟於澳洲墨爾本市舉行了人權大遊行,和平抗議香港23條立法。來自不同組織的100多名成員和民眾在墨市聯邦廣場前集合後,開始了橫穿市中心的遊行。遊行隊伍中有幾面大橫幅和幾十個標語牌,上面寫著揭露謊言、拯救生命;江澤民8大罪狀;支持全球公審江澤民,將罪人推上審判台;反對23條;維護人權和停止虐殺等字樣。遊行隊伍穿越市中心唐人街後舉行了集會。來自大赦國際澳洲分部、香港社團、基督教聯盟、澳洲行業工會、法輪大法學會、國際人權組織、台灣同鄉會等代表紛紛發言。 | | | 抗議人士手持橫幅 | 大赦國際澳洲分部的Robyn Kilpatric女士 | 澳洲行業工會代表Matt Wright先生 | | | | 法輪大法研究會的發言人ANA VERESHAKA 女士 | 來自香港社區的代表Wing Tang先生 | 來自不同組織的100多名成員和民眾 |
大赦國際澳洲分部的Robyn Kilpatric 女士表示,23條立法將嚴重損害香港的自由和「一國兩制」概念的實施。她舉例說,中國通過關閉網吧,攔截電子郵件,禁閉搜索引擎,不久前又引用了過濾關鍵字的系統來阻礙資訊流通。有4個中國年輕人因為在網吧裏瀏覽政府禁止的內容後被判7年徒刑,若23條通過後,這樣的悲劇也會發生在香港人身上。她同時呼籲澳洲民眾在享受自由的同時也去關注那些失去自由的人們。 澳洲行業工會代表Matt Wright先生對中國的人權問題極為關注。他指出香港23條立法與聯合國人權宣言第23條是截然對立的,切不可混為一談。這樣的極權法律一旦制定,無可避免將殃及工人們的權益。香港23條對上層人士,如政府官員和富人們不會有甚麼影響,只會歧視和迫害最無助的貧苦百姓。這條惡法是在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的壓力下擬訂的,其定義模糊,極易被篡改和利用。任何組織、團體都可能被冠上「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名,即使他們的所為在任何一個民主國家看來都是很正常的。此法一旦通過,在公園裏打坐或參加教堂活動都可能成為犯罪,香港居民的權利將由此受到嚴重侵害,他們將失去集會、結社和言論自由。而且像法輪大法及其他宗教團體和社會民主活動家都會失去他們應當享有的權益。該法的影響力還不僅僅是在香港,居住在其他國家的香港居民也可能遭到放逐、迫害和受到嚴懲。可以說,香港23條是嚴重違反人權的。這樣的法律是中國大陸極權統治的典型產物,如今又把魔爪伸向香港。這是江澤民嚴重侵害人權的見證,也是它鎮壓、迫害法輪功的見證。它已作為千古罪人被法輪功學員推上公審台,以群體滅絕罪和反人類罪控訴。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是按照宇宙真、善、忍原則而修煉的一種高層次修煉方法,它以心性為基礎,能帶給修煉者祥和、寧靜的心態。而中國政府只是以所謂的「危害國家安全」為由取締它,成千上萬的法輪功練習者被非法囚禁在勞改所、監獄和精神病院。上百人在監禁中被殺害。他們有人被鞭打、折磨,遭受種種酷刑;有人被注射了危險藥物,導致嚴重的大腦損傷甚至死亡;更多人被迫與家人長期分離。然而中國政府卻說,「我們沒有迫害法輪功,我們對此不負責任。」然而無數受害者的血腥照片以及多人的證言證辭都證實了這場迫害,世界需要知道真相。如果23條通過,這些災難將在中國大陸繼續,並且將禍及香港。Wright先生還說,「我們聽過霍華德、布什和布萊爾談及伊拉克的現狀以及伊拉克人民在極權政治下遭受的苦難。當然沒有人會原諒伊拉克政權的殘暴,但是奇怪的是,一談到中國的人權狀況時,他們卻沉默了。他們不願意危及貿易利益而為在中國受難的人們說話。他們的個人利益似乎比人們的生命和人權更加重要。在聯邦下次大選時,我們需要考慮這一問題,我們所推選出的政府應該關心所有人的需要而不僅是富人們的需要。我們要團結起來,讓更多的人參與進來,讓所有的人知道真相。」 法輪大法研究會的發言人ANA VERESHAKA 女士談到了法輪功學員在中國遭受迫害的情況,與會者發出理解和悲傷的唏噓。