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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弟子就江××訴訟案進展情況的進一步切磋和交流
文/美國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3年5月23日】弟子J:美國芝加哥聯邦法庭在未來幾週就要決定法輪功學員起訴江澤民的案件如何往前進行。中國政府方面,現在已經全力活動要求美國政府出面撤銷此案。近一段時間中國各類大小官員見到美國官員,都在給美國政府施加壓力,要求撤銷此案。另外中國官員也故意不出席一些中美官方交流,理由是“擔心在美國被起訴”等,藉此來脅迫美國行政部門給法庭施加壓力,要求撤銷此案。可見我們的訴訟案已經起到了極大的作用,邪惡害怕死了。

弟子S:若我們能借助起訴江,將法輪功真相傳播到全球各個層面,把江送上審判台,對正法非常重要。若江因此被關押,舊勢力也沒有讓邪惡存在的價值了,對法輪功也鎮壓不下去了,大陸大法弟子能早日重獲自由。把江××送交司法公正,“皮之不存,毛將焉附”?讓舊勢力擠壓到人間的邪惡再不能借江××而得以苟延殘喘,危害世人。作為“全球公審江澤民”活動重要部份的江××美國起訴案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所有弟子在正法意義上對其的理解和正念參與,越來越凸顯其根本意義。

弟子G:可能因為事關重大,常人被抑制得很厲害。儘管我們起訴江已經有半年多了,但常人媒體和常人社會沒有多大反響。我們需要讓社會各界了解此事,讓大家都議論此事,形成一個輿論的環境。建議所有的弟子都特別重視江××的訴訟案。我們可約請各個領域的專家、學者和社會知名人士、議員等一起來談起訴江××的案件,也可舉辦各類研討會,邀請社會知名人士來討論。總之,在輿論上就起訴江的事情熱鬧起來,全社會都來討論起訴江澤民的社會意義和歷史意義等。我們要持續地報導起訴江的案件,訊息可立即擴散,反過來還可支持我們起訴江的案件。這需要全球配合,綜合報導或專訪關於起訴江××的案件,各地如何看待訴江××案件。

弟子F:“重要”在這裏不是單指法律程序操作上的重要。我覺得正確的理解是,我們如何從“正法的要求”而不是任何常人的訴求來認識這場訴訟案。我們所有講清真象的活動都只有一個目的──救度眾生。該訴訟案提供給我們很好的機會和理由,在人間最高層面和最大範圍上,向所有的國家和政府、政府職能部門、律師和各界專家學者、非政府組織、大小媒體,以及所有關心中國人權狀況、關心中國命運和前途、關心中國經濟和政治情況、關心自己在中國的生意利益的團體和個人講清真象。法律提供了一個工具和形式來講清真象,但不能把我們“救度眾生”的宗旨放在一邊,而把工具和形式當成了宗旨。

弟子B:在“在人間最高層面、最大範圍上”講清真象對我們的要求就非常高,也非常嚴格。我們常常發現自己有心幫助做一些甚麼,但不知道向誰徵求意見。看見報導說許多講真象工作正在開展,好像找不到協調人,又怕自己做不好,弄砸了,所以不太敢動。也聽到別人經常說,這必須要問律師,那要問做政府工作的弟子。這反映了與我狀態相似的弟子還沒有真正理解訴訟案。過去通常的做法是有人準備好了事件的材料,我連心思都沒有用,“碰、碰、碰”,點擊幾個電腦鍵盤,電子郵件就出去了,也算我參與了。我對這件事情的清晰理解根本談不上,正念怎麼能帶進去呢?當我們每一個弟子不需要去詢問別人的理解,自己在學法中就能認識到正法進程的要求,整體的狀態才是正確的、成熟的。

