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5月6日】黃麗莎,女,35歲,1968年1月28日出生。高中學歷,楊村鋪煤礦人事科聘用幹部四川峨眉山市龍池鎮,身份證1999年7月20日後被公安機關沒收 受迫害經歷: 黃麗莎,因小時患有關節痛,又因婚後孕葡萄胎,醫院疑是癌症,四處尋醫,治療無效。1996年出差樂山、沙灣,有緣得大法。她按「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經過一段時間修煉,身體出現了神奇,病沒有了,皮膚白裏透紅,親朋好友見到她都說像17-18歲的小姑娘。 1999年7月20日,中國江氏邪惡之徒,利用手中權力,對法輪功實行全面的、鋪天蓋地的鎮壓,採取造謠中傷,剝奪修煉者上訪權利,實行了抓捕、關打、抄家、非法判刑,被非法勞教、勞改等。 黃麗莎只想把自己得法後的體會告訴人們,證實大法是正法,便隨同修一道赴京(2次)、省府(1次)上訪,向當政者講明「法輪大法好」。由於她堅持說真話,一再表明要煉「法輪功」,被單位開除黨籍,不給安排工作。被峨眉山市公安局抓去拘留所2次,於2000年6月不明不白地押送到四川資中楠木寺勞教。2001年7月遣返回峨眉拘留所,8月送回本單位。她堅持不寫保證,還藉機會向他們講真象,單位對她實行了每天24小時監管。她回礦時,體型肌瘦、面無血色,全身長滿了紅色疹子和膿瘡,臉部還留有被打過的傷痕,家人和好友看到說,人家不就煉功健體、做好人嘛,怎麼把姑娘折磨成這個樣子,真缺德啊! 她回礦後一直被監控,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但堅持逢人就講真相,單位就採取不讓她與群眾接觸,派人到家裏看守,不准離開家門一步。本人書面、口頭三次向領導提出要自由、要工作的權利,並表明不安排工作就要外出打工謀生,領導不但不安排,反而施加壓力,開會時向當事人宣布:只要不宣傳法輪功好、不准接觸群眾,不准講真相,不准串門等,她在會上表示不能接受。主持會的頭頭強行散會,並兇狠的說:你先回去,我們研究再說。在逼迫之下,她在開會的當晚(2002年7月9日)離開了單位,不知去向,生死未卜。11月初停止尋找,並放出話來說,黃麗莎在成都被害,不在人世了。 [編者註﹕據確切消息,黃麗莎已被迫害致死,於2002年10月下旬在成都市青羊區醫院(燈籠街)去世。詳情見: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4/496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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