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3月20日的報告顯示,中國在其前國家主席江澤民的授意下,本著「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拖垮,肉體上消滅」的群體滅絕政策,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大法學員進行殘忍地折磨和屠殺,在這過程中耗盡了全國1/4的經濟資源。而且還在政府內部推行江的密令「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致使720多名法輪功學員因不願放棄信仰而失去生命。她表示23條立法若通過,會給香港人民無論從經濟還是民主自由方面帶來深切的災難。屆時,警方可在沒有任何許可的情況下私自闖入民宅搜捕,因為警方的懷疑就可作為證據。23條將允許政府在沒有上訴人或律師在場的情況下,私自進行審判。而且香港居民無論身在何處,若觸犯該法,輕則被判7年,重則可導致終身監禁。 台灣同鄉會的代表林萬得先生因故未能出席本次集會,但他委託一位台灣同鄉發表了他的看法。他說,「在18世紀時,Patrick Henry先生曾講過,‘給我自由,否則我寧願去死’。由於來自台灣這樣一個由極權向民主轉化的地區,我深刻體會到自由的價值,這也是我支持這次集會的主要原因。」他指出,在極權下生活的人們沒有言論、集會和信仰自由,比關在籠子裏的動物境遇更慘。動物們雖然失去自由,但無需為食物發愁。而生活在極權中的人們,不但缺乏自由,也無法得到政府所應該提供的保護。比如,SARS曾在去年11月份爆發,然而中國政府隱瞞疫情長達5個月之久,致使疫情蔓延到世界上38個國家。直到世衛組織簽署旅行警告後,中國政府才感覺到壓力,承認SARS疫情嚴重。這表明中國政府關心的只是它的權力而不是人民的生命。在此時,香港政府向議會呈交了23條立法,如果這條法律通過的話,香港人民也將失去自由。他表示希望所有的人們一起幫助那些沒有自由的人們去獲得自由。 國際人權委員會澳洲分會的JOHN LAUNDER先生稱,國際人權委員會對香港23條立法表示關切。這部立法是對基本人權的威脅,此法一旦被通過,北京就有了控制香港宗教和勞工組織的權利。它將嚴重妨礙資訊自由、言論自由、集會自由和信仰自由,但香港政府卻因此有合法迫害持不同意見者的自由。中國大陸在近20年來經濟上有了長足發展,不過它長久以來惡劣的人權狀況是值得普遍關切的問題。 來自香港社區的代表Wing Tang先生說,去年12月15日,香港60000民眾走上街頭抗議23條,這是繼6.4學潮以來的最大規模的遊行,這樣的活動說明人們在言論自由的環境下可以公開發表自己的看法。然而這一切在7月9日香港政府投票表決通過23條後可能就不復存在。23條立法名為「反顛覆法」,但法學界普遍認為它的目的是將北京政府的態度強加給香港政府和人民,也就是說,北京所反對的團體在香港要同樣被取締。23條對自由、開放的香港是一個威脅,它意味著就算民眾是以和平的方式表達意見,香港政府也可以基於政治考慮而隨意迫害。對於日前香港爆發的SARS,Tang先生表示,香港居民認為23條比SARS更可怕,因為SARS只是一時的,而23條的危害將是長期的。 中國民運海外聯席會議澳洲分部的呂佔鎖先生代表基督徒發言說,宗教迫害的問題在中國十分嚴重,據「調查中國宗教迫害委員會」的報告來看,中國政府不但在鎮壓法輪功的運動中採取了種種殘忍和非法的手段,對基督徒的待遇也很不人道。自改革開放以來,在6000萬以上家庭教會信徒中,有270萬人被任意拘留過,也就是說,22個信徒中就有1人被拘留過。而且,據統計,共有44萬人被判勞改,1萬多人被迫害致死,2萬多人被苦刑致殘,數目驚人。呂先生對7000萬基督徒在中國的處境表示擔憂。他呼籲人們能行動起來,敦促中國政府停止對所有宗教和信仰團體的迫害並根據聯合國人權宣言的條款,在中國允許充份的信仰自由。 與會的各界發言人都從不同角度和側面談到了23條將給香港及世界人民帶來的損失。 此次活動吸引了多家媒體的參與,包括31頻道社區電視台,新唐人電視台的記者也採訪了有關人員,並對本次活動進行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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