弟子C:我有同感。我是一個輔導員,在這項工作中的一些問題,或者類似人際糾紛的東西似乎與我本人沒有甚麼關係,但總是集中到我這兒來。我先是儘量公正、客觀,不帶先定的觀念去幫助解決,希望能讓矛盾的雙方都高興地參與。後來才發現,對這件事,我並沒有把自己置於其中,有自己真正從修煉上得出的認識,所以矛盾看起來與我無關,實際就是衝著我缺乏的正念和深刻的認識來的。終於我懂得了如何在正法的意義上,而不是人際關係的平衡上組織和協調這項工作,麻煩事突然就再也不來找我了。

弟子D:美國司法部採取的態度是我們狀態的反映。我們自身的念還不純正,講清真象的工作也沒做好。自身的不足帶來目前的情況。在很多方面我們還缺乏正念。例如,(1)把起訴江××當成了一個單純的法律訴訟案,或是被嚇住了不敢參與,或是覺得不懂的人參與會把事情搞砸。(2)所有的注意力和中心都集中在我們是否能在法庭上贏這場訴訟案這個局部上。(3)有沒有依賴外邊的其他人來影響結果的心態。

弟子E:司法部和國務院都是人。人也有明白的一面,也是有正義感的。為甚麼他們會站在被告一方呢?我們還沒有做到非常的正!真象還沒有講到位。作為一個整體和多個個體,我們還有許多已經看到和還沒有被認識到的漏。我們的漏導致常人中這樣的情況,因此我們不能抱怨常人。我們真正做好了,我們就能幫助他們。

弟子F:非常明顯,美國行政部門現在採取的態度是一個政治態度,而不是根據法律做出的辯論,他們不是在討論豁免事宜。事實上有更多論點和案例法對我們比對他們有利。這只是又一個例證。法律訴訟案和法律論點被作為達到政治目的的手段。我們弟子不應該簡單地說這是一個法律訴訟案呀,說我們不懂任何有關法律的事情呀、沒有受過專業訓練呀,等等。被告、司法部和我們,三方都知道這不是關於訴訟的問題。至少被告和司法部兩方都不把它當成一個訴訟案件來對待,我們為甚麼要這樣認為呢?這樣認為對我們繼續這場正義之舉毫無益處,反而正好中了舊勢力的圈套。

弟子G:師父在《在大紐約地區法會的講法和解法》已經清楚的告訴了我們,我們是在利用訴訟案講真相,“但是大家往往重視結果,不注意在這個過程中把你們應該講到的真象都講到位。應該叫人知道的人都知道了,那才是真正的證實法、講清真象。問題出在哪裏你們就去講,並不是單單為了推動官司才這樣做,而是為了講真象;但是官司誤在哪裏了,那裏一定是需要講真象,也許那個官司自然就推進了。”現在行政部門不明白真象,我們就應該去講清真象。我們有沒有這樣的心態,讓國會為我們做甚麼,讓媒體為我們做些甚麼,讓行政部門在壓力之下不得不改變他們的想法,……?如果有的話,我們就是在求,求常人幫忙。我們可以向國會、媒體和任何人講清真象。他們可能做些甚麼,是他們在明白真相後自己的決定,是自然的結果,他們在選擇自己的未來。在我們來說,最重要的是有純淨的心、堅定的正念。

弟子C:一直到昨天,我都在猶豫,如果我見到管事的政府官員,應該怎麼向他們提出問題。我不想讓他們重複他們給法庭提交文件中的錯話,重複他們錯誤擺放的位置。但是我不知道甚麼樣的“好”問題能打破這個局面,改變他們的錯誤。當我讀完兩講多《轉法輪》時,一個非常強烈的念頭在我心中變得十分清晰起來。我的問題是我對法的堅信不夠。我在懷疑是否能從他們那兒得到一個好的答案。作為大法弟子,我們堅信大法“主掌天地正人道”,就應有這樣的信心:是的,他們一定會隨著我們的正念改變,美國一定會有美好的未來,我們要為美國的光明未來負責。

弟子T:對,有了正念,好的提問就不是問題。這樣的影響來自我們正念得出的提問,而不是別人的所謂回答。

弟子L:師父在2002年美國費城法會上說:“這麼一部大法,這麼多大法修煉出來的偉大的未來的神,偉大的大法弟子,怎麼能把希望寄託於常人的甚麼人呢?這不是對我們自己的侮辱嗎?”(《 在2002年美國費城法會上講法》)大法弟子們經歷的訴訟案中,不管是對邪惡的起訴,還是遭受邪惡的誣告,誰是真正的裁定者,誰是真正的法官呢?常人社會的訴訟案,法官是依據人間的法律做出判斷,起訴方和被告方也都是從人間的法律中找到依據,尋求法律的公正。但是關係正法的訴訟案來說,人間的法律本來就是舊勢力安排的一部份。在中國,江氏集團隨意制定法律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在海外也有所謂的保護言論自由的法律使惡毒的謊言得以散播。所以大法弟子在訴訟案中應該有一個清醒的認識,是不是我們依賴法庭有一個“公正”的裁決?我們不依靠人間的法律來主持正義,但是人間法律最後能公正地裁決事實,那是我們深入講清真象的自然結果。

弟子W:其實師父在《在大紐約地區法會的講法和解法》已經清楚的告訴了我們。我們是在利用訴訟案講真相。“但是大家往往重視結果,不注意在這個過程中把你們應該講到的真象都講到位。應該叫人知道的人都知道了,那才是真正的證實法、講清真象。問題出在哪裏你們就去講,並不是單單為了推動官司才這樣做,而是為了講真象;但是官司誤在哪裏了,那裏一定是需要講真象,也許那個官司自然就推進了。”常人社會是隨著我們講清真象的進展在改變。當我們向前推進時,常人社會情況就會隨之發生變化。當我們廣泛向各界講清真象時,不少法律界的專家們就表示他們支持。社會情況是隨著我們的心變的。所以我們應該放下一切有求之心,把心放在如何在這個過程中講清真相,充份利用這個訴訟案去救度眾生,而不是狹窄地著眼於如何打贏這場官司。其實,常人中的法官、相關的機構,如果沒有大法弟子去講真相,他們就很容易受到干擾,也就不可能做出真正公正的判決。

弟子N:可能有人會認為,如果我們大法弟子作為訴訟案的參與方,這樣和法官,和與訴訟相關的機構去講真相,會不會影響所謂的“司法公正”呢?因為在西方社會,有一些規定限制訴訟案的參與方和法官及相關機構溝通。正法中發生的不順利,或是干擾,其實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所以我們做事,是基於法理看一看我們自身有沒有甚麼漏。記得當時香港“阻街案”的時候,有不少大法弟子發正念希望法官作出公正的判決,結果並不理想。當弟子在法上提高後,開始向社會講真象,狀況就改變了。

師父在2002年美國費城法會上說:“我過去講過,我說實際上常人社會發生的一切,在今天,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雖然有舊勢力的存在,可是你們沒有那個心,它就沒有招。你正念很足,舊勢力是沒有辦法的。”“你們是修煉者,一切的變化都在你們的修煉與正法中產生;你們自己所證悟的一切,你們要得到的一切,都在你們自己走的這條路中產生。決不要考慮舊勢力會給我們甚麼恩惠,常人社會會幫助我們甚麼。是你們在救度常人社會,是你們在救度眾生!”我們是大法弟子,怎麼能把希望寄託在常人的法官上呢?可能正是因為有這種怕心,這種有求之心,就會讓舊勢力鑽了空子,他們就把這個訴訟案的結果變壞。

弟子M:起訴江××的訴訟案本身已經超越了人間法律所能處理的層次,舊勢力沒有安排歷史上成功地告倒過一個在位的國家元首。大法弟子在利用這個訴訟講真相時,真的不能抱著任何一顆人心。相反,如果我們全力的去講真相,向世界各國人民講清為甚麼江××是在對法輪功學員施行群體滅絕,為甚麼對法輪功的迫害是對全人類的迫害。當我們讓全世界的人們都明白了真相的時候,就不會再有甚麼所謂的影響“司法公正”的說法存在了。正法中的任何一個訴訟,只有大法弟子才是真正的法官。當我們在法上整體的認識達到了法對我們的要求,當我們整體形成了無堅不摧的強大的正念之場,當我們的講真相深入人心,當我們將邪惡徹底曝光時,我們不就已經清楚了審判的結果將會是怎樣了嗎?

弟子QJ:其實現在的常人社會正在急切的盼望著大法弟子去給他們講這個真相。曾聽到有些人說,江××的罪行早就該送上國際法庭了;當許多國會議員的助理聽到江××因為群體滅絕罪被告上美國聯邦法院時,他們都感到震驚。群體滅絕罪驚醒了許多世人,也嚇壞了無數的作惡者,邪惡最害怕的就是我們最需要去做的。

弟子Y:師父在《在大紐約地區法會的講法和解法》中說“你們揭露的是邪惡,揭露的是這個流氓政權的邪惡,目的是抑制這個邪惡,是清除邪惡,清除對大法弟子和大法的迫害,不是想在常人中得到甚麼常人的東西。所以大家在做事的時候,一定要本著大法弟子的這麼個基點做。要把你們做的這些事情叫常人明白,不要叫常人認為我們在謀取常人的甚麼東西,絕對不是的!”

弟子J:起訴江××的同時有一些國家提出要指控美國總統,這成了一些人的心病。首先我們起訴江××是基於它對世界上一億法輪功修煉群眾和幾億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和親朋的滅絕迫害,因此不能說因為誰要起訴美國總統,我們就不能起訴江××。其次江××的對中國人民犯下的罪行,與美國維持世界秩序的行動有本質的區別。這顯示了我們必須在世界範圍內講清江××邪惡本質的重要性,看來世人必須得明白江××的罪行是真正的邪惡。幾年來如何向社會和政府講清這場迫害的本質,是我們還要繼續突破的弱點之一。我們不能深刻理解,就講不清楚,舊勢力就讓世人跟著糊塗。我們迫切需要新一輪的深入講清這些問題。

弟子P:還有一個現象值得注意。我們不再被“救火”的事件拽著走,但是我們還或多或少的表現著“救火”的狀態。本來起訴江××是打亂邪惡陣腳,是它們忙不迭地“救火”的事,但是似乎不到緊急關頭,有些弟子正念認識和參與的狀態就被抑制了似的,把一件本來主動的事,以被動的“救火”狀態來做。通過學法,我認識到,只有在法上認識正法進程全局在人間的表現,才能積極主動清除邪惡,不被舊勢力牽著到處去“救火”。

弟子T:由於弟子的整體狀態還沒有達到正法中操作這件事的要求,具體工作的弟子每往前走一步都非常不容易。認識到的一些弟子出來與大家交流,倡議一些活動,阻力都非常大,有時顯得勢單力薄,似乎沒有一個協同工作的小組在相互支持。要是所有認識到的弟子都能主動站出來,交流法上的認識,主動承擔協調人的責任,形成一種更大的聲勢,我們就會有更多的弟子參與到“全球公審江澤民”活動中來。

弟子Q:各個講清真象項目小組應該從自己項目的需要和特點,對這件事情做出相應的快速反應。如可以根據事實擬好談話要點,幫助媒體廣泛傳播;可以向中國人民講江××在海外被起訴的情況;向學校和專家洪法的同修可以把江××犯罪事實再一次傳送給政治學、歷史學、法學、哲學教授們、其它學科的專家學者們。不僅如此,我們還應該把營救李祥春,親屬營救,國際調查各項工作容入訴訟案講清真象活動中來。每個事實都是對江××的控訴,每件事情都反映了營救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甚麼都不落下,講甚麼都是圍繞“全球公審江澤民”的主題。

弟子D:我們不抱怨常人,而是以大善大忍的慈悲去講清真象,幫助他們明白甚麼是他們應該做的事情,甚麼是他們為這個社會和世界承擔的責任和義務,認清邪惡,反對迫害。

以上均為上述幾名大法弟子現階段的個人理解,如有不當之處,歡迎其他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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